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十一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53条 给水工程规划
(一) 用水量预测
北郊镇日用水量4.27万吨/日。 (二) 水源
北郊镇镇域用水主要为分别从联通路和张周路引入张店区和周村区的自来水,为镇区和周边区域服务。在张周路与姜萌路交叉口西北角,设置一处给水泵站,为本区域及周边区域使用。
(三) 管网布置
管线为枝状网和环状网相结合的分级供水方式。主要道路上设置环状网,进入街坊中采用枝状网供水。干管管径200-400mm。 第54条 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充分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镇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镇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雨水根据地形就近排入自然水体。雨水管按降水重现期1-3年设计。 根据地形和镇域内河道完善雨水管铺设,雨水干管管径d500-2800X1600。 第55条 污水工程规划
(一) 污水量
城镇污水量为3.42万吨/日。 (二) 污水处理厂
现有污水处理厂两处。淦清污水厂处理能力6万m3/d ,占地5公顷,位于联通路以南、东过境路以东;光大水务(周村)处理能力4万m3/d(设计处理能力8万m3/d),占地6公顷,位于青银高速公路以北、东过境路以西。两座污水处理厂主要为周村老城区和北郊镇服务。
(三) 污水泵站
保留联通路与孝妇河交汇处的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在鲁泰大道以南、孝妇河以东设置一处污水提升泵站。
(四) 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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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主要道路和孝妇河布置污水管网。污水管径一般为d400-1400。 第56条 电力系统规划
(一) 用电负荷预测
规划期末镇域用电负荷为18.21万KVA。 (二) 电源规划
保留现状110kv正阳站(2*50MVA)、110kv梅河站(2*31.5MVA)和220kv涯庄站(2*180MVA)。规划国泰站(3*50MVA)和西坞站(3*50MVA)两处110kv变电站,白家寨站(3*180MVA)一处220kv变电站。
(三) 电力网络规划
电力线路应按道路走向及规划的电力线路走廊统一布置架设。 第57条 通讯工程规划
联通路以北、姜萌路以东,设置邮政局所和电信局各一处。 第58条 供热工程规划
北郊镇供热自周村城区沿联通路和张周路接入,为镇区和周边区域服务。供热系统采用高温热水系统和蒸汽管线,管网和用户采用间接连接,供热管网服务半径在两公里以内。
供热管网采用闭合管网支状管网结合的布置方式,供回管同程敷设。 第59条 燃气工程规划
北郊镇燃气干管自张周路和联通路现状管线接入,管网采用支状布置方式,管径DN100-DN300,为镇区和周边区域服务。
老济青路以南现有储气站一处,远期规划为混气站。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
第60条 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区执行国家二级标准;对污染大户、扰民工厂应控制发展,强化治理,限制有害气体的排放。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的能源结构,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同时,大搞绿化,减少黄土裸露面积,控制粉尘污染。 第61条 污废水污染治理
建立城镇排污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敷设污水管道,将镇区居民生活污水汇入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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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厂。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污水就近排入孝妇河。 第62条 环境噪声控制
办公区、生活区和公园等达到Ⅰ类环境噪声标准,商业区达到Ⅱ类环境噪声标准。 第63条 镇区固体废物处理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经过焚烧后,做统一处理。
第64条 环境监测
加强城镇环境监测。大气及噪声监测实行定点与巡回相结合方法,建立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立环境预报系统,提高环境状况预报水平。 第65条 工程设施规划
垃圾转运站
规划范围内,设置垃圾中转站三处。分别为位于人民路以北、西十五路以东,柳园路以西、老济青路以南,开发北路以南、广电路以西。 第66条 公共设施规划
(一) 公共厕所
规划镇区公厕共设置28座;其中,单独设置13座,每座占地40㎡;其余结合公建进行设置。
(二) 垃圾收容器与废物箱
垃圾收容器服务半径不超过80米;废物箱沿主要道路两侧布置,间距为100—150米。
(三) 环卫机构及工作休息场所 镇区设置两处工作休息场所。
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67条 消防规划
(一) 消防站布局
保留一处二级消防站,位于联通路以北、新华医疗用地西南角,占地0.7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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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一处一级消防站,位于人民路以北、柳园路以东孝妇河北岸 ,占地0.7公顷。
(二) 消防通道
结合镇区道路布置消防通道。
合理设置危险品通道,要避开城镇中心区、居民密集区、商贸中心等人员、物资集中区域。
(三) 消防供水
采取给水管网和天然水源双向供水方式,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四) 消防通讯
充分利用有线和无线多种通信手段,并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建立适应消防安全的通信系统。
(五) 消防供电
保证消防供电安全,满足消防用电负荷和城镇两路消防供电要求。 (六) 易燃易爆危险品
加强对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加以重点监控和预防。 第68条 抗震规划
(一)城镇各项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均按7度设防,特殊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如供水、供电、通信、行政中心、学校、医疗、桥梁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二)城镇主干道系统是城镇避震疏散及物资调配主要通道,应考虑两旁建筑物垮塌堆积后仍有足够的可通行宽度。
(三)疏散场地服务半径在300-500平方米,人均面积2平方米;镇区规划设置7
处避震疏散场地。结合孝妇河沿河公园、小区绿地、政务广场、学校操场设置。
(四)提高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供水主干管采用环状系统,变电站采用双电源供电;粮所、通讯、消防、加油站等生命线基础工程设施,强化抗震能力;综合医院作为震时救护中心;政府机关作为震时救灾指挥中心。 第69条 人防规划
(一)人防工事近期以附建式防空地下室为主,远期逐步建成主体人防工程系统。 (二)重点设防目标有:镇机关、邮电所、医院、汽车站、变电站、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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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时主要通道与抗震疏散通道相同。 第70条 防洪规划
(一) 建设区按100年一遇标准防洪,孝妇河按50年一遇标准防洪。 (二) 排涝工程设施 完善镇区雨水管道。
在排涝河道下游、雨水管道出口处设置提水泵站。 (三) 非工程设施规划
加强植树造林、绿化,严禁乱砍滥伐。
清理河道内严重阻水滩地、自然淤积物、人为废弃物、违章建筑,保证河道顺畅。
第十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71条 规划期限与规模
近期规划期限:2015-2020年; 人口规模:8万人。 第72条 近期总体布局
近期空间发展在整合原有城镇建设的基础上,主要发展联通路以南、姜萌路以东、西十五路以西、孝妇河以北的区域和联通路以北、孝妇河以西的产业园区。
总体空间结构分为“西、中”两大片区,西部片区重点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发展产业园区;中部片区依托孝妇河重点发展商务和居住、养老等。
近期城乡用地汇总表见附表六 近期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详见附表七 第73条 近期建设项目
近期建设项目详见附表八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74条 法制建设措施
加强《城乡规划法》及城镇总体规划宣传,提高城镇规划意识。 健全法制监督和执法机制,保证总体规划依法实施。 第75条 行政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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