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复用制度
11.1 总则
11.1.1 为使复用原有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压力容器设计质量,制订本复用制度。
11.1.2 本制度适用于由我单位设计并已归档的压力容器文件,当需重新复用时,应符合本制度中规定。 11.2 复用原则
11.2.1 原有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因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的替换,设计中再次复用时,必须作相应的鉴定、更改及签署后方可发放。
11.2.2 压力容器图纸复用条件是否合适,由复用人员和复用校审人员共同负责。 11.3 复用办法
11.3.1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复用必须经设计人员选定后交校审人员和标准化人员重新校审,必要时进行更改,以符合现行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 11.3.2 设计人员对原有压力容器图面技术要求、计算书、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相关尺寸等方面作相应更改时,要按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更改制度”中规定执行。更改工作完成后方可复用。
11.3.3 原有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在技术参数、特性、结构等有重大修改时,则必须对原有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设计,重新绘制施工图。
11.3.4 复用图上加盖“复用图”印章,并由设计、校核、审核人员在“复用图”章上签署,并按“压力容器设计文件的校审与签署制度”中规定执行。 复用图印章式样如下图所示。
复 用 图
设 计: 日 期:
校 核: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南通科赛尔机械有限公司
70 10 7 7 7 10
十二、 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12.1 总则
12.1.1 为了收集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在运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特制订本制度。
12.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设计的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 12.2 要求
12.2.1 来自用户或制造单位的设计质量信息反馈是不断提高设计水平的重要途径。 12.2.2 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不定期向用户制造单位发出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信息反馈表,收集设计图样质量信息,并处理解决质量问题。部分设计作品进行设计回访,设计回访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会同设计、校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分段进行。 12.2.3 设计回访着重了解压力容器在制造加工过程中和投运后在性能、操作、维护以及运行、安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设计回访应有较完整的文字记录或制造厂、用户开具的证明。
12.2.4 设计技术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走访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听取意见,并认真整改。设计技术负责人还应向设计人员、校审人员经常了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
12.2.5 设计人员除参加培训提高设计水平外,还应积极深入制造、安装和生产第一线,了解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情况,不断提高设计水平。
12.2.3 内部的质量信息反馈和外部的质量信息反馈,都是本规定的内容,均应按规定要求认真执行。
12.2.4 由压力容器档案员负责将质量信息反馈表和设计回访汇总后作为技术档案归档。
12.2.5 设计责任工程师应对信息反馈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做出妥善处理,对比较重要的问题还应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 研究认真处理。
12.2.5 对信息反馈的设计质量问题做出处理后,应将处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并将此材料反馈给提供信息的部门或单位。
12.2.5 对信息反馈中反映的设计质量问题,应作为对相关设计人员的考评材料,必要时可直接与奖惩挂钩。
十三、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管理制度
13.1 总则
13.1.1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保管、使用范围作出规定。 13.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的管理。 13.2 要求
13.2.1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管理和用章的签批由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 13.2.2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只能加盖在设计、校核、审核签署齐全的压力容器总图及设计计算书首页上,不允许加盖在其他无关图纸上。
13.2.3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只能加盖在由我单位设计的压力容器设计总图上,不得加盖在外单位设计的压力容器设计图纸上。
13.2.4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应在设计文件发送用户或归档前,经批准登记后方可加盖,不得私自加盖。
13.2.5 本单位设计的压力容器总图上加盖八份,视用户要求可增加盖至十份。 13.2.6 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的影印件,一律无效。
13.2.7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在有效期内按时准予换证后,应立即重新申请刻制新的压力容器资格印章,并报送主管部门或同级劳动部门监察机构备案。 13.2.8 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在有效期满不及时提交《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更换申请报告》,则原设计许可证自行废止。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有效期时,必须经原批准单位书面同意。
13.2.9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改变名称或单位主管和技术负责人更换,必须在1个月内向审查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报告,并按规定更换设计许可证,刻制资格印章,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才能启用新资格印章。
十四、 压力容器计算机辅助设计管理制度
14.1 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计算机辅助设计管理的一般要求。 14.2 一般要求
14.2.1 压力容器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程序按 “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中规定执行。
14.2.2 上机操作须持认真态度,按软件要求输入各项数据。对已输入数据和计算结果,应先检查计算内部文件,确认后再打印成设计计算书,保证计算书准确、科学。 14.2.3 图纸绘制完毕,先在显示屏幕上检查确认后,用绘图机或打印机绘出,交校核、审核人员,同时校、审人员也可直接在屏幕上初审。
14.2.4 计算机操作过程中不得长时间离开岗位。如果长时间离开,须关闭计算机。 14.2.5 校、审计算书应采取与校、审图纸一样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忌认为采取计算机计算不会发生错误,校审应认真细致。 14.2.6 设计软件管理
a) 管理的范围——硬件和软件
硬件包括:微机、打印机、绘图仪等主机和附属的部件、备用件等。 软件包括:所有各种程序软件盘、操作手册和有关计算机的书籍、资料等。 b) 管理的方法
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有关保管、使用、借用、维护和维修等规章或登记本,以便遵循和备查。
14.2.7 微机所有硬件和软件只供设计人员使用,不能外借或翻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部门领导批准。
14.2.8 部门领导对微机管理情况应经常了解,一般至少每二月检查一次。
十五 压力容器设计条件图编制细则
1 设计条件图的内容
设计条件图是是设计人员进行压力容器设计的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简图与说明、设计参数及要求、接管表、参考图及标题栏等。 2 设计条件图的格式
为使设计条件图内容简明、清晰、便于专业人员填写方便,按化工过程的作用分为以下几种格式的条件图。
A、容器条件图 B、换热器条件图 C、塔器条件图 D、搅拌容器条件图 上述四种以外的压力容器,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可按容器条件图编制设计条件。 3设计条件图的编制要求 3.1 简图及说明栏的填写要求
3.1.1简图以单线图表示,要求视图正确、线条清晰
3.1.2简图应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及内件的形状及结构尺寸、接管定位尺寸、安装支承型式及其它必要的图形、工艺要求,结构复杂的内件可另行绘制图形。例如塔盘可单独绘制图形,表示它的开孔、排列型式及尺寸,受液盘进口堰、液流管等工艺结构尺寸等。
3.1.3压力容器上的接管方位可“待定”,但要注意所表示的接管位置不应与其他构件相碰撞。
3.1.4简图上难以表示清楚的内容,允许以文字简要说明。 3.2接管表的填写要求
3.2.1符号以汉语拼音字母小写体a、b、c??顺序填写(其中g、I、j、l、o、p六个字母不推荐采用)当管口规格、连接标准、用途相同时,可合并成一项填写,如a1-3,b1-5 。
3.2.2公称尺寸:一般管口按公称直径填写,无公称直径时,按实际内径填写(矩形孔填“长X宽”,椭圆孔填“长轴X短轴”)。
带衬管的接管,按衬管的实际内径填写:带薄衬里或涂层的钢接管,按钢接管的公称直径填写,带套管的接管用XX/XX表示,分子为小口径,分母为大口径。 3.2.3 连接尺寸标准:填写接管法兰标准,公称压力与公称直径,如法兰连接则填写HG20592 SO50-1.0;如螺纹连接则填写螺纹规格如M24,G3/4等。
公称压力按提条件专业的有关标准规范确定的管路系统的公称设计压力,尤其对与阀门直接连接的接口,其公称压力应与所接阀门公称压力一致。
3.2.4 连接面型式;填写突面、凹(凸)面、榫槽面、螺纹连接型式。不对外连接的管口,如人孔、手孔、液位计口、窥视口等可不填写连接面型式 3.2.5用途:填写该接管的用途,如物料入口、液面计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