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分层理解
的这一基本预设,马克思是不可能表达出人存在的本真社会状态的。这是从“根本上”哲学性地阐释了何为人的本质。
人作为“普遍的”、“自由的”自觉的存在物,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是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是社会实践关系以及主、客体关系。人正是通过劳动和感性的物质活动,即人与外界、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确证人的本质力量,自然界成为人的“无机身体”。
人的社会性理论是马克思人性理论体系的核心,也是马克思在人性观上实现根本变革的标志。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人学领域中最古老,也是最基本的问题。人是社会性的,人生活在社会关系之中,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个人”都是在既成的社会生产方式中,使用一定水准的、发展起来的文化,去从事各种活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人”不仅在整体上是社会的人,在个体上也是社会的人。社会不仅是意识中的“他者”、他物,也是个人的存在方式、生存方式、发展方式,是人的“社会的生命”。
马克思主义谈到人性时强调了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理论是马克思人性理论体系的核心,也是马克思在人性观上实现根本变革的标志。马克思不仅从人与动物的区别的层次科学地理解了人的类本质即劳动本质,而且从人的类本质的层次深入到人与人的区别的层次。人的社会性本质即社会本质的层次来理解人的本质,这是马克思的伟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