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退出及处罚机制
1. 梯队人员在培养期间岗位发生调动,公司可根据情况另外选择梯队人才;
2. 培养期间梯队人员出现记大过以上违纪现象,立即停止培养并取消其梯队人
员资格;
3. 未准时或未向人力资源部呈报名单、相关报表,对相应梯队人员或负责人处
以50元罚款/次。
第五条、费用投入及约束机制
1、培养费用涵盖:出差费用、培训费用、考察费用、学历提升费用等;培训费用约束方式为每次培训费所对应的服务年限,年限累计计算。
一级梯队:针对公司现职高层人员,每人每年核定培养费用上限3万元。
每1.5万需服务一年,即:1.5万/每年,以此类推换算。
二级梯队:针对公司中层职员,每人每年核定培养费用上限2万元。每
1万需服务一年,即:1万/每年,以此类推换算。
三级梯队:针对公司骨干职员,每人每年核定培养费用上限1万元。每
0.5万需服务一年,即:0.5万/每年,以此类推换算。
2、考虑企业为被培养人付出的培养成本(时间成本、实践成本、费用成本),须与公司签订相关培训协议,并顺利取得各项培训或培养合格通过认证,否则,按照协议规定进行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