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4) 2020-12-22 09:03 有关程序,深入了解,查清事实,提出追究意见。(四)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纪检组在工作中遇有阻力,不能正常实施责任追究,要及时向局党政班子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请示报告,取得局党政班子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以保证责任追究。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