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规划标准』一般城市居住区商业设施指标类 别 居 住 区人均商业服务建筑面积 合理服务半径0.7-0.91M2/人 800-1000M城市居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应依据人口规模确定合理的服务面积。 注:居住区:人口规模3万-5万人.
社区商业规模适宜度分析(2)
2020-12-24 20:42
社区商业规模适宜度分析(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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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规划标准』一般城市居住区商业设施指标类 别 居 住 区人均商业服务建筑面积 合理服务半径0.7-0.91M2/人 800-1000M城市居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应依据人口规模确定合理的服务面积。 注:居住区:人口规模3万-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