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构: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
3)乡、民族乡、镇的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3、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原则。
A、不是权利制衡。
B、主要表现:
◎ 在意志代表方面,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有人大代表人民的最高意志,制定法律,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 在权限划分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军事机关等由人大选举或决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机关在其宪法权限内处理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国家事务。
C、在中央和地方的政权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原则,但必须坚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D、在国家机构内部关系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制,行政军事机关实行首长个人负责制。
E、在具体工作方面,任何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责任制原则。
A、以政治责任为主,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B、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领导、集体负责;C,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实行个人负责制。
3)法制原则。
A、保证有法可依。
B、保证有法必依,依法行政。
C、违法必究。
D,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治国。
4)民族团结原则、效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党的领导原则。
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立法机关。
2、全国人大的最高地位是宪法上的和国家机关间分工上的,我国的政治核心是中共。
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1、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以及港澳代表。
2、实行地域代表制和行业代表制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
3、人大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前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