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1)是由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特点决定。
2)表现为:
A、制定程度与普通法律不同:
◎ 制定机关不同,由专门制宪机构指定,非普通立法机关。
◎ 草案的通过程序不同,宪草是2/3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普通法律是半数。
B、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 修宪提案权主体有特别的限制。中国: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
◎ 宪法修改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 有的国家还规定有修宪内容的限制。
三、宪法的本质
1,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本质、核心的价值)。
◎ 保障人权的功能,凸现着宪法的本质属性。
◎ 宪法的内容包括国家权力的基本运行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 保障是首要的、核心的价值。
2,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 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 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的三大任务:(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动因)
— 反对封建复辟,— 防止工农革命,— 培养本阶级管理国家的人才
◎ 在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这一点,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一致。
◎ 民主主体的普遍化,即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宪法确认各社会阶级的政治地位。
A、宪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是其以根本法形式确 认阶级斗争成果、巩固本阶级统治
地位的法律武器。
B、宪法的内容和形式受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决定和影响,是各阶级社会政治地位的动态反映。
◎ 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宪法也随之完全变化,宪法类型更替。
◎ 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在同一类型的民主政治内尚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只发生量的变化时,宪法内容和形式随之作出部分
调整、修正和补充。
◎ 确认同一类型民主政治的宪法,在不同国家现实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影响,在内容和形式上也有不同的特点。
C、宪法与其他法律在表现统治阶级意志过程中的特点:宪法比起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的表现统治阶级意志。
五、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A、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核心。
B、资本主义宪法对人民主权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人民群众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