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

2020-12-24 23:06

7. 1. 4 当采用雨淋阀控制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数量时,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计算流量应按系统中同时喷雾的水雾喷头的最大用水量确定。

7.1.5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K·Qj (7.1.5)

式中 Q--系统的设计流量(L/s);

K--安全系数,应取1.05-1.10。

7.2 管道水力计算

7.2.1 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20.001V07 i (7. 2. 1) 1.3Dj

式中 i--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MPa/m);

V--管道内水的流速(m/s),

宜取v≤5m/s;

Dj--管道的计算内径(m)

7.2.2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按管道沿程水头损失的20%~30%计算。

7.2.3 雨淋阀的局部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hr BRQ2 (7.2.3)

式中 hr--雨淋阀的局部水头损失(Mpa);

BR--雨淋阀的比阻值;取值由生产厂提供;

Q--雨淋阀的流量(L/s)。

7. 2. 4 系统管道入口或消防水泵的计算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H=∑h+h0+Z/100 (7.2.4)

式中 H--系统管道入口或消防水泵的计算压力(MPa);

∑h--系统管道沿程水头损失与局部水头损失之和(MPa);

h0--最不利点水雾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MPa) ;

Z-- 最不利点水雾喷头与系统管道入口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之间的高程差,当系统管道入口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位高于最不利点水雾喷头时,Z应取负值(m)。

7.3 管道减压措施

7.3.1 管道采用减压孔板时宜采用圆缺型孔板。 减压孔板的圆缺孔应位于管道底部,减压孔板前水平直管段的长度不应小于该段管道公称直径的两倍。

7.3.2 管道采用节流管时,节流管内水的流速不应大于20m/s,长度不宜小于1.0m,其公称直径宜按表7.3.2的规定确定。

节流管公称直径(mm) 表7.3.2

┌───┬─┬─┬─┬──┬──┬──┬──┬──┐

│管道 │50│65│80│100 │125 │150 │200 │250 │

├───┼─┼─┼─┼──┼──┼──┼──┼──┤

│节流管│40│50│65│80 │100 │125 │150 │200 │

│ ├─┼─┼─┼──┼──┼──┼──┼──┤

│ │32│40│50│65 │80 │100 │125 │150 │

│ ├─┼─┼─┼──┼──┼──┼──┼──┤

│ │25│32│40│50 │65 │80 │100 │125 │

└───┴─┴─┴─┴──┴──┴──┴──┴──┘

附录A 规范用词说明

A.0.1 本规范条文中,对要求的严格程度采用了不同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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