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发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 2011-01-07
第二栋集资宿舍所存在的瑕疵,西王集团出具书面承诺,如集资职工就第一栋集资宿舍和第二栋集资宿舍向金德发展主张权利并由此需金德发展承担义务时,西王集团承诺由其全部承担,同时还承担因第一栋集资宿舍和第二栋集资宿舍形成过程中的程序瑕疵所导致的金德发展需承担的行政处罚风险。
7、关于西王食品与宏凯工贸诉讼事项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消除西王食品与宏凯工贸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西王集团承诺,如因宏凯工贸诉讼事宜导致西王食品遭受损失时,西王集团对西王食品的该等损失进行现金补偿。
8、关于过渡期损益的承诺
根据《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出售资产所产生的利润由金德发展享有,亏损由西王集团承担。损益的具体金额以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购买资产及出售资产在交割审计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2010年12月28日,西王集团出具《亏损承担承诺函》承诺:如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亏损,西王集团在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内以现金方式对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亏损予以弥补。
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金德发展与西王集团一致确认,根据中科华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0]第P01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西王食品2010年至2013年预测的净利润分别为8,101.42万元、9,472.97万元、10,743.82万元和11,898.67万元。
如果西王食品在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度产生的实际盈利数低于同期净利润预测数,其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额将由西王集团向金德发展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西王集团按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股份补偿数,该部分股份将由金德发展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10、 《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