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发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 2011-01-07
七、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重组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没有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本次出售资产中尚有土地使用权和车辆正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重组各方将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根据《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述资产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无论其是否已登记或记载于金德发展名下)都转由西王集团享有及承担。
2、本次交易过程中,有关各方对金德发展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3、根据《重组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金德发展于2010年12月29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重组新增52,683,621股股份的股份登记。2010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确认,西王集团持有金德发展52,683,621股股份。在本次重组所涉资产交割实施完成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重组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新增股份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金德发展将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有关各方切实履行其在本次重组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