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特别说明的只有给排水及消防中: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固废污染治理和污染场地生态
修复等工程有产生废水者,应参照本标准水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污水处理方案。
此外,近年来中低温烟气余热利用受到重视,并已在若干行业取得成功。本标准建议这类项目另行立项,宜参照《轻工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内容深度规定》(QBJS 6-2005)中自备热电站一节进行设计,只是将其燃料煤供热改为余热利用。
6.7 施工图设计要求
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初步设计内容,把满足工程施工的各项具体要求反映在图纸上。
设计文件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预算书(应单独成册)和设计图纸(宜单独成册)。
设计总说明重点是说明施工图文件对初步设计的工艺等各专业设计所作的改进和调整部分;如有重大变更,应说明和出示初步设计原审核机关或授权部门核准意见。
工艺设计详细规定施工图目录、设计说明、工艺设计图纸、设备、材料和管道一览表、仪表与自控安装图、防腐及保温施工图、贮运设施及机械化运输施工图和计算书的内容和要求。
总图建议参照《轻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内容深度规定》(QBJS 34-2005)有关章节,或按行业或编制单位相关专业的规定进行设计。
建筑和结构设计、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供配电设计、给排水及消防给排水设计、热能及动力设计、通讯和信息化设计、中心化验室设计、维修设计图共八节,参照《轻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内容深度规定》(QBJS 34-2005)有关章节,或按行业或编制单位相关专业的规定进行设计。本节同时规定了应提交的施工图内容和要求。其中,在建筑和结构设计中特别说明该专业未能覆盖的填埋场防渗层、挡土坝、渗滤液调节库坝及封场复土堆体,应有专项施工详图。
7 标准实施建议
本标准力图解决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对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构成统一进行规定,解决 “编什么”的问题;二是对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进行规定,解决“如何编”的问题。希望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指导,能够使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具备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成功建立我国环境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体系。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先试行一段时间,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以适应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的发展要求。
8 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8.1 标准实施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会给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提供技术依据,促进与指导企业各项环境工程的设计文件标准化水平,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及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