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生时期
从战国至秦王朝,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激烈变革时期。随着奴隶制的衰亡和封建制的确立,旧的礼乐制度彻底崩溃了。这期间,雅乐沦丧,俗乐兴起,“学在官府”的旧秩序开始被打破,音乐教育走向民间,出现了众多的代表不同阶级利益和政治倾向的学派,他们对音乐的起源和社会功能等基本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为了传播自己的学术观点,于是兴办私学、著书立说成为时尚。而此时,来源广泛,加工容易的竹木简策和轻便耐用、易于舒卷的缣帛已较普遍地用作载体材料,以笔墨书的记录方法也克服了契刻铭铸的艰难,开始进入中国书史上的“竹帛并行”时期。与竹帛并行时期相适应的书籍制度是“简策制度”。现代出土的大批战国—两汉的竹木简策中,有的就还完好地保持着“编简成策”的原样。如1930年在内蒙古原汉代张掖郡居延都尉辖区发现的居延汉简中的“永元兵器簿”。现代意义上的“图书”就产生于竹帛并行时期。由于春秋时期孔子编定的《乐经》已经亡佚,所以,传世至今的最早的音乐文献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而其形制,不会脱离简策和帛书的形式。
现见的早期音乐文献,有集儒家音乐思想之大成的《乐记》;有强调政治与生产、反对一切音乐活动的《墨子·非乐篇》和《三辩篇》;有最早记述“三分损益法”的乐律学著作《管子。地员篇》和《五行篇》,有汇集大量先秦音乐史料的《吕氏春秋·大乐·侈乐·适音·古乐·音律·音初》等篇,以及《荀子·乐论·富国·政论》和《韩非子·十过》等有关音乐思想论述的专门篇章。这些文献都是对先秦音乐思想和音乐艺术活动的理论总结。
三、发展时期
从汉代到唐代是中国古代音乐文献的发展时期。
由于汉初乐府,晋、隋太乐乐府和唐大乐署、教坊等专门音乐机构的建立,使民间俗乐得到集中、整理和提高。不仅宫廷音乐丰富多彩,而且还影响到民间的音乐生活,汉时,鼓吹乐、相和歌、歌舞百戏以及乐器演奏等多种样式和体载相继产生,晋后,诸商乐兴起,并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富于特色的音乐结构;原有的主要乐器继续广泛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