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调研报告(6)

2021-01-03 23:36

2、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有经济处罚和经济赔

偿条款,在各类司法活动中,规定对违法违规的责任人依法

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令对被侵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在党内也存在某级组织或某个党员侵犯另一个党员的权利,

并给其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如果其侵犯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没达到受党纪处分的程序,这种情况仅给侵权责任人以口头

批评,通报批评等非党纪处分,不能给被害人弥补经济损失

和精神损失,对侵权责任人也不能触及痛处。应对侵犯责任

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

失。建议对《条例》的第四章,对侵犯党员权利的处理方式

中应增加经济处罚、经济赔偿条款。

3、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出现严重后果,除党章

规定的党纪处分种类外,对责任人实行引咎辞职。

4、对侵犯党员权利还可以根据造成的影响范围、

情节轻重,采取进行公开批评、公开做出检查、公开赔礼道

歉等非党纪处分的处理方式。

四、关于 对哪些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当对有

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情况。

除《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至第(七)款

规定的以外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1、在党员教育、培训、讨论等过程中,对党的路

线、政策不通知、不传达、不贯彻,侵犯党员的知情权、参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调研报告(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精锐考典——第10章 坐标平面上的直线(10.1-10.3)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