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法》,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争取源头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
三、加强两级工会组织的建设,加强对全校会员的会籍管理,规范工会工作规程,做好工会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自身素质。
四、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和渠道,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形势任务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民主、法治、纪律、爱岗敬业、师德风范教育;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教学竞赛、岗位练兵等竞赛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指导教职工各协会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
六、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办好集体福利、教职工疗(修)养,协调各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充分发挥学生会堂和各活动室的作用,保证各类活动的正常开展。
八、按照《工会法》及工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工会年度预决算,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重视发挥女教职工的作用,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 十、积极开展分会“建家”活动。做好年终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十一、筹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能。 十二、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常没机构的工作任务。 十三、完成学校及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工会经赞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监督校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二、代表全体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督促校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实行财务公开。况。
三、协助校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四、对校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五、检查校工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
六、定期向校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用经费审查报告。
七、完成学校及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工作。
二、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女教职工身心 健康,积极为女教职工办实事。
三、教育和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鼓励女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四、协调有关部门贯彻关于女教职工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督促落实。
五、教育引导女教职工树立法律意识,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保证女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健康有序。
六、完成学校及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O 0二年一月第四届教代会通过, 二O o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五次教代会修定)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为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为学校各项工作献言献策的主要途径。
三、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校相关部门会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教代会通过。主任、副主任在委员会产生。委员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届教代会相同。 四、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对教代会要讨论、审议、决定的重大提案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建议。 2.认真听取、反映和征集教职工对学校管理、改革、发展及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教代会反映。
3.严格执行教代会《提案工作规程》,认真对待每项提案,审理、汇总代表提案,提出立案提案。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对提案的落实、处理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答复。有权对提案落实推诿、敷衍的单位提出质询。
4.向教代会作《关于提案征集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5. 每年不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本条例的未尽事宜,由教代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〇〇二年一月第四届教代会通过,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五次教代会修定) 一、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为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执委会
的领导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 二、教学科研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学科学位等方面的建设是教代
会的首要任务。
三、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会商提成建议名单,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
提教代会通过。主任、副主任在委员会产生。委员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届教代会相同。
四、 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1. 对教代会要讨论、审议、决定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
出具体建议。
2.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科学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科研发展、
深化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等方面广泛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 加强与教务、教研、研究生处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
工作动态,参与各项活动,并对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和建议。
4. 关心教师科研队伍的建设与成长,协助开展有关职德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5. 每年不定期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
委会汇报工作,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 本条例的未尽事宜,由教代会委托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