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差额原则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直接选举代表。 (四)将选举结果提交筹备委员会组织组作资格审查,批准后由选举单位公布。 (五)组建代表团,在代表团会议上民主推选出正、副团长。 第廿五条 征集和处理提案的工作程序:
(一)教代会前要广泛宣传教代会中心议题,教代会代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征集提案。
(二)召开教代会前由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将提案表印发给代表。征集提案的工作,会议期间也可以进行。
(三)代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整理填表后交代表团,各代表团进行初审后交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初审时,一看提案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二看是否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有价值的问题。提案应包括案由、理由、整改办法、提案人和附议人等内容。
(四)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将收到的提案进行综合分类,统计、登记立案,填写正、副表各一份,正表送学校有关领导签发有关部门处理,副表留工会备查。对其中一些内容重要、涉及面广、群众要求迫切的提案,可作为大会议案提交教代会审议,形成教代会决议。
(五)学校有关部门收到提案的十五天内,将处理意见或结果交给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并通知该提案的代表团或提案人。
(六)提案的处理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一次教代会上作出报告。 第廿六条 教代会作出决议和决定的工作程序:
(一)校长公布决策意向:学校行政事先向教代会执委会作决策意向说明,包括决策项目、依据、主要措施及有关事项的说明。
(二)征询意见:行政准备提交大会审议的议题、报告和方案,于会前十五天左右印发给代表征求意见。
(三)分项审议:工会组织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进行分项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建议。
(四)形成决策方案:行政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正式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
(五)行政领导向教代会作报告(或作修改说明)。 (六)各代表团充分讨论,主席团听取、汇总讨论情况。
(七)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主席团秘书长组织起草决议或决定草案,提交主席团审议。
(八)将主席团通过的决议或决定草案,提交大会通过,形成决议和决定。 第廿七条 教代会代表检查工作的工作程序:
(一)工会制定代表检查活动方案,提出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二)组织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检查的任务、方法和步骤。 (三)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也可以提出质询。
(四)督促被检查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向下次教代会报告。
第七章 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第廿八条 教职工人数在五十人(含五十人)以上的学校二级单位,应建立教代会制度,五十人以下的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并结合实际参照本细则和《兰州交通大学二级单位教代会暂行规定》,制定本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 第廿九条 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依据有关规定行使相应职权,并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 二级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该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八章 附 则
第卅一条 后勤集团和校办规模较大的工厂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按《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卅二条 本细则经兰州交通大学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卅三条 本细则由兰州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修定)
(二〇〇三年三月第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五次教代会修定)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二级单位和学校整体工作向前发展,依据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制定此暂行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本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 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本单位和教职工的四者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二级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本单位的岗位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讨论通过本单位的收益分配原则、奖酬金发放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积极推进院(系)务公开。
第六条 二级教代会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正确决策和领导,教育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行政领导要尊重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认真执行和办理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代表提案。
第七条 二级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每1~2年召开一次,每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大会决议须征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八条 二级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应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教职工在50~100人,代表人数比例为教职工人数的40~60%;教职工在101~200人,代表人数比例为教职工人数的20~40%;教职工在201人以上,代表人数比例为教职工人数的15~20%,二级教代会教师代表不少于70%,教职工在50人以下,可以召开教职工大会,但严格履行教代会程序和职权。
第九条 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政、工协商决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应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其产生应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并按单位组成代表小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代表由原单位补选。发现代表有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行为,经教代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罢免或撤换代表。校教代会代表应是二级教代会的当然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按规定程序,对本单位工作和教代会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因行使民主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教职工代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工会承担本单位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征集提案并负责立案、交办和监督办理,监督检查二级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设立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执委会由二级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成员必须是正式代表,由二级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二级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一般由7—9人组成。
二级单位教代会执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执行委员须按校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有对应分工。二级单位教代会执委会主持召开二级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教代会执委会与届期相同,任期届满须换届选举。执委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决定召开二级教代会换届大会,二级单位教代会执委会应向校教代会提交代表人数、大会主要议题等方面的书面报告,由校教代会批复后举行,并在工作上接受校教代会的指导。召开二级单位教代会届中会,会后由二级单位教代会执委会向校工会提交会议小结,由校工会备案。
第十六条 二级单位教代会闭会期间,由二级单位教代会执委会负责二级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后勤集团和校办规模较大的企业,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按《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执行。校内其他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兰州交通大学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教代会工作的意见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校教代会执委会会议通过)
2005年,我校各二级单位教代会机构相继建立;2007年,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修订通过了《兰州交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几年来,随着我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二级单位党政工的共同努力下,各二级教代会执委会积极探索,努力工作,在促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二级教代会工作质量,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暂行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讨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重要性
二级教代会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方针,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实现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的重要形式,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有助于维护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助于促进二级单位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多渠道多层次地推进和深化校(院)务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有助于各级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增进理解与互信,构建和谐、稳定校园。 二、二级教代会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绝大多数二级教代会都能够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认真工作,履行职责,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一些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单位对二级教代会工作重视还不够;有的单位宣传还应加强,教职工对二级教代会的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单位执行程序不够规范,会议召开不够及时,效果不够显著。 三、进一步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意见 1.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党政工共建制度
各单位应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高度来认识二级教代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支)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的共建制度。党委(总支)应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工作的领导,把二级教代会工作列入党委(总支)的年度计划,专题研究二级教代会工作,结合学校教代会精神和本单位重点工作,确定本单位二级教代会会议的主题。各单位行政应发挥教代会执行的主要作用,积极支持二级教代会工作,保障二级教代会的各项职权的落实,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各单位行政负责人要定期在二级教代会上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二级教代会决议,并为二级教代会的召开提供人、财、物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