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65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8)

2018-11-17 20:48

的消防设施。 6.2.3.3贮存设施应设有火情监测、消防灭火设施。 6.2.3.4应有报警装置。 HJ/T176 6.2.3.5*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6.2.3.6库房应设置备用通风系统和电视监视装置。 6.2.3.7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6.2.3贮存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6.2.3.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 6.2.3.9配备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 6.2.4.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6.2.4符合标识6.2安全措施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要求 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专用标志。 6.2.4.2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即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6.2.5.1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6.2.5贮存(包括堆放)方式符合要求 6.2.5.2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以外的危险废物,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6.2.5.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 GB18597 GB18597 GB18597 现场核查 HJ/T176、GB18597 现场核查,并核查消防验收文件 件 应提供消防验收文件 现场核查,并评审贮存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贮存记录 (对于新建单位,可仅核贮存运行管理制度和措施) 贮存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贮存记录 不超过70mm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6.2.5.4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6.2.5.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6.2.5.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6.2.5.7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6.2.5贮存(包括6.2.5.8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堆放)方式符合6.2.5.9堆放危险废物,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要求 提示: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符合要求废物堆里。 6.2.5.10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6.2安全措施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 6.2.6.1浸出液有害成分低于《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的危险废物方可填埋。 6.2.6危险废物填埋应符合入场要求 6.2.6.2禁止填埋医疗废物和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 GB18598 现场核查并评审危险废物入场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经营记录簿和检测报告 (对于新建单位,可仅核查填埋场入场管理制度和措施) 6.2.7应制定填埋场运行计划 6.2.7.1在填埋场投入运行之前,要制定一个运行计划。此计划不但要满足常规运行,而且要提出应急措施,以便保证填埋场的有效利用和环境GB18598 查看填埋场运行计划 提供填埋场运行计提供危险废物入场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经营记录簿和检测报告 GB18597 现场核查,并评审贮存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贮存记录 (对于新建单位,可仅核贮存运行管理制度和措施) 贮存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贮存记录 安全。 6.2.8填埋场管6.2安全措理单位应建立有施内容完关填埋场的全部备和执行情况 档案 6.2.9特种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6.2.8.1*填埋场管理单位应建立有关填埋场的全部档案,从废物特性、废物倾倒部位、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封场及封场管理、监测直至验收等全过程所形成的一切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管理条例进行整理与保管,保证完整无缺。 6.2.9.1特种设备应通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 6.3.1.1应确定检查的程序。 6.3.1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应包括的基本内6.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6.3.2定期检查要求 容 6.3.1.2应确定需检查的问题类型,对故障、磨损、操作错误和泄漏等情况进行检查。 环函〔2005〕26号 6.3.1.3应确定检查的频率。如在最可能发生泄漏的区域(如装卸区域)应每天检查一次。 6.3.1.4应记录检查情况并纠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 6.3.2.1*必须定期对处置设施、监测设备、安全和应急设备、以及运行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应对环境监测和分析仪器进行校正和维护。 6.3.3.1*至少每天一次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6.3.3贮存库定期检查要求 6.3.3.2* 对储存罐应检查罐体腐蚀情况、有无泄漏、溢出控制系统等。 6.3内部监6.3.3贮存库定督管理措期检查要求 6.3.3.3贮存剧毒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或具有自动监控系统(泄漏探头/CCTV/气体探头等)。 HJ/T176 书面评审,并现查核查检查记录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GB18597 HJ/T176 书面评审,并现场核查检查记录簿 书面评审 现场核查其检验合格证明 GB18598 查看有关文件 划 提供相关文件 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提供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提供检查记录簿 提供检查记录簿 施和制度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6.3.4焚烧系统检查要求 6.3.4.1*必须每天一次对焚烧炉及其附属设备(如泵、阀门、管道、输送设备等)是否存在泄漏、无组织排放、故障迹象等进行检查。 6.3.4.2*每周或每月一次对焚烧系统的废物进料切断系统和警报系统进行检查。 6.3.5.1*每周一次对渗滤液输送管道进行检查,风暴等恶劣天气后应及时进行检查。 6.3.5填埋场检查要求 6.3.5.2*每周一次对径流系统(如排水沟的老化、破损和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风暴等恶劣天气后应及时进行检查。 6.3.5.3*每周一次对填埋场渗滤液收集系统等进行检查,风暴等恶劣天气后应及时进行检查。 6.3.6.1应每天一次对监视器系统进行检查。 6.3.6安全和应急设备的检查要求 6.3.6.2*应每季度一次对厂区内的警示标识进行检查。 6.3.7.3*应至少每月一次对防护设备、急救设备、应急淋浴及洗眼设施、警报系统、内部及外部通讯联络系统、灭火器、阻燃毯和吸附剂等进行检查。 簿 6.3内部监6.3.7环境监测6.3.7.1*应每周一次对风向标及风力计记录设备进行检查。 督管理措系统的检查要求 6.3.7.2*应每月一次对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检查。 施和制度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6. 4人员6.3.8其他设施的检查 6.4.1培训制度6.3.8.1* 应定期对厂区内其他处理处置设施和附属设施(如厂区道路、压力表、)进行检查。 6.4.1.1持证单位必须制定培训计划,并对不同工作岗位上的上岗人员提 书面评审,并现查核查检查记录簿 提供检查记录簿 环函〔2005〕26号 现场核查培训计提供培训培训制度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执行的一般要求 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情况应每年进行回顾。 6.4.1.2培训记录应保存至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关闭。 6.4.2.1危险废物焚烧厂培训内容的一般要求包括: ① 熟悉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6.4.2危险废物焚烧厂培训内容的一般要求 ② 了解危险废物危险性方面的知识; ③ 明确危险废物安全卫生处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④ 熟悉危险废物的分类和包装标识; ⑤ 熟悉危险废物焚烧厂运作的工艺流程; ⑥ 掌握劳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使用的知识和个人卫生措施; ⑦ 熟悉处理泄漏和其他事故的应急操作程序。 6.4.3.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特殊培训要求包括: ① 危险废物接收、搬运、贮存和上料的具体操作和灰渣处理的安全操作; ② 处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设备的启动和关闭; ③ 控制、报警和指示系统的运行和检查,以及必要时的纠正操作; 6.4.3危险废物④ 最佳的运行温度、压力、燃烧空气量,以及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的条件; ⑤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排放物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⑥ 设备运行故障的检查和排除; ⑦ 事故或紧急情况下人工操作和事故处理; ⑧ 设备日常和定期维护; ⑨ 设备运行及维护记录,以及泄漏事故和其他事件的记录及报告; ⑩ 技术人员应掌握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处置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 6.4.4危险废物焚烧厂培训的执6.4.4.1危险废物焚烧厂必须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应数量的操作人员。 HJ/T176 HJ/T176 划和记录簿 计划和记录簿 书面评审,并现场核查培训记录簿 提供培训记录簿 6. 4人员培训制度内容完备和执行情况 焚烧处置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特殊培训要求 书面评审,并现场核查培训记录簿 提供培训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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