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或停止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批权的处理,并依有关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四十七条 支队对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等消防大队的建筑工程审核情况将每月检查一次,对其他大队将每季度检查一次。经检查发现各消防大队存在第四十五条及四十六条的行为的,或引起建设单位投诉,经查属实的,支队将视情给予该大队停止半年或一年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权,并扣除全部建审及验收年终考核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支队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从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2002年印发的杭公消 〔2002〕66号《杭州市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验收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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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杭)公消审字〔2003〕××号 关于同意×××(工程名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 : 你单位报送的××路×号(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层、地上×层,计高××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支队防火设计审核,认为×××设计院设计工程号为××的施工图(室外总平图号为××)符合消防要求,同意按图施工。除严格按施工图及××设计院《高层建筑消防自审专篇》(或消防设计专篇)和××施工联系单实施外,还应做到以下: 1、该楼应设18m×18m消防登高场地且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登高的障碍物及停车位,环形消防车道转弯半径不小于12m。 2、地下室锅炉房应增设疏散楼梯。 3、疏散出口前的停车位应取消。 4、(C)轴处的疏散楼梯应改为封闭楼梯间。 5、复合防火卷帘应为背火面测温的特级卷帘。 6、地下室排烟口距最不利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米。 7、室内装修另行报批。 8、加强施工工地的消防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9、以上意见,望你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逐条予以落实。 10、经此次审核的图纸如需变更消防设计应重新申报审批。 11、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盖章) ×年×月×日 抄送:市城乡建委、省消防局、××消防大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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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杭)公消审字〔2003〕××号 关于修改××(工程名称)建筑工程 消防设计重新申报审核的意见 ×××× : 你单位送审的××路×号(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层、地上×层,计高××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支队防火设计审核,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大于60平方米的房间只有一个疏散出口,违反《高规》第6.1.8条之规定,应按规范增设一个疏散出口。 2、该建筑系一类高层建筑,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系统,违反《高规》第7.6.2条之规定,应按规范要求增设喷淋系统。 望你单位会同设计单位针对以上问题修改合格后,重新申报审批。 (盖章) ×年×月×日 抄送:市城乡建委、省消防局、××消防大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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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杭)公消审字〔2003〕××号 关于同意×××(工程名称)内装修工程 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 : 你单位送审的××路××号×××大厦内部装修〔装修面积××××平方米,装修层数×××层、装修使用功能为××(改变使用性质的应注明原使用功能)〕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我支队防火设计审核,认为基本符合消防要求,除严格按施工图及××设计院消防设计自审表(或消防设计专篇、××施工联系单)实施外,还应做到以下: 1、吊顶应采用非燃装修材料,其它装修材料应经阻燃处理达到B1级。 2、室内装修布局不得破坏原有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喷头离端墙间距不应大于1.8米。 3、3楼餐厅、会所及其它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2%。 4、走道、楼梯间及前室等部位应设置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气线路穿金属管敷设。 5、厨房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 6、加强施工工地的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7、经此次审核的图纸如需变更消防设计应重新申报审批。 8、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盖章) ×年×月×日 抄送:市城乡建委、省消防局、××消防大队、×××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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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杭)公消验字〔2003〕×××号 关于××(工程名称)消防验收不合格 应当改正后重新申报复验的意见 ×××× : 你单位申报的××路××建筑工程(层数、高度、建筑面积)消防验收资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 (审核意见书文号),我支(大)队派员于×年×月×日进行现场验收抽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每隔二至三层未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横向封砌密实,不符《高规》第5.3.3条规定。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进行横向封密。 2、通信主机房的1211气体灭火系统未与通风系统连动,灭火系统打开时,通风系统不能自动关闭,不符《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2.0.6条规定。1211气体灭火系统打开时通风系统应能自动关闭。 以上意见望你单位抓紧落实,改正完毕后,应重新向我支(大)队申报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盖章) ×年×月×日 抄送:市城乡建委、省消防局、××消防大队。 25
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杭)公消验字〔2003〕××号
关于××(工程名称)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 : 你单位申报的××路××建筑工程(层数、高度、建筑面积)消防验收资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 (审核意见书文号),我支(大)队派员于×年×月×日进行现场验收抽查,认为基本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消防方面基本具备使用条件,但应做到: 1、二楼三个防火门顺位器未安装,应补装。 2、二楼办公室灭火器材不足,应配置到位。 3、三楼走道应急照明不足,应增设。 4、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5、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确保安全。 6、本意见书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消防设置情况负责,存在问题应在投入使用(或×年×月×日)前整改完毕,并向我支队和××消防大队递交书面整改报告,由该大队组织复查,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交由××消防大队负责。涉及公众聚集的场所应在开业前向××消防大队申请开业前检查。已经验收建筑,如有改(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再次装修等,应重新申办消防审核手续。 (盖章) ×年×月×日 抄送:市城乡建委、省消防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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