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施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地位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全新的课程,它是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3)中设置的、必修的、独立的课程领域,由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方面内容构成,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领域一起构成高中新课程的八大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在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中占23个必修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该课程在学分结构表中,占最低必修学分(116个学分)的20%,占最低毕业学分(144个学分)的16%。
可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高中新课程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质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概念及定位: 1、概念
综合实践活动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是教育部规定的10-12年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它是在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实施的必修课程。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定位
?它是国家课程计划中规定的一门必修的课程 ?它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与校本开发的课程 ?它是与学科并列而不是从属学科的综合课程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不是其他课程的辅助或附庸,而是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的相对独立的课程,它与其他课程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1、综合性
综合性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特性。综合性是由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所面对的完整的生活世界决定的。学生的生活世界由个人、社会、自然等基本要素构成,这些要素是彼此交融的。从而综合实践活动具有了超越严密的知识体系的、分门别类的学科的界限,着眼于学生的整体发展的综合性特点。
2、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4、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办代替学生的活动。
5、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理念 1、突出学生主体
①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 ②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 2、面向生活
综合实践活动是面向学生生活世界、面向学生经验的课程。因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在要求。
①引导学生关注自然世界、社会现实,以及自我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从现实生活中发现问题;
②丰富学生的经验,增长学生对自然、对社会和对自我的整体认识,实现综合实践活动的发展价值。 3、注重实践
实践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基本方式。实践的过程是学生基于已有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必要的工具,作用于客观对象的过程。
● 一是以研究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实践。包括制定方案、调查、访问、观察、实验、统计、信息收集与处理等。在开展此类实践的过程中,学生模仿研究的一般过程,尝试运用一般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体验研究的基本过程。通过研究性的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问题意识、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发展良好的价值观。
● 二是以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为主的活动方式。包括参观、服务、宣传、义务劳动、经济活动等。此类实践活动一般要在特定的社会情景中进行,如社区福利院、孤儿院、小区、农村或农场、文化古迹、社会有关机构、街道、商店、公园等场所。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一)总目标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新课程教学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使学生获得丰富的参与研究、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的体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实践与服务技能;培养学生分享、尊重与合作的精神;使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培养学生的性别平等意识、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与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具体目标
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部分,三部分有着共同的课程目标和教学任务,但又各有不同的侧重和要求。 (参照《吉林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学生为核心,主要围绕三条线索进行——
1.学生与自然的关系。
2.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3.学生与自我的关系。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基本要素。
1、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研究性学习有两种含义:一是作为一种学习方式;一是作为一种课程领域。
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它作为一种课程领域,又称研究型课程,它超越特定的学科知识体系和严格的课堂教学的局限,强调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要求学生自主地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关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等方面的问题,展开类似科学研究的过程,从而获得探究的体验,发展探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与把书本知识作为结果来获得的接受性学习相对。它强调学生通过探究和发现进行书本知识的学习。在学科课程中,作为一种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往往具有鲜明的学科特征,其探究往往围绕本学科领域的问题展开。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取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
通过该学习领域,可以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不断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能力,使学生人格臻于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需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 2、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色
3、反映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
4、善于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探究课题或问题 (四)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的关系 ◆与学科课程的区别
学科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严密的知识逻辑体系 —— 生成的主题 课堂教学时空 —— 开放的时空 间接学习 —— 实践学习
预设性教材 —— 非预设性的资源 “教”师 —— “导”师 同步为主 —— 个性需要
◆与学科课程的联系:
第一, 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
第二, 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
拓展和加深;
第三, 在某些情况下,综合实践活动可与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一)遵循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实施中除应遵循一般的教学原则外,还应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特点、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以下原则:
1.自主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体验。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促进者,教师的教学应有利于学生自主活动的开展和深化。
2.开放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创设十分宽松的学习环境,让学生享有充分的心理安全,在时间的安排、主题的确定、方法的运用和成果的表达方面有相当大的灵活性,为学习者发挥个性特长和才能提供广阔的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开放的学习过程。
3.实践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有丰富材料和真实的情景,主张学生在“做中学”。学生在与环境的互动中获得直接经验和情感体验,这些新经验与原有的概念和技能相互作用,最终形成可应用的个性化理论、模型和技能。
4.综合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从学生身边的事物或问题出发,形成跨越诸多学习领域的活动,以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多角度、多层面地思考问题能力的形成。通过亲身的实践,使学生了解和关心社会,了解和探索自然的奥秘并形成综合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全员性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面向全体学生,并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选择,力求使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发展。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策略
★课程实施对学校层面的基本要求
(1)、开齐开足课程,不论城乡,不论基础与条件优劣,均应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保证课时数量达到学分认定的要求。
(2)、学校应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有关处室、团委、和年级负责人组成,有条件的可聘请社区领导和专家参与。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方案制定,并统筹管理,全面协调学校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的实施。
A、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是本校的总体规划与安排,是学校实施课程的纲领,是对学生在校三年期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统一安排,对提高全校课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教师、学生学习和理解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本主张与课程框架的重要文献。
B、方案要充分体现地方特点,体现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满足学生研究与实践的需求。
C、方案要完整地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 服务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要对课程的性质和地位、目标做出清晰具体的办公室同时要对课程内容、实施形式、课程资源开发建设、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做出具体的说明和安排。
D、当前特别要注意研究和解决课时安排、教师培训与调配、教师工作量的认定、研究性学习课程内容的确定、学生成绩评定和活动保障等具体问题,保证课程的顺利开设。
(3)、成立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研组
设立组长,组员由从各学科教研组组员中抽出教研能力比较强的教师组成,以便引领全体教师参与到研究性学习活动中。
1、研究性学习的实施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实施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进入问题情境阶段、实践体验阶段和交流反思阶段。在学习进行的过程中这三个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叉和交互推进的。研究性学习的每一个环节对于实现课程目标都有着独特的价值。
?活动准备阶段 ①确定学习主题
主题开发可以是学生自主确定课题,教师只在课题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方面给予适当的指导;也可以是学校根据社会、周边环境、文化背景、学校资源条件和教师特长爱好拟定几个宏观选题,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其中之一,经自主考虑或教师相关指导后,再在此选题范围内自己确定具体课题;学生初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确定主题有困难时,也可以由学校教师提出若干便于实施的具体主题供学生选择确定,或是引导学生借鉴参考选题确定新的活动主题。研究性学习所确定的主题必须符合学生本人的兴趣爱好,来自于学生真实生活,最好是对学生自身、家庭、学校以及所在社区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且对于学生必须是可研究的。集体课题必须经小组协商达成共识。
②确定学习的组织形式
研究性学习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小组合作研究;个人独立研究;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合作研究。
小组合作研究是经常采用的组织形式。每一个研究小组一般由3—10名学生组成,每位教师可指导2至3个小组。学生分组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先选定课题或活动项目,按照学生兴趣相同的原则分组;另一种是先建组后选题。研究性学习是学生自主的活动,在分组问题上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组内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学生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原则上在同一时间内一位学生只参加一项主题活动。
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合作研究也是研究性学习可以采用的组织形式,有条件的学校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技术,以拓展活动的时空范围,为学生进行跨班级、跨学校、跨地区的合作探究开辟空间,为教师进行跨班级、跨学校、跨地区的合作指导提供条件,提升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水平。
③制定活动方案
研究性学习主题确定后,师生要对活动项目或课题进行讨论,着手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有效的活动实施方案。
教师在本阶段的指导任务主要为帮助学生解除思想上的困惑,克服畏难情绪,激发学生的探究愿望,协助学生组建研究小组、确定课题并审定活动的计划或方案。
?实践体验阶段
①搜集和分析文字信息资料。学生应了解和学习上网、查阅书刊杂志等获取文献资料的方法,并选择有效方式获取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学会有条理有逻辑地整理与归纳资料;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对所研究问题的初步了解或认识。这时要注意分析所形成的认识是否准确客观,还需要采取何种研究方式解决问题或形成最终结论。
②开展实地考察、实验设计或调查研究。学生应根据个人或小组集体设计的方案,按照确定的方法,选择适当的时机、地点和方式进行研究,通过实践获取研究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应通过文字、音像如实记录实践过程及记载研究工作中所获得的基本信息,同时从各种观察、实验、调研结果中归纳出解决问题的重要思路或观点,并反思是否获得足以支持研究结论的证据,是否还存在其他解释或途径的可能。
③初步的交流。学生通过收集资料、开展研究得到的初步结论或成果在小组内或个人之间充分交流,通过认真对待他人意见和建议,逐步丰富个人的研究结论或成果。如果是小组合作研究,还应在组间成员交流并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形成最终的集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