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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 保证冷冻主机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冻水。 6.7.10 保证采暖热水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采暖热水。
6.7.11 应委托取得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保养,清洗内容和频次应符合相关规定。 6.8 给排水设施
6.8.1 每天1次对各类水泵、阀门等进行检查,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风机正常,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
6.8.2 每季度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定期对轴承进行润滑,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
6.8.3 每半年1次对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取得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GB 5749的要求,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GB 17051执行。
6.8.4 每半年1次对电机、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6.8.5 进行规范加压操作,确保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6.8.6 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护。
6.8.7 定期对室内集水坑、隔油池、室外化粪池进行清理。 6.9 楼宇自动化系统
6.9.1 服务器、UPS、传感器、直接数字控制器等工作正常、通讯正常、线路整齐、整洁。 6.9.2 末端设备接线正确、线路无损、安装牢固。 6.9.3 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6.9.4 每年对传感器、执行器等仪器仪表相关设备进行校对。
6.9.5 建立机房管理制度,控制室机房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6.10 电子巡更及防盗报警系统 6.10.1 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
6.10.2 巡更器具工作正常。
6.10.3 巡更点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6.10.4 各类防盗探测器安装牢固、线路无损、工作正常、整洁。 6.10.5 防盗报警控制器线路无损、工作正常、整洁。 6.11 监控系统
6.11.1 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 6.11.2 视频记录设备工作正常、整洁。
6.11.3 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 6.11.4 矩阵工作正常、线路整齐、标识清楚。 6.12 车库管理系统
6.12.1 工作站、服务器、收费站工作正常、整洁;取票站、栅栏机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6.12.2 区域及车库车位计数显示器工作正常、整洁、数据准确。 6.12.3 图像识别系统工作正常,摄像机功能工作正常。
6.12.4 系统检查、检修保养定期进行,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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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网络与通讯设备
6.13.1 通讯处理机、交换和调制解调器数据通讯工作正常。 6.13.2 维护终端工作正常、整洁。
6.13.3 工作电源及UPS工作正常,设备整洁,显示仪表无损。 6.13.4 配线架、光纤配架排线整齐,标识完好,数据齐全。
6.13.5 插座模块安装完好,线路畅通,表面整洁。
6.13.6 对相关软件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记录,并通知软件供应商进行维修。
6.13.7 做好机房防火、防霉、防潮、防雷击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机房内设警示标识,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并定期做好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6.14 广播、会议背景音响
6.14.1 音源设备、功放设备工作正常,整洁完好。
6.14.2 扬声器等末端设备工作正常、整洁,音质保持清晰。 6.14.3 背景音响与消防报警系统的连接切换工作正常。
6.14.4 多媒体显示、数字音响、摄录像、同声翻译等设备工作正常。 6.14.5 视频、音频、网络线路传输正常、无干扰。 6.14.6 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与调试。 6.15 避雷系统
6.15.1 避雷系统应由取得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15.2 每年检查1次重要机房的设备防静电地板的接地是否可靠,并对各楼层的钢窗、钢结构进行外观检查。
6.15.3 每月1次对变配电室的设备的接地带进行检查;每季对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构架等金属物接地良好。 6.16 消防设施
6.16.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
6.16.2 室内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栓口、水枪、水带齐全好用,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6.16.3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完好,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现象。 6.16.4 6.16.5 6.16.6 6.16.7
灭火器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无损坏、无锈蚀,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定期维修、检测。 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高位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达到规定水位,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防火卷帘内外侧起降按钮不应遮挡,卷帘下方严禁放置物品。
6.16.8 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应能及时联动,各个设施的启停在消防控制室均应有信号反馈。 6.16.9 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全面联动检测每年至少1次,专项检查每月1次,检测、检查应有记录。 7 秩序维护服务 7.1 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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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秩序维护人员接受过相关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7.1.2 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器械佩带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7.2 出入口管理
7.2.1 各出入口应有秩序维护人员值守,商场营业时间内不间断值勤。 7.2.2 应确保顾客出入口为顾客专用,且出、入分开。
7.2.3 应对物品进出检查实行电子防盗报警装置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7.2.4 人员进出时应注意维持秩序和及时疏导,保证出入口的畅通。 7.2.5 人员密集时段应在主要出入口增派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值守。 7.3 内部通道管理
7.3.1 应确保员工通道、收货通道等为专用通道,设置物品寄存处和防盗报警装置,设秩序维护人员值守,对人员和货物进出进行监督。
7.3.2 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必要时进行安全检查。
7.3.3 在收货繁忙时段,应增派收货区域维护秩序的秩序维护人员,保证收货通道畅通。 7.3.4 应在垃圾出口设检查人员,检查是否混有未执行报废手续的商品。 7.4 卖场管理
7.4.1 应由专人通过中央监控室不间断对卖场内部进行监控,监控资料至少保持30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7.4.2 应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对商场内外进行巡视,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注意异常气味、声响。
7.4.3 巡视过程和中央监控室实行联动,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视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7.4.4 巡视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5 车辆管理
7.5.1 指定专人进行车辆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通行、易于停放。
7.5.2 应对顾客车辆、运货车辆、商场班车等不同种类的车辆实行分类管理,指定不同的停放区域。 7.5.3 停车区域内应设监控装置、照明装置、消防设施、门禁、车辆限速及指示标志。
7.5.4 应根据商场的实际情况规定车辆行驶路线,设置行车指示标志,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进 行疏导,保证车辆出入口的通畅。
7.5.5 非机动车应定点集中存放,整齐有序。 7.6 清场管理
7.6.1 营业结束后按确定的清场路线进行清场,并对清场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不留死角和盲区。 7.6.2 清场结束后对清场区域进行封闭,对防盗报警系统进行设防,并对封闭区域进行巡逻排查,做好记录。
7.6.3 引导疏散离场人员,维持离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7.6.4 审批滞留人员申请,并做好监督记录。 8 突发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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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制定常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8.2 明确突发事件处理责任人。
8.3 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上报,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8.4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 8.5 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8.6 突发事件通常包括:
——突发火灾; ——自然灾害; ——爆炸; ——燃气泄露; ——电梯故障; ——紧急停电停水; ——刑事案件; ——踩踏事件。 9 消防安全管理
9.1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2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9.3 消防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消防员应接受消防职业技能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4 制定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商场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巡查1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防火检查,巡查、检查时应填写记录,由检查人及其主管人员签字;巡查、检查时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拒不改正的应上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9.5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
9.6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义务消防员制度,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的30%,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举行1次消防演习。
9.7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对新上岗的员工和有关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集中消防培训,使其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9.8 根据情况确定配电室、水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厨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由专人每日巡查;对易燃易爆品设专人专区管理,填写检查记录;厨房烟道应定期清洗。
9.9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10 保洁服务
10.1 建立物业服务区域保洁服务方案和保洁管理制度,对保洁服务工作做好记录。 10.2 配备专职保洁服务人员,明确保洁责任范围。
10.3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卫生间内盥洗及清洁设施齐全完整,在商场进出口、顾客存包处、顾客休息区设置垃圾(卫生)桶,在商场入口处设置防尘脚垫、雨具存放器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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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鲜购物区设置洗手区,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中转房,集中装修期间应有临时垃圾堆放处。 10.4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装修垃圾专门管理并及时督促清运。 10.5 雨雪天气应采取防滑措施,特殊部位保洁要做好安全防护。 10.6 适时开展卫生防疫活动,配合做好突发性传染病控制。 10.7 保洁服务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保洁服务质量要求
序号 保洁部位 地面(大理石) 地面(木地板) 地面(瓷砖) 墙面、柱面(大理石) 1 通用部位 墙面、柱面(面砖) 墙面、柱面(涂料) 保洁质量要求 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晶面处理后光泽均匀 表面光亮、四周边角无积灰、无污渍 无污垢、污渍。光亮、色泽均一,点、线、面线条清晰 目视无灰尘、污渍,表面光滑、明亮 表面光滑,色泽均一,点、线、面、线条清晰 无划痕、无污垢 墙面、柱面(不锈钢/黄铜) 表面色泽均一,明亮、无划痕印迹、有金属质感 墙面、柱面(铝合金板) 表面光滑,接缝处保持洁净 2 楼梯及 楼梯间 梯步 扶手 窗台、门框、门套、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的缝隙处 3 门窗 金属框架拉手 玻璃 门底 整体 台面、镜面 面盆 小便斗、座便器 4 卫生间 水龙头 天花板、灯具、墙角 隔断 卫生纸架 厕纸篓 5 接待室 家具、物品 电器、仪器 整体 6 垃圾箱、房 墙身 垃圾桶 地面 7 地下车库 标识、指示牌 干净、无浮尘 9
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无藏污 干净无灰尘 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 洁净、无氧化斑点,色泽光亮 干净,无浮尘、无印迹、明亮 无污迹 空气流通、无浮尘、无异味 无明显水迹 无积水,无污垢 无黄渍、无尿碱 干净无污渍 无灰尘、无蜘蛛网 干净,无乱写乱画 干净无污迹,卫生用品齐全 无污迹,厕纸不超过容积的2/3 摆放整齐有序 表面干净 干净干燥、无臭味 墙身无污迹、无粘附物 封闭良好,不满溢,无积灰 无垃圾杂物,无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