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等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重要干部任免的主要内容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推荐等事项。
第四条 重大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为: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臵,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臵等项目。
第五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为:研究并决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社保基金预算、决算,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以及2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有规定用途、规定标准、规定报销程序的除外)等。
第六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分为酝酿、决策、执行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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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应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前报主要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征求意见修订稿、相关说明)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先由分管领导或直接涉及议题的相关科室、单位介绍说明情况,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言。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主持会议领导应综合参会人员讨论发言的意见,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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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不同议题内容,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有关议题。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强化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不明晰或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实施。
2.增强执行力度。任何领导班子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事项。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健全落实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反馈落实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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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 为进一步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重大决策的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重大决议、决定,要向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属各科室、单位及工、青妇组织通报,除需要保密和涉及个人隐私外,其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 有下列内容之一的,应按规定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将决策依据和结果向单位干部职工通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的安排和部署; (三)干部调整和奖惩任免; (四)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五)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固定资产买卖臵换: (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需要公开结果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本局重大决策事项通过以下形式向社会公开:
(一)通过召开全市系统工作会、专题座谈会、党员干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公开;
(二)通过新闻通气会、发布会和市内各媒体等宣传渠道公开; (三)通过局内显示屏及局属门户网站等现代化手段公开; (四)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或其他方式公开。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决策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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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分管领导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下属单位的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某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局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和内容 (一)党组会议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传达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行政工作决策事项。 4.研究决定全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审定以党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或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其他重要文件和工作报告。
6.按干部管理权限、程序和要求,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研究决定评优、评先等重要事项。
7.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听取党组成员对全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研究其他应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局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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