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性由目视和手工试验来检验.
注: 带有漆膜或其他材料涂层的金属罩壳,涂层很容易摩擦刮落,故不能认为符合本要求, 套管只有被破裂 ,割断才能移动或两头夹死或在内部 接线上的移动受到相邻部件的 限制时,才可认为是用可靠的方 法固定的.衬垫只有被破裂,割断或拆开灯座方能移动时,才可认为是用可靠方法固定的.
带有突肩的绝缘材料管子用作灯座螺纹接管内的衬垫,只能拆开灯座才能移动时,才可认为内部或外 接线上的补充绝缘.
3.32 电气连接和载流部件
3.33 电气连接应设计成不能采用陶瓷,纯云母或其他有相同性质的材料以外的绝缘材料来传递接触压 力, 除非金属部件有足够的弹性以补偿绝缘可能的收缩.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3.33 自攻螺钉不能用来连接载流部件,除非自攻螺钉奖这些零件相互直接接触地夹紧,并且装有适当的锁 紧装置. 自切螺钉不能用来连接如锌或铝等软而易于蠕变的金属载流部件.
自攻螺钉可以用于提供接地连续性,但是必须在正常使用中不会影响这种连接, 并且每个连接处至少 用两个螺钉.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 注:见图22螺钉的举例.
3.34 除了作机械连接还作电气连接的螺钉和铆钉应锁紧,防止松动.弹簧垫圈可以提供良好的锁紧作用. 对铆钉来说,非圆形的钉杆或有适当的凹槽,足可以胜任.
受热后软化的密封剂,只对于一般使用中不承受扭力的螺钉连接提供 良好的锁紧作用. 合格性由目视和手工试验来检验.
3.35 载流部件须由铜和含铜至少50%的合金或至少具有相同的性能的材料制成. 注: 在是个别情况下,对适宜性的估计时,铝导体可以作为具有最起码的相同性能. 此要求不适用于实质上不载流的螺钉,如接线端子螺钉. 载流部件应 耐腐蚀,或者具有足够的防腐蚀保护.
注: 铜和含铜至少50%的合金被认为是满足该要求的.
3.36 带电部件不得直接与木材接触. 合格性由目视 检验.
3.37 电气-机械连接系统应受得住正常作用下产生的电应电.
合格性由以下试验检验: 电气-机械连接系统按实际使用速度操作100次(一次操作是指接通连接一次或 断开连接一次). 试验采用交流额定电压,试验应是电气连接系统额定电流的1.25倍.负载的功率因数应约 为0.6,除非标明电阻负载的不同额定电流,在此情况下负载功率因数则为1.
对既标明电阻负载又标明电感负载的灯具,则应分别承受负载功率因数为1和0.6的试验.
以上试验前和试验后,电气-机械连接系统应接上1.5倍的额定电流,并且每个连接间电压降不得超过50mV 在完成这些试验后,电气-机械连接应受得住按第10.2条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 试验后样品应:
——没有破损损害它们的进一步使用; ——没有破坏外壳和绝缘层; ——电气或机械的连接没有松脱.
对电气-机械连接系统,第4.14.3条的机械试验应与这项电气试验同时进行.
3.37 螺钉.机械连接件和密封压盖
3.38 失灵后将造成灯具不安全的螺钉和机械连接件就应能经受 住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机械力. 螺钉不应是软金属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如锌和某些等级的铝.
在维修时才旋动的螺钉,如果调换成金属螺钉会影响补充绝缘或加强绝缘,则不能用绝缘材料制成. 合格性由目视和用螺钉的连接拧紧和松开五次来检验.试验中,螺钉连接处应不得有影响继续使用的 损伤.
本试验借助于适当的试验螺钉起子或板手,所用的扭矩如表4.1所示.但直接支承在电缆或电线上的和用 于电线固定的绝缘材料螺钉,扭矩是0.5N?m. 表4.1螺钉的钮矩试验 螺钉的标称直径d mm I N?m II N?m
2.08?d 2.8<3.0?d 3.0<3.2?d 3.2< 3.6?d 3.6< 4.1?d 4.1< 4.7?d 4.7< 5.3?d 5.3< 6.0?d 6.0< 8.0?d 8.0< 10.0?d 10.0< 12.0?d 12.0< 14.0?d
14.0<16.0 ?d 0.20 0.25 0.30 0.40 0.70 0.80 0.80 — — — — —
— 0.4 0.5 0.6 0.8 1.2 1.8 2.0 2.5 8.0 17.0 29.0 48.0
114.0
螺钉起子的刃部形状应与被试验的螺钉头部相配. 螺钉不可猛扭上紧.忽略对盖的危害.
表4.1中的第I列适用于沉头螺钉,即旋紧后不凸出孔的螺钉.第II列适用于其他螺钉和螺母.
表4.1中给出的螺钉直径超过6 mm的扭矩值适用于钢螺钉和类似材料制的螺钉,主要用于灯具的安装. 表4.1中给出的螺钉直径超过6 mm的扭矩值不适用于灯座的螺纹套管,它的要求应符合EN00238的要求.
3.39 安装或装配灯具时需旋动的螺钉并且称直径在3mm以下的、用来传递接触压力的螺钉应旋入金属 内。安装灯具或调换光源时需旋动的螺钉或螺母包含固定罩和盖等等螺钉或螺母。螺纹导管,将灯具装 在安装表面上的螺钉,玻璃罩上的手动固定螺钉或螺母和螺纹盖不包含在内。
合格性由目视检验,安装灯具或调换光源需旋动的螺钉由第4.12.1条的试验来检验。
3.40 与绝缘材料螺纹相接合的螺钉或螺母的啮合长度至少为3mm加上螺 钉标称直径的三分之 一,但长度不需 要超过8mm。
此要求不适用于用作 导线固定和直接支承在电缆或电线上的绝缘材料 制成的螺 钉。 合格性用目视 ,测量 和用取下和重 新装 上螺 钉或螺 母十次来检验。 本条的要求不适用于用作 固定按钮 开关的金属螺帽。
3.41 灯具不同部件间的螺 钉和其他固定连接,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扭矩,弯曲力,振 动等 的 作 用下,不能松动。固定臂和吊管应安全可靠地固定。
注:防止连接松动的方法的例 子有:锡焊,熔 焊,锁紧螺 母和止动螺 钉。 合格性用目视 和用施加不超过以下扭 矩试图使 锁定的连接松动来检验: ——螺 纹小 于或等 于M10或相应的直径2.5N.m ——螺 纹大于 M10或相应的直径5.0N.m 在更换 光源过程中易受到 旋转作 用的灯座,合格性用目视和用施加不超 过以下扭矩 ,历时1mm试 图使 锁 定的螺 纹连接松动来检验: ——E40 灯座 4.0 N .m
——E27 和B22 灯座 2.0 N .m
——E14 和B15 灯座(除烛型)1.2 N .m ——E14 和B15烛型 灯座 0.5 N .m ——E10 灯座 0.5 N .m
对于按扭 开关,固定的装 置受到 的扭 矩 不超 过0.8 N .m 在试验 过程中,螺 纹连接不应松动。
3.42 螺纹密 封压盖应符合下列试验 :
将螺 纹密封压盖安在圆 柱形金属棒上,该棒直径为比密封件内径略小 的整毫 米 数,然后用合适 扳手将 其拧 紧 ,在扳手上距密 封压盖轴线250mm的位置上用表4.2所示的力施加1min . 表4.2 密 封压盖的扭矩 试验
试验 棒的直径d mm 力 金属压管
N 模压材料压盖 N
d<14
14< d< 20
20 40 15 20 30 试验 后,灯具和压盖不应损坏。 3.43 灯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结构就使 灯具在受到 一般 使 用情况上可能的剧烈 搬运后仍保持 它的安全。 合格性用对样品的冲击检验,冲击用EN60068-2-63规定的弹簧冲击试验装 置或用能 取得相同结果的其它 恰 当装 置。 注:由不同方法所 得到 的冲击能 量 ,末必能得出同样 的结果。 锤的弹 簧 压缩 量 约20mm,应使压缩 量(mm)与施加的力(N)的乘积等 于10000。弹簧应调整到使锤能以 表4。3所 示的冲击能量 和弹簧压缩量进行冲击。 表4.3 冲击能量和弹簧压缩量 灯具类型 冲击能量 N.m 压缩能量 mm 易碎部件 其他部件 易碎部件 其他部件 嵌入式灯具,固定式普通灯具,墙壁安装的可移式灯具 0.2 0.35 13 17 可移式落 地灯和台灯,影 视灯具 0.35 0.50 17 20 投光灯具,道路灯具,游泳 灯具,可移式庭 园灯具, 儿童灯具 0.5 0.40 20 24 恶 劣环境用为灯具,手 提 灯 灯串。 其他方法 注:灯座和其他部件,只有当它们凸出在灯具外形的投影外,才需要做试验。灯座的前部不必做试验,因为正常 使用中该部分被 灯泡覆盖。 易碎部件是指如仅作 防尘防固体异和防水的玻璃和半透明罩,陶瓷和凸出外壳小 于26mm或表面积不超 过 4CM的小 部件。 既不作防触 电保护又不作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的半透明罩和灯泡不必试验。 样品如正常 使用时安装 或支承在一硬木板上,进线处敝开,敲落 孔也打开罩壳固定螺 钉及类似的 螺 钉以表4。1 规定的力矩 的三分之一力矩 拧紧 。 在可能 的最薄弱处冲击三次,特别注意包围着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和绝缘套之外,可能需要用附加的 样品找出最薄弱处,如果有疑问可用新样品重新试验,对新样品只冲击三次。 试验后,样品应无损坏,特别是: a) 带电部件不应变为可触及; b) 绝缘衬垫和挡屏的绝缘效果不得减弱; c) 样品 应继续保持 其防尘防固体异物 和防水的程度,并与其等 级相一致; d) 外部 罩盖或其绝缘衬垫应不损坏 便能拆装。 然而,如果去掉罩盖不危及安全,则罩盖允许损坏。 如果有疑问,补充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第 10 章规定的介重强度试验。 涂层损坏,不使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小到小于第11章 规定值的小的凹痕和对防触电保护,防尘,防水无 有害影响的小裂痕,可忽略不计。 3.44 罩住带电部件的金属部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3.45 使用直的无接头的试验指,它的尺寸与GB4028规定的标准试验指相同。试验指对表面施加30N的力。试验期间,金属部件应不触及带电部件。试验后,外壳应无过度的变形,并且灯具仍应符合第11章的要求。 3.46 插头式镇流器/变压器和电源插座安装式灯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合格性由以下试验来检验,试验如图25所示的跌落桶内进行。 桶以5r/min的速度旋转,由此产生每分钟10次跌落。 样品从50cm高处跌落到8mm 的钢板上,跌落的次数为: ----样品质量不超过250g 50次 ----样品质量超过250g 25次 试验后,样品应无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但并不需要工作,玻璃灯泡的损坏应忽略不计。只要防触 电保护不失效,从样品上折断的小件可忽略。 3.47 机械悬挂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合格性用下列合适的试验来检验。 试验A,对 所有的悬挂灯具: 将相当于灯具重量4位的均匀恒载在通常受载荷的方向加在灯具上,历时1h。在加荷终了,悬挂系统的 部件应无明显的变形。对固定或悬挂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情况,应分别进行试验。对可调节的悬挂方式,施加负载时,将悬挂电缆全部放出。 试验B,对钢性悬挂的灯具: 向灯具施加一个25N。m的扭矩历时1min,先是顺时针方向,随后是逆时针方向。在此试验中,灯具 不能在此两方向中的任一方向上相对于其固定位置扭转超过一转。 试验C,对刚性悬臂支架: 试验的详细说明如下: a) 对重负载的支架(如车间里的支架),将支架按在使用状态固定,在自*由端的各方向上施加40N的力1 min,本试验产生的弯矩应不小于2.5N。m.当移去试验的 力时,支架臂不得产生永久性的位移或变 形以至危及安全。 b) 对轻负载的支架(如家庭用支架),进行与a)条相似的试验1min,但试验的力为10N,本试验产生的弯 矩应不小于1.0N.m. 试验D,对轨道安装的灯具: 灯具质量不应超过灯具悬挂装置允许的最大载重量,该 值由轨道制造厂规定。 3.48 由软缆或软线悬挂的灯具质量不得超过5kg,悬吊的软缆或软线的导体总的标称截面积应是使导体 内的应力不超过15N/mm2. 计算应力时,仅考虑导体。 质量大于5kg的打算作悬挂的灯具,灯具或软缆或软线的设计应使导体不受任何拉力。 注:采用承受荷重芯线的电缆能符合本要求。 打算与螺口或插口灯座连接的半灯具,其质量和实际的弯矩不应超过表4.4 给出的最大值。变矩 是 相对于半灯具完全嵌入时,半灯具的触头与螺口灯座的中心触点或插口灯座的触头的接触头来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