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着力培养特色种、养、加多经片区;重点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土地整治,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第42条 水环境功能区划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各类标准,将霍邱县地表水划分为Ⅲ类和Ⅳ类水环境功能区:
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淮河干流、沣河上游、找母河、牛角河、汲河、头道河、二道河、油坊河、城东湖、城西湖、泉河、史河总干渠、汲东干渠上游、沣西干渠上游、龙潭水库、老圈行水库和蝎子山水库等为Ⅲ类水体,执行Ⅲ类水质标准。
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沣河下游、沿岗河、淠河、汲东干渠下游、沣西干渠下游、沣东干渠和水门塘水库等为Ⅳ类水体,执行Ⅳ类水质标准。
第43条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划分大气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霍邱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安阳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地区。本区内执行上述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一级标准。
二类区:霍邱县范围内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即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本区内执行上述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第44条 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1. 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
严格执行水环境功能区划,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对沿岗河、沣东干渠和沣西干渠等重点河段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局部河岸进行生态修复。 2. 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推广清洁生产,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废气排放;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淘汰生产规模小、设备落后、除尘措施难于落实的企业。 3. 加强区域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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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噪声达标区的建设速度,从单纯的点源治理转变为整体的区域防治;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有效预防交通噪声污染。 4. 提升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能力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统筹周边乡镇、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逐步建立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体系,促进固体废物维持区域循环;完善全县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实现全县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5. 重点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生态农业模式,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污水和粪便污染;加大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大力推行生态化的垃圾处理方法。
第45条 铁矿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策略
1. 规范铁矿资源开发,明确铁矿资源开发的合理规模、开发原则要求
等,后续勘探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在资源整合的原则和规划目标的框架内开展,实现科学开发。
2. 建立铁素资源开源—节约—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减少
初级原料铁矿石及相应各种资源的消耗量,并实施先进的节能技术,加强余热余能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
3. 重点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逐步改善与修复矿区态环境存在的主
要环境问题,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经济优化,产业布局合理,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
第46条 环保设施布局
远期县域共布局13座污水处理厂,污水相对集中处理,总处理规模28.5万吨/日。
近期规划各乡镇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约30座,远期结合空间布局、道路修建等,建设区域污水管网,逐步整合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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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4座中型垃圾填埋场,分别位于城关镇、马店镇、长集镇和孟集镇,集中处理周边主要乡镇生活垃圾。规划在城关镇北七里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范围内合建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主要处理主城区建筑垃圾。
第八节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47条 水资源利用与供水规划
通过提引淮河水提高城西湖正常蓄水位,增加水资源供应量。规划城西湖深水区蓄水位抬高至20.5米(汛期20米),沿岗河以南水位提高至19.5米。对县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实施修缮加固,增加本地水资源供应量。
整合乡镇水厂,建立集中供水体系,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霍邱县域远期规划10座给水厂,总供水规模47万吨/日。
饮用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相关要求,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第48条 能源利用
坚持高能效、低污染、低排放、多种能源并举互补的发展目标,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降低能源环境污染,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
预测霍邱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约560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约0.83吨标准煤/万元。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约930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约0.47吨标准煤/万元。
能源发展策略:调整能源结构,逐步降低对煤炭、石油的依赖,积极引进天然气利用,强化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使用,形成以电力为核心,煤为基础,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可靠、经济、清洁、低碳的多元化能源保障体系。
能源设施布局:构建依托省网、本地补充的电源格局。扩大区外引电规模,优化发展火电项目,大力发展钢厂余能发电,适度发展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保留县域现状4座小水电、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新建石店电厂,装机容量为1320兆瓦;新建霍邱钢厂余能发电,装机容量为154兆瓦;于城东湖附近新建风电场,装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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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100兆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100兆瓦。新建驻马店—淮南—南京北特高压双回输电线路过境线路;新建500千伏石店站,主变容量为3×1000兆伏安;扩容现状220千伏蓼城站,主变容量至(2×180+150)兆伏安;扩容现状220千伏冯井站,主变容量至3×180兆伏安;新建220千伏白庙站、城关站和长集站,主变容量均为3×180兆伏安;新建220千伏俞林站,主变容量为3×150兆伏安。
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推动天然气跨域式发展。主城区、副城区、长集、姚李、周集及孟集以发展管道天然气为主,重点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引导工业燃料用气,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走向天然气利用多元化。天然气气源来自“西气东输”二线和“川气东送”长输管道,分别敷设颍上—县城—马店、六安—长集—县城长输管线霍邱支线,管线压力为2.5兆帕,管径为300毫米;在主城区、副城区及长集设置天然气分输站及接收门站共计4座,主城区两座门站规模分别为25万立方米/日,副城区门站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长集门站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姚李、周集及孟集通过CNG气化站实现管道供气,三地分别设置LNG气化站各一座,贮存规模分别为450立方米,供气规模约5万立方米/日。全县共计设置LNG加气站12座,为镇际间客货运车及矿区内重型卡车加气服务。保留现状液化气储配站共计17座,其中县城1座,取消3座,总贮存规模约1500立方米。
第九节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第49条 总体安全防护要求
城乡用地安全布局:城市建设用地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无法避让的,应该遵循先治理后建设的原则。对在矿产开发区进行城市建设的,需进行地质条件评价,适当加强建筑的抗震等级。统筹考虑危险品仓储等重大危险源布局,确保用地安全。
城乡公共安全保障:完善城乡避难场所建设,城乡结合区域可利用乡镇非建设用地作为疏散避难场地。分级分阶段完善城乡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安全布局。完善霍邱县与周边县市交通网络,特别是紧急疏散交通网络体系,提高城乡疏散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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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条 综合防灾应急保障规划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以霍邱县政府应急办公室为核心,整合各灾害管理相关部门资源,建立霍邱县综合防灾应急指挥中心,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各个部门进行突发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各街道、乡镇政府设置应急指挥部,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政策机制。
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主城区和副城区各设置1处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各乡镇至少设置1处应急避难场所。主城区、副城区、各乡镇结合小公园、街头绿地、停车场等开敞空间设置临时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
建设城市应急道路系统:构建以省道、县道为主干通行网络的霍邱县综合防灾应急道路系统。城市应急通道按照灾后疏散救援通行需求,救灾主干道宽度不应低于15 米,疏散主通道宽度不应低于7 米,疏散次通道宽度不应低于4 米,一般疏散通道宽度不应低于3 米。
生命线工程保障:建立全县受灾情况下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预警及应急预案,全面保障水、电、油、气供应安全,确保应急通信需求。
第51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对可能引起地质灾害的生产建设活动进行严格审查,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轻重缓急,分期防治”的原则,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解决隐患,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52条 抗震规划
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烈度6度,主城区、副城区和人口密集的建筑如学校、商场、医院和生命线工程须按7度设防。 抗震措施规划:规划城区的主、次干道为疏散通道。空地、绿地、广场、停车场和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为避震场地。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加强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煤气、粮食、医疗卫生、消防等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强抗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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