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 汤显祖的生平和思想
汤显祖(1550~1616),字义仍,号海若,又号海若士,一说若士,晚年号茧翁,自署清远道人。所居名玉茗楼、清远楼。戏剧作品为传奇五种,《紫箫记》作于万历初年,万历十五年改为《紫钗记》,《牡丹亭》、《南柯梦》、《邯郸梦》都作于作者晚年。因《紫钗记》是《紫箫记》的改写本,故历来都将其除去不计,称其它四种为“临川四梦”或“玉茗堂四梦”。
一、生平。汤显祖出身于一个中等富户,高祖和祖父都是藏书家。他十三岁开始学习古文词,结社唱和,为以后的戏曲创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十四岁进学,二十一岁中举,以孝廉和文章天下闻名。因拒绝张居正的延揽,故科举不第。直到张居正死后的第二年,即万历十一年(1583),他已三十四岁时才考中进士。次年任南京太常寺博士,后升至南京礼部祠祭司主事。明代南京官署只是安置官员的地方,没有实际的政务。汤显祖在此期间,与后来成为东林党的顾宪成、高攀龙等多有往来,非常关心时政。万历十九年,他上《论辅臣科臣疏》,指出,万历朝政治的败坏是因为前十年张居正,后十年申时行主持朝政造成的。并且揭露抨击了赈灾官员的贪污行为。此疏一上,震动朝野,得罪执政,他因而被贬为广东徐闻县典史。万历二十一年,他任浙江遂昌县知县,前后五年。宽刑简政,颇有政声,受民爱戴。当时神宗借收矿税之名横征暴敛,朝廷对各地灾荒处理不力,加之边境作战失利,他感到在政治上已不可能有所作为。万历二十六年他投劾弃官归乡,时年四十九岁。万历二十九年朝臣以“浮躁”之名,将他的官籍削除。他弃官后一直在
故乡过着隐居生活。在这前后,他大约在万历二十五年写成了不朽的名作《牡丹亭》,次年写《牡丹亭记.题词》,一并付刻。万历二十八年写成《南柯梦》,次年写出《邯郸梦》,这也是他最后一部剧作。 二、思想。他不仅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而且是晚明时代最进步的思想家之一,在文学理论和戏曲理论方面也颇有建树。 (一)哲学思想。
1、师承。汤显祖幼年时曾受到儒家思想和道教思想的双重影响。他的祖父在中年后笃信道教,而父亲汤尚贤却是个“为文高古,举行端方”的儒生。他们都曾按照自己的思想对汤显祖加以教育:“家君恒督我以儒检,大父辄要我以仙游。” 他后来的入世济民与出世归空的相互矛盾的世界观,可以追踪到幼年时期。汤显祖的哲学思想的形成,还受到晚明一些著名思想家的影响。他在《答邹宾川》的信札中曾说过自己思想的师承关系:“幼得于明德师,壮得于可上人。”在《寄石楚阳苏州》的信里说:“有李百泉先生者,见其《焚书》,畸人也。肯为求其书,寄我骀荡否?”明德师指罗汝芳,是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的再传弟子。李百泉即李贽,更是把泰州学派的理论发挥到极致的人物。泰州学派最著名的命题就是“百姓日用即是道”和“率性所行”。这种将民生和个人权利置于首位的思想,显然与理学家的“天理”至上,尊崇道统,维护正统的思想,格格不入。这一哲学学派在明代后期的进步士大夫中和民间都有极大的影响。而可上人就是达观真可,这是位恨不能使众生立即成佛的禅师,也是晚明佛教四大高僧之一。他也是位反理学的斗士,勇于献身和无所畏惧的思想家。他曾说过“生死关头须直过为
得”。当时有人比其说法为狮子吼。汤显祖在南京任官的后期结识了他,深表敬慕,将其视为师友。这些人的思想代表了那个时代思想界的最高成就,受到时人的推崇,李贽和达观甚至被时人称作“两大教主”。总之,他们的思想有两个鲜明的倾向,一是极端重视个人内心的体验,反对权威,反对传统;二是关怀民生,重视普通人的权利。但是对于统治者来说,这些思想都是异端邪说,因此他们都受到当局的残酷迫害。李贽和达观相继下狱,受迫害而死。汤显祖的进步哲学思想受到了他们的巨大影响。
2、哲学思想。他哲学思想中最主要的部分就是尊情反理。情和理的含义是什么?汤显祖显然是从两个互有联系的角度来解析情和理这一对范畴的。一是主要从心理学角度。他说:“是非者理也,爱恶者情也。” 认为情与理本身并无善恶属性,是人类不同的心理活动。理是推理判断这种理性的心理活动,来区分是非。从根本上来讲,这种心理活动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尽量排除个人的感情倾向,不以己之好恶来确定事物的真假属性。因此,其结果往往是符合科学的。二是主要从伦理学角度。陈继儒在《批点牡丹亭·题词》中曾记载了汤与他的老师张位的一段对话:
张新建相国尝语汤临川云:“以君之辩才,握麈而登皋比,何渠出濂、洛、关、闽下?而逗漏于碧箫红牙队间,将无为青青子矜所笑!”临川曰:“某与师终日共讲学,而人不解也。师讲性,某讲情。”张公无以应。
张位认为,以汤之才学,完全可以与周敦颐、二程、张载和朱熹并驾齐驱,成为理学大师,但现在却只知在戏子们中混日子,批评他不务正业。而汤显祖则鲜明的提出,他与老师的区别是“师讲性,某讲情”。这里的性的含义指的是程朱理学中的人之本性。程颐说:“性即理也。”宋代理学家说的理指先验的客体精神,它支配决定着自然界和人世间的各种事物的发生发展。而在人间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上下尊卑有序的等级和秩序,所谓“君臣父子,天道当然”。而人之本性,正是与这种天理一致的,所以人们应“格万物,致良知”即从对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观照中,认识到这种等级和秩序的万古不移,自觉的认同并遵从。也就是要自觉的服从三纲五常之类的道德教条,泯灭人的自由的天性。张位正是这样要求汤显祖的。而汤显祖则明确的提出,自己与老师不同,不讲性而讲情。可知他是坚决站在情的一边。这种情,与程朱理学中的理是截然对立的概念。它不是先验的精神,而纯属一种个人内心的体验,这种体验,基于人的生理本能,“是指生命的欲望、生命活力的自然与真实状态” 。他认为这种个人体验才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绝对的,除此之外没有更高的原则。它具有摧枯拉朽的巨大力量。“噫而风飞,怒而河奔,世能厄之于彼,而不能不纵之于此。” 这种情甚至可以脱离人的肉体而激荡于世间,所谓的天理是无法限制它,人的死亡也不能使它消失,它可以永远存在。甚至将情强调到了可以脱离现实生活的程度。《牡丹亭》中杜丽娘生而死,死而生的过程,就是对他所谓的情的形象化体现。他认为情与理是截然对立的,两者互不相容。他在《牡丹亭题词》中说:“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他的朋友兼老师
达观批评他的观点是:“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而他回答道:“谛视久之,并理亦无。”这是说,理是无足为道的,他实际上坚持了“情之所必有”的观点。他认为“情在而理亡”,从而高举起情的大旗。在明代,程朱理学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连科举考试都只能以“四书”“五经”作为法定教材,封建礼教成为人们的精神枷锁的时代背景下,这种将情与理对立起来,极度尊情的主张,实际上具有极大的个性解放的意义,其历史进步性是无庸置疑的。
他将情分为真情和矫情,肯定真情。他认为, “情致所极,可以事道,可以忘言。而终有所不可忘者,存乎诗歌、序记、词辩之间。固圣贤之所不能遗,而英雄之所不能晦也。” 真情是人的感情的自然流露,是一种天性,所以它的极致应与宇宙的本原是一体;而真情的极致同样可以不通过语言来表达,但是,语言作为媒介,必定会将真情或显或隐的表现出来,无论圣贤还是英雄,都不可能没有真情。
然而,即便是真情,他也有所分析,区别看待。他在《复甘义麓书》中说:“性无善无恶,情有之。”此处所说的性,指的是人与生俱来的人性,这种人性是无所谓善恶的,完全由后天的环境和教育决定。而情则可分成善情与恶情两种。问题是既然情分善恶,那么首先就得有个标准,以此来衡量其善恶属性。标准是由个人来确定的,凭什么某个人确定的标准要让别人遵从?既然情是个体的欲望和追求,它并不是科学的结论,可以经过严格检验,而情绪体验的结果肯定会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欲望和追求都不会相同。并且,个人欲望追求的满足实现往往要以牺牲别人为代价。这样,为情确定善恶的标准就难乎其难了。那么如何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