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复验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综合性检查验收,验收方法按国家现行标准,并评定质量等级办理验收手续。
(八)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负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承包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则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89 年第三号文)的规定办理。
如工序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承包商所填检验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则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整改通知单),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改正。
2、如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重的,监理工程师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令》。待承包单位改正后,并报项目监理部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十)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为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
2、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并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89年第三号文)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 年第13 号文)的规定办理。
3、凡对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缺陷或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监
31
理工程师;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一)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用权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二)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工程师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费用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三)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工程师将逐月编写《监理月报》,《监理月报》是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供本月中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程中存在或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等月度总结报告。于当月末或下月初主送建设单位,并抄送承包单位,抄报、质监部门。
监理月报的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备存。具体内容如下:
1、本月工程概况;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
(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工程质量:
(1)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5、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审核情况;
(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32
(3)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6、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 (1) 工程变更; (2) 工程延期; (3) 费用索赔。 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1) 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2) 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 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 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十四)监理工作总结
本工程监理工作结束时,本工程监理部将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总结由总监组织编写,总监签认后报公司审核后签发。
监理工作总结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监理合同工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绩;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建议; (6)工程必要的照片。
十五、职业道德守则与工作纪律
(一)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工程师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3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的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十六、信息管理
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本工程信息编码体系,绘制信息流动结构图,全面理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类信息流动情况。
2、按信息名称、时间、信息提供者信息接受者分类列出信息目录,并整理保存。 3、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本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服务,定期提供各种监理报表。
4、整理各类会议记录,收集、发送新技术、新工艺科技情报资料。
十七、监理工作流程
1、 质量控制流程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3、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流程 4、材料监理流程
5、试验检查签证流程 6、混凝土工程质控流程 7、计量与支付流程
8、审批施工单位索赔流程 9、工程变更程序
34
10、排水管道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11、路面基层监理工作流程图 12、沥青混凝土面层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1、 质量控制流程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单》 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申请 否 批 准?
是
否
施 工 工序完工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监理人员检查质量 质量合格? 是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 单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施工单位提交《中间交工证书》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