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全防火和防爆要求 1)工地消防
(1)消防用水管线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间距小于120m,应布置在路口、道边,距道边小于2m,距房屋外墙大于5m。
(2)消防车道宽度大于3.5m,应畅通。仓库、木材堆场等两侧应有6m通道、端头应有12mX1m的回车场。
2)临时房屋的防火间距及其他规定
(1)各种临时房屋防火最小间距如表8-7所示。
表8-7 各种临时房屋防火最小间距
(2)其他规定如下,临时宿舍不得建在低洼、潮湿地带.建在独立场所时应分组,每组砖木结构不得超过12栋,全木或钢骨架不得超过6栋(每栋按100m2计),顶棚高度大于2.5m,房间面积小于60m2,每栋住人小于100人,门窗宽度砖木结构大于0.8m,木结构大
于1m,外开门每25人一个出入口。
竹木、稻草、林秸、席子和芦苇不宜用来搭设易燃材料库、铸、锻、焊、热处理间,若需要使用必须抹灰。生火间避免用易燃材料,并注意耐火层。
化学易燃、易爆仓库必须是耐火建筑,有避雷设施,通风好。 3)安全间距
(1)道路与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如表8-8所示。
表8-8 道路与建筑物的最小间距
(2)各种管道平面布置的最小净距如表8-9所示.
表8-9 各种管道平面布置的最小净距
(3)防爆安全距离如表8-10~表8 -12所示。
表8 -10 临时房屋和爆破点的防爆安全距离
表8 -11 炸药库对附近建筑物的防爆安全距离
表8 -12 炸药库和雷管库间的防爆安全距离
8.5 施工临时用水
在编报项目建议书及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即应对建设项目附近原有供水设施及供水的可能性做好调查研究。
项目批准立项以后,即应委托自来水公司规划设计部门确定供水方案,并将供水方案与其他市政配套方案一同作为初步设计的组成部分按规定程序报批。
初步设计批准后,应持批准文件、平面图、地形图等有关资料到自来水公司办理用水报批手续,签订供水协议。根据用水协议,按规定缴纳“四源费”中的自来水厂建设费。以上步骤完成以后,即可委托自来水公司规划设计部门进行接用自来水工程的具体设计.。与此同时,联系协调设计部门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自来水管线的管径、高程、路径及具体位
置。
设计完成以后,按规定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自来水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工程竣工以后,须请自来水公司进行验收。
8.5.1 工地供水类型与供水规则
建筑工地临时供水主要包括生产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三种。 1)确定用水量
生产施工用水包括工程施工用水、施工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包括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和生活区生活用水。
(1)工程施工用水量
(8 -13)
(2)施工机械用水量
(8 -14)
表8 -13 施工用水参考定额(N1)
表8 -14 施工用水不均衡系数(K3)
表8 -15 施工机械用水参考定额(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