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机电科做好防排水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配套工作,对试验、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保证排水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9.在雷雨天气矿安排专人加强领导值班跟班和现场检查工作。 一旦发生洪水灾情,矿井口防止洪水溃入井下指挥部启动运行本措施和预案,各相关单位的防洪组织机构及救援组听从指挥部的指挥进行抢险工作,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① 立即向上级汇报实情。
② 根据灾情的性质,安排井下各水平泵房进行救灾排水。
③ 遇到特殊情况,指挥部下达命令,调度室安排井下人员有组织的安全地撤出。
④ 其它事项严格按矿\雨季三防\工作安排执行。 井下防治水预防措施:
1.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留设防水煤柱,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2 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净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矿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3.开采水淹区域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逐级进行审批后,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构造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和厚度等。
6.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程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采取提前探放水,并建立排水系统。
7.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下列措施,由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1)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受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定安全措施。
(2)承压水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建议采取注浆加固底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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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8.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破碎带前,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9.现井巷揭露的各出水点要进行水温、水量、水压等地下水动态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井下排水措施:
1.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排水系统的相关要求,确保排水系统满足排水能力要求。
2.定期对井下水仓、水沟进行清理。
3.水泵、水管、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在每年的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探放水预防措施: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采取的措施。每季度要结合生产地区情况提出水情水害预报及防治措施,经集团公司审查后严格执行。每月预测资料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施工单位和安监部门。
2.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要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3.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有可能积水的老巷、老窑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离煤柱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7)接近其他有可能出水地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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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4.探水线的确定原则按《河北省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执行。 5.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制定防探设计及措施。 (1)穿越流沙层、冲积层、风化带、含水层、积水的新老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小窑筒、封孔资料不清的老钻孔或其他有水害威胁的探水线前。
(2)在被淹井巷下层进行采掘工作,被淹井巷与回采工作面的垂距小于该煤层采高的25倍;与掘进巷道的垂距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时。
(3)采掘地区受底板承压水的威胁,其实际隔水层厚度小于计算安全隔水层厚度时。
(4)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时。
6.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7.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孔口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九十三至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8.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88条。
9.探水施工过程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89、290、291、292、293、294条的规定。
10.排除下山积水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员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1.严格执行防探水通知单制度。防探水通知单要简要说明水害情况,探水情况,附有局部平(剖)面图,明确规定停止掘进位置。防探水通知单由防探水技术人员填写一式七份,交探水单位、掘进施工单位、安管部、通风区、生产技术部及测量各一份,归挡一份。
12.施工单位要在工程竣工5日内,编制完成竣工报告,报生产技术部,并提出工程验收申请。调度室接验收申请,由主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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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预警行动
预警条件:
矿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生产单位负责水害事故的预防、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据水害事故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1.矿井水文监测系统,地面的两个奥灰观测孔,奥灰含水层水水位及水温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水位及水温有明显变化。
2.工作面突然涌水或其水量超过排水能力。 预警方式、方法
1.通过检测系统的数据分析。 2.通过安监、监测人员现场电话报告。 3.通过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电话报告。 4.报警电话: 96700、67739。 预警条件信息发布程序
调度室通知经理、总工程师、各副经理、各副总、通风区、安全管理部及各井下单位,并发出预警。
4.4 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故(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严重、较重、重、一般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加以表示。
红色等级(严重):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Ⅰ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等级(较重):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Ⅱ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重):预计将要发生重(Ⅲ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蓝色级别(一般):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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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报告程序
5.1 信息报告要求与流程
1.设立预警报告接警专用电话(设在调度室),96700、67739。调度室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预防与预警的工作职责纳入应急管理系统中,明确预警管理机构办公室、预防与预警负责人及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系电话。
2.需要报告预警信息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的征兆具体内容,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作业内容、人员分布等。
3.调度员接到预警汇报后,立即电话通知各井下单位,要求各单位立即通知本单位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同时按照预警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相关负责人和单位。特别紧急的预警信息要直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5.2 信息报告方式
1.人工现场预警信息报告方式
①现场预警信息报告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近的地点使用井下调度电话报告预警信息或扩播电话报告预警信息。
②要根据矿调度室下达的预防与预警处置措施,监督现场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
③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 2.监测监控系统
①监测监控系统发出声光告警信号,或采用了系统自动断电措施,告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核实情况,要征求并听取调度室下达的预防与预警处置意见。
②报警区域作业单位的当班负责人要立即落实调度室下达的处置措施并根据情况的变化继续报告预警信息。
5.3 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1.矿相关部门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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