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打造现代企业
企业信用活动
第三章 信用风险及其管理
内容摘要:本章重点介绍了市场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给其它经济主体经营带来的风险,及其管理方法和措施。包括信用风险的内涵、分类,以及产生风险的原因和影响;企业信用风险及其管理;金融机构的风险及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节 信用风险的涵义及分类
一、信用风险的涵义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象无力履约而给交易另一方带来损失的风险。也即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其债务造成违约而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探讨信用风险的内涵:
(一)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它是所有因客户违约所引起的风险。广义上包括:资产业务中的借款人不按时还本付息;负债业务存款人大量提前取款;表外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引致由负债转化为表内负债。狭义是专指信贷风险。 (二)信用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可能性,表现在风险是否发生、何时发生、发生原因、发生造成的损失有多大等不确定性。
(三)信用风险还表现为由于债务人的信用评级的变动、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二、信用风险的分类 (一)按受险主体分
按照受险主体来分,可以分为企业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个人信用风险等类别:
1、企业作为受险主体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其他企业和金融机构。 当一家企业的客户要求对商品或服务延期付款时,该企业就会面临来自该客户的信用风险。一旦客户到期拒付,潜在的信用风险就会变为实际损失;如果客户要求推迟偿付,信用风险程度就会加深。
企业也可能面临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如果一家企业的资金充
裕并将其全部存入一家银行,当该银行破产清算时,企业存款就会损失。另外,将过多的现金全部存入一家银行也会产生利率风险。该银行知道这家企业是常存客户,可能就不会对其新开的存款账户提供与其他银行一样高的利息。
2、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企业、个人与国家。来自企业的信用风险主要以贷款形式出现,其他形式还有信用证、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来自个人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消费者贷款、抵押贷款、信用卡等。所谓来自国家的信用风险,主要是因贷款企业所在国政局不稳或经济波动,导致银行无法收回本息。
保险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指道德风险,包括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保险标的和主要事实的风险状况;合同签订后,标的风险增加不告知保险公司;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
证券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来自信用交易,其主要形式是保证金买空和保证金卖空以及内幕交易等。
3、个人作为受险主体,其信用风险主要来自民间借贷,金融投资。 来自民间借贷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到期不还本付息。来自金融投资的信用风险包括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风险和购买国债的风险。前者指在持有期间信用素质变化所产生的价值的潜在下降,它来自金融工具发行人违约行为的发生。后者是指个人在购买国债时,由于政府信用等级较低,到期不偿还债券本金和支付利息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按风险成因分类
按照引起信用风险的原因来划分,信用风险可分为道德性信用风险和非道德性两种风险。
1、道德性信用风险是指经济活动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或者一方刚开始与另一方接触就打算违约的风险。它产生于经济活动的最初期,往往没有任何可识别的迹象。信用提供者往往难以防范此类风险,通常只能依靠经验做出最粗略的判断。
2、非道德性信用风险是指信用接受者不是由于主观恶意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到期履行合约而给信用提供者造成损失的风险。究其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行业风险、政治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和经济周期风险等。
(1)行业风险与该行业的平均资信水平密切相关,并直接影响违约概率。如果一家企业处于行业衰退期,其违约概率就大,向该企业提供信用的风险也大;如果一家企业属于高风险的新兴产业,违约概率也很大。
(2)政治风险与国家局势、外汇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等因素有很大的关系,其中任何一个因素有较大变化,都有可能使受信人陷入困境,从而给授信人带来损失。
(3)企业经营水平和管理风险的水平直接影响授信一方的风险大小。由于企业经营者经营不善,导致企业运转不利,或者企业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应收账款过多,都会使企业陷入困境,无力偿债。
(4)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风险影响很大。当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授信人有内在偿付的能力,信用风险就小;当经济陷入衰退,行业普遍不景气,大量破产行为发生,信用风险就会大增。 (三)按风险暴露情况分
我们可以按风险暴露情况把信用风险分为三种风险:违约风险、暴露风险和补偿风险。 1、违约风险
违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不履行支付义务;违反保护条款;经济性违约。
(1)支付违约是指在约定支付日到期后,超过一段时间仍未进行支付的行为。 (2)违反保护条款,又称技术性违约,是指违反债权人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各财务比率限额及其它规定事项的行为。
(3)经济性违约。违约也可能是纯经济性的,不与任何特定事件相关。当总资产的价值低于负债的总价值时,就发生了经济性违约。经济性违约实际上就是资不抵债。 2、暴露风险
当发生违约时,违约方根据事先的约定或违约的实际后果应当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但问题是即使原来的合同已经做出了违约发生情况下的补偿规定,违约一方在履行补偿合同时,却仍然会因为种种原因使被补偿方面临风险,因为违约时的补偿状况常常不确定,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违约类型、信用保障类型及违约时的市场状况等。
(1)抵押品补偿下的抵押风险
如果很容易就能将抵押品转让出手,那么抵押品的存在就能减轻信用风险,包括相应的补偿风险。利用抵押来减轻信用风险实际上是将信用风险转化为补偿风险及资产价值风险这两类风险。 (2)第三方保证风险
保证是由第三方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当第三方保证容易实施时,来源于债务人的风险就转化为来源于保证人的风险。然而,这往往并不意味着简单的风险转移,因为,此时若发生信用风险的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同时违约,相应的违约概率也就成了综合违约概率;第三方保证使来源于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转化为来源于债务人及保证人的综合违约风险;更复杂的是此时还面临着法律风险,即保证人能否执行保证的风险。
3、补偿风险
补偿风险取决于违约类型。虽然支付违约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永远不会支付,但结果往往是事情的走向会引起不同的行为,比如负债重组或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有负债等。如不能采用合适措施,往往就会启动法律程序。一旦启动法律程序,债务人的所有负债都将暂停支付直到做出某种法律裁决。所以最好的结果是所有负债都得以完全偿付。最
糟的情况是债权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此时债务人破产或其有限的有价资产被变卖,甚至没有剩余资产来偿还不同负债。
第二节 信用风险的成因及影响
一、信用风险的成因 (一)信用风险产生的一般原因 1、债务人主观上没有偿还债务的意愿
这种原因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有能力归还本息但故意逃避责任,不予归还;另一种是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但是没有主动承担义务的责任感,一直拖着欠账,不努力改进。
2、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或由于客观条件而使债权人持有的信用工具价格下跌。具体原因如下:
(1)未预期的利率和汇率变动:未预期的利率变动会造成信用工具价格的下跌,这被
称为资本风险或市场风险,它还可能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使其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造成所谓的违约风险。当信用活动涉及到不同国家的借贷时,未预期的汇率变动正如未预期的利率变动一样,会使债权人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
(2)未预期的通货膨胀:在信用风险中,未预期的通货膨胀给债权人带来的风险常被成称为购买力风险。由于通货膨胀率的水平高于人们预期的水平,无论是利息收入还是本金在最终得到支付时所具有的购买力会低于最初投资时所预期的购买力。
(3)资金使用不当:债务人常常由于资金使用不当而无法偿还债务本息。 (二)信用风险产生的经济学原理
一般情况下,信用市场中授信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受信主体对自己的经营状况及其信贷资金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主体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信用合约签订之前,非对称信息将导致信用市场中的逆向选择;而在信用合约签订之后,产生信息优势方(受信主体)可能会发生道德风险行为。
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只是产生信用市场中高违约风险的必要条件,其主要条件是不完全的信用制度及由此产生的不完全契约。信用制度作为约束信用行为主体的规范,标准及其产权结构的合约性安排,对信用秩序的稳定及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对金融资产的配置效率和金融结构的形成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不完全契约是相对于完全契约而言的。所谓完全契约是在最大可能的程度上明确规定未来所有状态下所有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将来各方都不需要再对契约进行修正或重新协商。而不完全契约是指契约中包含缺口和遗漏,可能不会涉及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任,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做出粗略或模棱两可的规定。产生不完全契约的根本原因来自三个方面:
1、约双方的有限理性。由于受信息传递、认知能力、计算能力和人的心理因素等条件的限制,契约双方在复杂多变的不确定的环境中,其行为的理性是有限的,很难对长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做出全面的计划安排,签订契约时条款的遗漏将不可避免。
2、三方无法验证。契约规定的项目中,有一些内容是第三方无法验证的,即这些内容虽然对于契约双方都是清楚并明确规定的,但对于其他局外人则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