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以及部分地区推行“营改增”政策。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逐步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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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营改增”优势及影响
2.1“营改增”带来的挑战 2.1.1合法减轻税负
营改增后,某些行业的税负将会加重。对于这些行业,首先应积极的应对。结合本行业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分析增加税负的关键点和流程,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法的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
2.1.2合理定价
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市场的价格一定会发生相应的波动,如何减轻增加的税负将成为相关企业所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因此税改后,企业要重新进行合理的定价,重新做好收入的预算工作。 首先,需要通过大量的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可以接受的价格增幅区间。 其次,要对竞争对手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竞争对手在税改后的价格变动及服务状况。 最后,对企业的成本及收益重新进行核算和预测。
2.1.3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营改增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收益。另一方面,如何在收益增加的基础上改变企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加强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完成企业的产业转型,也是对企业自身的一次挑战。如果企业不能借助这次的税费改革完成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转型,那么企业将会逐渐失去竞争力并最终被市场所淘汰。
2.1.4国税与地税权力范围划分
众所周知,经过分税制和多次的税制微调,营业税已然成为我国地方的第一大税收种类,地方政府对于营业税的依赖程度高,营业税改革必然触动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而增值税的收入分配则是地方占25%,中央占75%,它便是中央的第一大税收种类,如果按现有的分配原则,那么“营改增”的方案意味着要从地方第一大块税收收入中拿出75%给中央政府,这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肯定是非同寻常的,地方政府的改革动力肯定不是很强。实际情况是,为了避免这种地方动力不足的局面出现,税改方案便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这样的让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确实是个好消息,可以减少来自政府方面的阻力,然而这样对于目前关于增值税收入的分配规则来说,是个巨大的公然挑战,在一时一地的改革可以具有特殊性,如果全面推开,就意味着对现有的全国通行的税收制度的公然破坏,这是法治国家不应该有的现象。如果范围扩大之后,那些国税、地税分开设置,两套班子的省市,国税和地税的业务范围划分早已泾渭分明,改革之后业务交割的意愿和实际操作的难度可想而知,除了税务征管系统的变化之外,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企业的缴纳习惯,地方政府的意愿等等,这些都将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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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营改增”的优势
2.2.1“营改增”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
新旧税制转换后,小额纳税人的税负将普遍下降,有利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一般纳税人,因允许抵扣服务业进项税额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总体税负也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基本上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税收制度。有利于国家企业的科学发展以及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央以及地方财政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收收入、增加了我国财政支出。不仅如此,上海试点后,江苏、南通等省市的部分中小型企业为了减轻税收成本,将企业注册地从原省份移到上海,引起了其他省份尤其是江苏、南通等省份领导对部分企业外流的担心。因此,扩大试点地区的范围,将有助于逐渐减轻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发展之间存在的差距引发的税负不平衡的状况,从而减少“营改增”对行业地区间布局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积累更多更丰富的试点经验,以利于“营改增”将来的全面推行。
2.2.2“营改增”为第三产业发展创造有利的税收环境
“营改增”将有效地推动企业朝着有利于企业的产业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现代服务业的分工细化,有利于提高现代服务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对产业间的分工协作、形成投资导向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增值税抵扣后,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大幅度下降,有利于提高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较比去年增长10.3%,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60.4%,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个百分点。
2.2.3“营改增”促进第二、第三产业的深度融合
“营改增”对上游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促进上游制造业、修理和修配业的发展。二是促进分工细化,加大上游服务行业的业务量。对下游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下游企业税负全面减少,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二是吸引下游企业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根据上海1200多户试点企业的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等地的试点企业对设备更新意愿逐步加强,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企业的设备采购额分别增长了10.8% 和171.3%。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营改增的优势:假设某市一家服务企业H年收入2010万元,人工成本615万元,当年购进的材料及服务210万元(含增值税税);当年购进固定资产210万元(含税,折旧期为10年);前期固定资产当期折旧105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34万元。假设购买材料以及服务全部为当年的收益性支出,包括城建税在内的其他流转税附加为营业税(或增值税)的10%,所得税税率为25%。为简化问题,假定B企业只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其他税种暂时忽略不计。H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的净利润及税金的计算如下:
营业税及附加:2010×5%×(1+10%)=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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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利润:2010-110.55-615-210-21-105-34=914.45 应交所得税:914.45×25%=228.61 税后净利润:914.45-228.61=685.84
H企业各种税额合计:110+242=352
营改增后,假设H企业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前文分析表明,假设H企业正处于竞争性服务行业,根据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买方所支付的总金额和卖方所收到的总金额保持不变,市场均衡价格为含税的价格,即营改增后H的含税收入保持不变,当年取得的含税收入仍为2010万元。根据营改增的规定,增值税率调整为6%。假设H企业当年买进的材料服务以及固定资产均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完全符合增值税抵扣的条件。
根据“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对于企业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即使属于兼用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也准予全额扣除。相关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2010÷(1+6%)×6%=113.77
进项税额: 210÷(1+17%)×17%+210÷(1+17%)×17%=61.03 应交增值税:113.77-61.03=52.74 应交增值税附加:55.74×10%=5.57
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所提折旧:[210÷(1+17%)]÷10=17.95
税前利润:2010÷(1+6%)-5.57-615-210÷(1+17%)-17.95-105-34=939.22 应交所得税:939.22×25%=234.8 税后净利润:939.22-234.8=704.42
H企业各种税额合计:55.74+5.57+234.8=296.11
通过上述分析,营改增后,技术服务类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额减少了,税后净利润也增大了。如上述H企业,假如技术服务类企业税前收入保持不变,税后净利润尽管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并不明显。假如技术服务类企业能税后收入保持不变,税后净利润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3“营改增”的影响
2.3.1“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首先,不同行业的税负不同。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说,固定资产比重较大,可抵扣的税
负增加,但同时税率又从原来的3%提高到11%,因此税负变化幅度不会太大,但从实际征收来看,这类企业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幅度的税负下降,但减少的区间和企业间的差异较为显著。但对于另外一些以劳务及其他非可抵扣类资产为主要成本的行业来说,税负则呈现一些差异性,有些企业税负不下降反而上升。我国在改革进程中更应当考虑到这类企业的利益,对税率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或者对应纳税金额进行规定,与此同时企业也应当密切关注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及法规,及时申请对于这些问题的财政补助,才可以提高企业净利润,避免企业亏空。
其次,不同规模的企业税负存在差异。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规模将其分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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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般纳税人。除了交通运输业中的其他行业以外,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实际税率比往期下降2%,但对于一般纳税人,却按照6%的增值税率进行征收,相比原来的营业税来说不降,反而高出1%,如果企业的可抵扣税负不能抵消这部分,将成为企业的新增税负。针对这一想象,政府也应当给予相应的解决方案,使得一般纳税人的最终税负低于征收营业税期间的税负。
再次,企业应当不断加强自身对财务系统的学习。对于企业的账务处理流程方面,企业也应当根据营改增的文件和要求对企业情况进行区分,改进账务处理流程,在税务筹划方面也应该作出改变以维护企业利益并且采取正确的计算方法和申报纳税,如对于在不同地区建立分公司的企业,应当在改革初期进行部分业务转移,获取更多的税收支持,无论是现阶段税收减少了或是增加了的企业都应该如此,而在后期则可以通过税制完善来避免税收不公平现象,另外也要增加对于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以及增值税汇算清缴方式及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2.3.2“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将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一是有利于科技创新。这次改革,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税率从5%的营业税增加到6%的增值税,而且这部分进项税额可允以抵扣,因此总体税负是下降的,有利于科技型企业的不断发展。二是有利于文化产业繁荣。这次改革,文化创意服务行业的税负同样也是下降的。争取这方面政策,有利于做大做强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提升我国文化国际影响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三是有利于服务业发展。试点企业能够减少产业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既能够降低本环节现代服务业的税负,又可以鼓励下游环节的制造业企业,将本企业所能提高的专业性服务外包给上游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更新。四是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试点改革同样也消除了现代物流企业重复征税问题,从长远角度看,会不断促进现代物流业的持续发展。
其次,“营改增”给地方财力带来影响。一是减少地方财力的增加。据资料表明,根据上海试点范围估算,江苏省将同比减少营业税幅度300-330亿元,大约为全部营业税比重的24%-26%,据此推算,此项政策将使得南京市减少43-45亿元的营业税。二是地方财政由于要补贴试点纳税人所增加的税负部分,使得地方财政负担加重。据了解,上海总共要拿出100多亿元用于补贴因营改增而增加税负的纳税人。
最后,“营改增”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一是由于上海税务征管机构所具备的优势,国地税实质为一家,试点会面临更多更严重的问题,加大了试点难度。二是增值税范围扩大,改变了企业原有的税收计算方式,征管模式也将相应发生调整,征管机关也会发生变化,企业需要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三是由于试点是分地区、分行业,且所面向的产业属于流通、服务范围,此外营改增需要信息化支撑,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大难度。
2.3.3“营改增”对净利润的影响
首先,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发生变化。营业税不同于增值税,属于价内税,根据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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