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1、银行存款
(1)由出纳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票根由主管会计、经手人签字,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加盖支票备案名章,后用于支付。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由主管会计复核签字。
(3)从银行办理信汇、电汇、汇票等业务时,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千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支付,如不能用支票支付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领用支票的用于采购付款时,领用人必须即时取得发票,否则支票不得给付对方。 (6)已签发的支票遗失,使用支票人必须在发现遗失的1小时内报财务部出纳,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支票遗失由于采取措施果断未造成损失时,也要对责任人处以至少1000元的罚款。
(7)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2、现金
(1)现金用于支付1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支出及离职人员工资、补助、差旅费等。 (2)收付现金必须核验是否假币,出纳对收付假币负全责。
(3)不得以白条挂账,借条抵现,不得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 (4)当日现金收支必须核算清楚,下班前盘点清楚并与日记账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5)员工办理公司业务借支的现金必须在三天之内归还,如过期不还或未报销者将处以100元罚款。
3、有价票证
(1)有价票证含:水票、印花税票、发票、收据等。
5
(2)有价票证购买时由财务出纳与行政部协同办理入库。
(3)有价票证由出纳保管,根据分公司规定领用、发放、使用。领用、发放、使用时须有经手人双方签字及明细记录。每月核对账目、盘点实物,统计领用情况,做到帐实相符。
(5)凡有存根的票据,(发票、收据等)要对存根联进行登记,由责任人保管、稽核。由主管会计进行检查。使用完的票据经出纳、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后,每本应注明开票金额,整理后交主管会计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归类保管。凡有缺失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6)关于收据管理详见“收据管理制度”。
(7)发票由财务统一购买,由主管会计保管、开据。发票由客户本人持合同原件来公司开,并将与开票金额相符的由财务部开出的收据“客户联”交回。且须在合同上盖“发票已开”字样的章,客户签字办理领取登记。特殊情况下可代开,但须加写委托书。
六、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财务印鉴指财务专用章和银行票据预留人名章。
2、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发票、财务报表。这三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
3、银行票据预留印鉴人名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只限用于银行票据。
4、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七、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是指收据、发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和与财务具体工作有关的合同,每月及每年统一由主管会计负责整理、登记造册,长期保管。
2、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必须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档案原件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交给经办
6
人使用,但不得拆散原有卷册。
4、各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限为25年;会计凭证、明细账、总账、辅助帐保管期限为1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3年。
八、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流程办法
1、各项财产按取得的原始成本计价。购入时必须取得完整、合法的凭证,即时建立、登录财产物品的会计账目,详细登记品名、型号、单价、金额、购置日期等。对实物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或使用人或责任人签字负责。
1、固定资产由财务建“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实物由行政部负责监管,并于每季度末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由财务建二级账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级账目对实物进行监管,双方互相核对,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季报盘存,对“办公用品等库存材料”月报盘存。
4、办公用耗材应尽量减少库存,以一个月用量为基本采购数量。购买时由行政部办理入库,财务人员监督,凭入库单报销。
5、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须报总公司认可批准后方可购买和报销。
九、记账规则及工作程序
(一)、基本原则
1、我公司采用的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2、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会计人员根据主管会计审核后的记账凭证和转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编制有关的会计报表。
4、主管会计根据各种明细账及相关的汇总资料、报表,编制财务经营状况表和有关各类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
7
5、一个财务人员可以兼管几个岗位的工作,或将一个岗位的工作分由几个人管理,但必须遵循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6、主管会计对会计工作负全责,其他人员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二)、收款的规定和程序
(1)日常由出纳负责收款,节假日由主管会计统一安排财务部人员值班。各项经济业务收入的款项须按照类别进行归类登记,在收款日表上登记日期、款项、金额、设计室、开据的收据号及双方经手人等内容一并填写齐全,收入任何款项均须开据公司统一收据。
(2)值班人员所收款项应于次日交接给出纳并且双方要做交接记录。 (3)由主管会计或主管会计安排的记账会计对收入的款项进行审核。 (4)记账会计依据审核后的凭证记账。
(三)、退款的规定和程序
1、工程退款须客户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可写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办理。但超过2000元的款项不允许代办退款。
2、退款的办理程序应按分公司财务部下发的退款程序办理。
十、费用报销的财务内部规定
(一)、借款
1、部门填写用款的报请审批单,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出纳审核用途、金额及各项签字正确、齐全交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后付款。
2、财务借款凭证须经手人、出纳、会计主管签字。
2、凡借款款项必须在三日内,立即销账,如财务发现逾期不予销账的情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报批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8
(二)、报销
1、出纳审核原始凭证后填写支出凭证。原始凭证的要求:抬头、名称、型号、项目、金额、数量、日期、大小写、印章齐全、正确的税务部门发售的统一发票,凡有一项不符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固定面额的发票,必须注明日期、实际发生金额。
2、一次性购买数量较多的物品或材料,发票填写不下的可附明细单,明细单需加盖与发票一致的印章。
3、支出凭证须经手人、出纳、主管会计、总经理(按以上顺序)签字后予以报销,凭证加盖“付讫”章。
4、支出凭证大小写金额、名称、项目均不得涂改,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发票金额一致。实际支出小于票面金额的由主管会计在发票上签字注明。实际支出大于票面金额的退回重新开具发票。“付讫”印章不得压在付款金额上。
5、支票付款由出纳制作支出凭证,主管会计、经手人在支出凭证及支票票根签字后,报总经理,总经理在凭证上签字后方能付款。
6、找总经理审批时,凡是事先申请用款的,须带申请表一同交总经理审批。
7、白条和收据一律不得报销入账,如仍查出有白条和收据入账情况则给予相应人员一次性20-50元的罚款。
设计名家建筑设计名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