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经理负责检查。
7.制度的解释与修订:本制度由监察部经理负责解释与修订。
设计师评级
1. 关于设计师职业技能评定调整的说明:2008年度设计师职业技能评定将在设计师季度评定中取消对于专业技能、专业经验、从业经历、综合素质的考评。继续沿用设计师升降级的级别评定管理办法,实行季度集成产值、季度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比例、晋级专业知识测试及主任与资深级别设计师的设计方案答辩等硬性考核指标,只有各考核指标同时达到公司规定的各级别标准时方可晋升至相应级别。 2. 各级别集成产值标准的调整:见下表:
季度集成产值(P)P≧51 (万元) 酌情按照助理可申报级别 主任 资深 高级 普通 试用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月底薪(元) 3500 2500 1800 1000 500 51>P≧23 23>P≧14 14>P≧6 6>P 说明:自2008年1月份进行本年度首次设计师评级起,欲申报主任级别的设计师季度集成产值需达到51万元以上(含),申报资深级别设计师季度集成产值需达到23万元以上(含),申报高级级别的设计师季度集成产值需达到14万以上(含);对于具备申报主任、资深、高级级别的设计师,设计师评级委员会结合其他考核指标确定申报人员的最终级别。对于季度集成产值在6万元以上(含)、14万以下的设计师,定级为普通设计师;对于季度集成产值在6万元以下的设计师及转正定级两个月签单集成产值在4万元以下的设计师,由设计师评级委员会成共同商讨以确定此类设计师按终止劳动关系、解除试用关系或继续留用(留用人员底薪按助理设计师标准计发)。 3. 评级方法的调整:
3.1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产值比例:申报高级及以上级别的设计师,季度主材集成产值与基础家装之比不得低于20%,或者按如下3.4.1条款所列方式进行补贴折算后不低于20%;由设计师评级委员会根据进行补贴折算后的基础家装产值、主材占基础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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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及其他评级考核指标为设计师最终定级。
3.2考试成绩:由低级别设计师晋级为高级别设计师必须参加设计师评级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设计师专业知识考试,且考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满分120分),或者按如下3.4.2条款所列方式进行补贴折算后不低于80分;否则视为晋级失败,维持原级别。专业知识考试时申报人员只能选报参加与本人申报级别一致的专业知识测试,且仅一次考试机会,对未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的申报人员不安排补考。
3.3申报主任、资深级别设计师的加试:对于申报主任、资深级别的设计师,除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外,需加试设计方案。届时评级委员会指定户型由申报人员出具设计方案并限时交回,评级委员会安排设计方案答辩并组织相关人员与会共同评审,答辩未通过者不得晋级。
3.4集成产值补贴折算“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产值比例”或“考试成绩”:新的设计师评级体系允许超过设计师各级别季度集成产值标准部分的产值对“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产值比例”或“考试成绩”进行补贴折算;但“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产值比例”和“考试成绩”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补贴折算,即此两项指标必须本身有一项指标无须进行折算即为合格;对于此两项指标均不合格者不得采用此种补贴折算方式进行折算补贴。 3.4.1集成产值补贴折算“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产值比例”:以该设计师季度内集成主材的产值与基础家装产值比例为基数(V),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季度内集成产值与各级别标准相比较取其超额的部分对基数(V)进行补贴折算,折算标准为:季度集成产值51万以上的部分,每2万元产值折算为1%与基数(V)累加(不足2万元不计);季度集成产值51万以下的部分,每3万元产值折算为1%与基数(V)累加(不足3万元不计)。
例:某设计师季度内签单集成产值58万,其中基础家装产值50万,集成主材8万;则集成主材占基础家装产值比例为16%,即:基数(V)等于16%,不足20%,需进行补贴折算4%;按上述方式进行折算后,其集成产值为48万元,对应为资深设计师级别,若该设计师其他考核指标顺利通过的话,则其级别应定为“资深设计师”。
3.4.2 集成产值补贴折算“考试成绩”:设计师晋级考试中专业知识成绩未达到80分者,每差1分可用2万元集成产值折算补贴(不足2万元不计)。
例:某设计师季度内签单集成产值30万,申报资深设计师,除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为76分不合格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合格。则对按上述方式对其考试成绩进行折算补贴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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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后集成产值为22万,与其对应的级别为高级设计师,则此设计师最终定级应为“高级设计师”。 4. 提成调整:
每单集成产值(万元) 提点 产值<2.5 2% 2.5≦产值<4 4% 4≦产值<6 5% 6≦产值 6% 5.本调整方案自2008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即2008年5月份发放设计师4月份工资及提成时启用本方案;关于设计师职业技能评定部分,2006年度4月份首次设计师职业技能评定时仍沿用原方案,7月份进行设计师职业技能评定时启用本方案。
设计师季度评级考核办法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分公司各设计分部设计师
二、评级考核周期:
本考核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设计师技能评定考核 三、设计师季度评级目标产值:
工程(万元) 主材(万元) 设计费(万元) 主任 45 30 2.7 资深 30 25 1.8 高级 25 15 0.9 普通 18 10 不做要求 *依据集团下达给各分公司的月度产值总任务,结合各分的设计师人员结构现状制定季度评级目标产值标准。
四、设计师季度评级工作质量评定及考试:
工作质量 专业知识考试 各项培训考试 专业答辩 主任 90分以上 80分以上 75分以上 一次通过 资深 90分以上 80分以上 75分以上 一次通过 高级 90分以上 80分以上 75分以上 不做要求 普通 90分以上 80分以上 75分以上 不做要求 22
五、季度及月度目标产值考核指标计算规则:
1. 基础工程以实际合同额加实际发生的增减项为准。
2. 主材销售以客户已签定主材定单并交纳全款的实际销售额加退补货实际金额为准,定金及预付款不计入主材销售额。 3. 设计费以客户实际交款额为准。
4. 助理级设计师评定普通级以上的,基础产值、主材产值需各加相应级别设计费金额标准的二倍。
六、季度评级工作质量评定及考试办法:
1. 合同签订、报价、制图综合得分不得低于90分,否则回总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视为通过。
2. 专业知识考试80分为及格,未及格的不予以补考。
4. 季度内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及格记录。 3. 专业知识答辩要求一次通过,一次未通过的不予以补考。
七、考试制度:
1. 每年初进行一次等级考试,通过相应级别考试的在一年内评定相应级别时可免考。
2. 评定已通过级别的更高级别时需再次进行考试和答辩。
八、客户重大投诉:
在完成以上各项考核指标的情况下如出现重大客户投诉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按下
降一级评定。
设计师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以设计师季度评级目标产值为依据,为了充分发挥薪酬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各部门设计师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标,特制定本薪酬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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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设计分部设计师。 二、薪酬绩效考核周期:
本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三、设计师薪酬结构:
基础绩效工资+业绩提成(工程、主材、设计费)+奖金 四、设计师月度考核目标产值:
工程(万) 主材(万) 主任 15 9 资深 12 6 高级 10 4 普通 8 2.4 助理 5 1.3 *依据集团下达给北分的月度产值总任务,结合北分的设计师人员结构现状制定月度考核目标产值标准。
五、月度目标产值考核指标计算规则:
5. 基础工程以当月实际合同额加上月实际发生的增减项为准。
6. 主材销售以客户已签定主材定单并交纳全款的实际销售额加上月退补货实际金
额为准,定金及预付款不计入主材销售额。
六、设计师薪酬方案:
业绩绩效 级别 主任级 资深级 高级 普通级 助理级 七、考核办法:
基本工资 工程绩效 1050(元) 750(元) 540(元) 300(元) 150(元) 1050(元) 750(元) 540(元) 300(元) 150(元) 主材绩效 700(元) 500(元) 360(元) 200(元) 100(元) 700(元) 500(元) 360(元) 200(元) 100(元) 工作质量考核 1. 设计师工程绩效工资按当月完成比例发放,当月未签单的取消工程绩效工资及
工作质量考核工资,连续二个月基础工程产值未达到80%的第二个月下调一级。连续二个月未签单的视情况按停单学习处理,合格后重新上岗或按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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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月无工资。主材绩效工资按实际完成比例发放,连续二个月未完成主材销售指标80%的按停单学习主材知识处理,合格后重新上岗。工作质量考核工资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连续二个月工作质量考核平均未达到80分的按停单学习相关制度及规范处理,合格后重新上岗。 2. 基础工程及主材提成的方案暂时不做调整。 3. 未按公司规定办理开工日期变更单的罚款100元。 4. 未按公司规定办理增减项变更单的罚款200元。 5. 因设计变更未及时补充图纸的罚款50元。
6. 因设计师图纸、报价问题,后期服务不到位、不及时,没有贯彻落实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等问题造成的客户投诉,经客户工作部查实后视为有效投诉,处罚200元。重大投诉处以500元—3000元的处罚。
7. 因设计师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师承担,由设计师责任造成的客户退单按
合同额的35%承担公司损失。
8. 各设计分部上报客户表扬时需同时上交见证性资料,并且通过客户工作部回访
核实后视为有效表扬进行奖励。
9. 新入职设计师入职当月不参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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