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消防工程
6.1 总则
6.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消防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消防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
6.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6.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消防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6.1.4 消防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6.1.5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支队部和消防综合训练基地5类。
6.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6.2 消防站
6.2.1 消防站的建设用地建筑占地面积、车位用地和室外场地面积确定。
6.2.2 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见表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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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站建设用地指标表 表6.2.2
序号 1 2 3 4 5 消防站类别 一级普通消防站 二级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支队部 消防综合训练基地 建设用地指标(m2) 市区 3000~3600 2400~2800 4900~6300 3000~4000 133200 郊区 3500~4800 - 注:①上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限,面积小者取低限。 ②消防站与支队部合建时,按两者用地指标之和的8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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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水利泵闸工程
7.1 总则
7.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的水利泵闸工程建设用地的控制。 7.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7.1.3 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水利泵闸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中应尽可能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7.1.4 在具体设计中,水利泵、闸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7.1.5 泵闸合建工程根据泵站和水闸的具体规模,以相对较大的用地指标为控制基准。
7.1.6 黄浦江规划河口建闸等特大型泵、闸工程(闸门总宽超过60m,泵站总流量超过100m3/s)的用地指标参照水利部有关规定执行。
7.1.7 水利泵闸工程建设用地分为水利水闸工程和水利泵站工程两大类。
7.1.8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7.2 水闸工程
7.2.1 本市水利水闸工程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沿黄浦江、长江、杭州湾一线防汛战线的水闸工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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蕰藻浜、淀浦河等河口闸下段各支流河口水闸工程;
二类:一类工程外,水闸闸门总宽大于等于5 m的水闸工程; 三类:一类工程外,水闸闸门总宽小于5 m的水闸工程。 7.2.2 水闸工程用地指标见表7.2.2。
水闸工程用地指标表 表7.2.2 项目 布置总厂(m) 两岸控制宽度(m) 一类 二、三类 一类 二类 节制闸规模(m) ≥24 120~140 100~120 40 30 10~24 110~130 80~100 30 20 6~10 100~110 70~80 20 15 5 ~ 6 100~110 70~80 15 10 <5 85 注:①水闸工程用地主要由工程布置总长和建筑规划控制宽度来控制。工程布置总长即水闸内外河防冲槽之间距离(含进出水池、闸室、消力池、海漫护坦、防冲槽等),规划控制宽度指规划河口线以外工程及管理设施用地范围。 ②该表不适用于对船闸工程的用地控制。
③两岸控制宽度包括了河道两岸10米防汛通道与绿化。
④闸门孔径小于5米的水闸工程的管理区不再单独占用河道两岸10米防汛通道与绿化以外的土地。
⑤该表适用于一般条件,如遇特殊的地质条件、特殊功能、特殊地段则需另行研究确定。
⑥如工程单岸布置管理用地,则控制宽度为表中宽度两倍,另一岸保留10m防汛通道及绿化。
7.3 水利泵站工程
7.3.1 本市水利泵站工程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沿黄浦江、长江、杭州湾一线河口上的泵站工程; 二类:一类工程外,泵站流量大于等于5 m3/s的泵站工程; 三类:一类工程外,泵站流量小于5 m3/s的泵站工程。 7.3.2 水利泵站工程用地指标见表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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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工程用地指标表 表7.3.2
项目 布置总长(m) 两岸各控制宽度(m) 一类 二类 三类 泵站规模(m3/s) >40 80~120 30 30 40~30 70~80 20 20 30~15 70~80 20 15 15~10 70~80 20 15 10~5 70~80 20 15 5~2.5 70 15 <2.5 55 10 注:①水利泵站工程用地主要由工程布置总长和建筑规划控制宽度来控制。工程布置总长即泵站内河进水池到外河防冲槽(均含导流设施河段)的距离;规划控制宽度指规划河口线以外工程及管理设施用地范围。
②两岸控制宽度包括了河道两岸10米防汛通道与绿化。
③流量小于2.5m3/s的泵站工程不再单独占用河道蓝线以外的土地 。
④该表适用于一般条件,如遇特殊的地质条件、特殊功能、特殊地段则需另行研究确定。
⑤如工程单岸布置管理用地,则控制宽度为表中宽度两倍,另一岸保留10 m防汛通道及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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