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指标说明:该指标为同一房间内,各墙面相同标高位的电气底盒与同一水平线距
离的极差。主要反映观感质量。 6.3.2. 合格标准:[0,10]mm
6.3.3. 测量工具:激光扫平仪、5米钢卷尺 6.3.4.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 本指标原则上在抹灰阶段或底盒标高调整并固定完成测量。 (2) 每一个功能房间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6个实测区。
(3) 在所选套房的某一功能房间内,使用激光扫平仪在墙面打出一条水平线。以该水
平线为基准,用钢卷尺测量该房间内同一标高各电气底盒上口内壁至水平基准线的距离。选取其与水平基准线之间实测值的极差,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4) 所选2套房中同一室内底盒标高差的实测区不满足6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6.3.5. 示例:
6.4. 电气安装及线盒预埋
6.4.1. 指标说明:该指标反映电气安装走向及线盒定位与施工图纸是否相符。
16
水平线第一尺底盒第二尺第三尺第尺底盒标高测量示意
6.4.2. 合格标准:电气安装与图纸相符 6.4.3. 测量工具:卷尺、目测 6.4.4.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 每一个功能房间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20个实测区。所选2套房中并
列面板高度偏差的实测区不满足20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2) 同一功能间电气管走向与图纸相符,线盒定位与图纸相符,两者均与图纸相符为
合格,有一不符则为不合格。
(3) 为数据统计方便和提高实测效率,不合格实测值均按“1”记录,合格是实测值
均按“0”记录。
6.5. 并列面板高度偏差(设备安装)
6.5.1. 指标说明:该指标反映同一类型并列电气面板上边平直程度。主要反映观感质量。 6.5.2. 合格标准:[0,0.5]mm
6.5.3. 测量工具:钢尺或其他辅助工具(平直且刚度大)、塞尺 6.5.4.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4) 每一个功能房间作为1个实测区,累计实测实量6个实测区。所选2套房中并列
面板高度偏差的实测区不满足6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5) 同一实测区内选全数同一类型并列的面板,以钢尺或其他辅助工具紧靠并列面板
上边。以0.5MM钢塞片插入钢尺与各面板之间的缝隙,如钢塞片能进入任一面板与钢尺之间的缝隙,则该测量点不合格。反之则该测量点合格。每个实测值都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6) 为数据统计方便和提高实测效率,不合格点均按0.7MM记录,合格点均按0.3MM
记录。 6.5.5. 示例: 17 钢尺面板面板面板以0.5MM钢塞片插入钢尺与面板之间的缝隙,如钢塞片能插入,则该测量点不合格。反之则该测量点合格。并排面板高度差测量示意
6.6. 砼楼板和砼墙面给水管暗埋(设备安装)
6.6.1. 指标说明:反映砼墙面、地面给水管暗埋过程中,避免破坏结构、产生空鼓裂缝
的重要控制节点。 6.6.2. 合格标准:
(1) 线槽形式:线槽采用预留方式,严禁人工打凿; 砼楼板和墙面的给水管预留线
槽不得损坏结构钢筋。墙槽用水泥砂浆填补密实,且与砼面齐平;地槽用细石混凝土填补密实,并做出保护坎。
(2) 线槽尺寸:砼楼板和砼墙面预留槽深≤15MM,槽宽≤dn+60mm。 6.6.3. 测量工具:目测,5米钢卷尺、游标卡尺 6.6.4.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 实测区与合格率计算点:所选户型内每一户设2个实测区,其中冷热水主管为一
个实测区,冷热水支管为一个实测区。1个实测区取1个实测值,1个实测值作为1个合格率计算点。所选2套房累计20个实测区,不满足20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2) 测量方法:未采用压槽工艺可不测此指标。采用目测检查其线槽形式是否符合合
格标准;同一个实测区选取疑似尺寸最大值,用钢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检查线槽尺寸等是否符合合格标准。
(3) 数据记录:同一实测区,线槽形式或线槽尺寸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合格标准,则该
实测区的实测值不合格;反之,则该实测区的实测值合格。不合格实测值均按“1”记录,合格是实测值均按“0”记录。
6.6.5. 示例:(节点构造尺寸示意图,实测区参照第5.6节砌筑节点)
18
6.7. 砌体墙面给水管暗埋(设备安装)
6.7.1. 指标说明:反映砌体墙面给水管暗埋过程中,避免空鼓、裂缝的重要控制节点。。 6.7.2. 合格标准:
(1) 线槽形式:采用预留、预埋或机械开槽和开洞,严禁人工打凿;墙槽用水泥砂浆
填补密实,且与砌体墙平;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的竖向管线应随墙体砌筑埋设在孔洞内,并在安装完后用水泥砂浆或细石砼灌实,如采用开槽工艺,线槽部位必须用细石砼灌注密实。
(2) 线槽尺寸:砌体墙槽深度≤dn+10mm,槽宽≤dn+60mm;空心砌块外
墙水平沟槽长度小于390mm。 6.7.3. 测量工具:目测,5米钢卷尺,游标卡尺 6.7.4.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 实测区与合格率计算点:所选户型内每一面暗埋给水管的墙面作为1个实测区。
1个实测区取1个实测值。1个实测值作为1个合格率计算点。所选2套房累计20个实测区,不满足20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2) 测量方法:未采用砌体内暗埋工艺可不测此指标。每一面砌体墙面暗埋给水线槽
全检。采用目测检查其线槽形式是否符合合格标准;同一个实测区选取疑似尺寸最大值,用钢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检查线槽尺寸等是否符合合格标准。 (3) 数据记录:同一实测区,线槽形式或线槽尺寸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合格标准,则该
实测区的实测值不合格;反之,则该实测区的实测值合格。不合格实测值均按“1”记录,合格是实测值均按“0”记录。
6.7.5. 示例:(节点构造尺寸示意图,实测区参照第5.6节砌筑节点)
19
6.8. 砌体墙电线管暗埋(设备安装)
6.8.1. 指标说明:反映砌体墙面电线管暗埋过程中,避免空鼓、裂缝的重要控制节点。 6.8.2. 合格标准:
(1) 线槽形式:砌体墙面电线管应采用预留、预埋或机械开槽与开洞,严禁人工打凿;
墙槽用水泥砂浆填补密实,且与砌体墙平;小型空心砌块墙体的竖向电管线应随墙体砌筑埋设在小砌块孔洞内,并在安装完后用水泥砂浆或细石砼灌实; (2) 线槽尺寸:砌体墙槽深度≤dn+20mm,墙槽宽度≤dn+60mm,墙槽用水
泥砂浆填补密实。空心砌块外墙水平沟槽长度小于390mm。 6.8.3. 测量工具:目测,5米钢卷尺,游标卡尺 6.8.4. 测量方法和数据记录:
(1) 实测区与合格率计算点:所选户型内每一面暗埋电线管墙面作为1个实测区。1
个实测区取1个实测值。1个实测值作为1个合格率计算点。所选2套房累计20个实测区,不满足20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2) 测量方法:未采用砌体内暗埋工艺可不测此指标。每一面砌体墙面暗埋线槽全检。
采用目测检查其线槽形式是否符合合格标准;同一个实测区选取疑似尺寸最大值,用钢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检查线槽尺寸等是否符合合格标准。
(3) 数据记录:同一实测区,线槽形式或线槽尺寸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合格标准,则该
实测区的实测值不合格;反之,则该实测区的实测值合格。不合格实测值均按“1”记录,合格是实测值均按“0”记录。
6.8.5. 示例:(节点构造尺寸示意图,实测区参照第5.6节砌筑节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