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单 位 估 价 表
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6年版
总 说 明
一、《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2002RH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介表)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
二、本定额分上、下2册8个分册。上册包括:第一分册《通用项目》;第二分册《道路工程》;第三分册《桥涵工程》;第六分册《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五分册《给水工程》;第七分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分册《路灯工程》,第九分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附录。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目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城填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除有规定外,不得因实际不同而调整。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取定。 (一)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毋,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人工单价每工日为23.5元。 (二)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布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有关规范计算的,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水泥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按混凝土配合比表换算。使用预拌水泥混凝土时,强度等级不同时不换等,其差价在预拌混凝土的单价中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6.材料预算价格以《江西省2004年工程定额为基础,并根据市场变化调节器整了部分材料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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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零星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费列入其它机械费以“元”表示。 3.机械台班单价的取定以《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4年)为基础。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九、本定额适用于海拨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
十、本客额与其他工程预算客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 十一、本客额中用“()”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通用项目 分册说明
一、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护坡挡土墙、混凝土运输及其他共五章543个子目。
二、本册适用于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册定额的除外)。 三、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汽车运淤、流砂按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5。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九、人工装土自卸汽车运土时,自卸汽车台班乘以系数1.1。 十、机械清除表土,可按推土机相应子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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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发生时按实计算。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二、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三、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降尘措施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花格铺草皮,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草皮增减比例增减,其余不调整。 六、管道(除给排水)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均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计算。给水各种井室的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平面尺寸每边加200mm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构筑物所占的体积,当管径在500mm(包括500mm)以上,每米按下表减去回填土。选料回填,应扣除管道(不论管径大小),基础、垫层和构筑物所占体积。 项目 管道直径(cm) 50~60 70~80 0.24 0.44 0.27 0.49 90~100 0.71 0.77 110~120 — — 130~140 — — 1.35 150~160 — — 1.55 钢管 铸铁管 钢筋混凝0.33 0.60 0.92 1.15 土管 注:超过上表规定管径,按实扣除回填土方工程量。 3
七、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放坡起点深度(m) 一、二类土 1.20 三类土 1.50 四类土 2.00 管沟、构筑物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管道结构宽 (cm) 50以内 100以内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 40 50 土壤类别 机械开挖 坑内作业 1:0.33 1:0.25 1:0.10 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构筑物 无防潮层 40 人工开挖 1:0.50 1:0.33 1:0.25 混凝土管道 金属管道 基础>90° 40 30 50 40 有防潮层 60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
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执行基坑定额。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十、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土方量90%计算,人工挖土方量按10%计算,人工挖土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十一、人工除草、培坡、修坡、路肩垫土、平整均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十二、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项 目 推土机、铲运机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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