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钢桩挡土板支撑安拆未包括钢桩打、拔,如发生另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七、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
拆除工程--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分册第一章有关子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拆除后的旧料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
七、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机械拆除沥青柏油类路面子目。
八、机械拆除水稳层按机械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子目乘以系数0.6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m3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2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护坡、挡土墙--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执行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项目。 三、毛(片)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毛(片)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四、护坡、挡土墙的基础钢筋可套用《桥涵工程》册的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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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二、毛(片)石护底、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m3计算。 三、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四、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五、抛石工程量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六、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混凝土运输及其他--说 明
一、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的运输。 二、双轮车、机动翻斗车运输混凝土适用于道路工程中道路基层和面层的混凝土由现场集中搅拌点至施工点的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明沟混凝土盖板安装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二、混凝土运输按图示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道路工程分册说明
一、本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共四章 377个子目。 二、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三、本册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四、本册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时,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路床(槽)整形--说 明
一、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二、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三、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四、粉喷桩定额中,桩直径取定50cm。
五、定额中注明了含灰量百分比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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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工布铺设定额中未考虑块石、钢筋锚固等因素,如实际发生可按实计算。定额中土工布按300g/m取定,如实际规格为150、200、400g/m时,定额人工分别乘0.7、0.8、1.2系数。
七、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定额中的水泥用量按掺入量12%计算。如设计水泥掺入比例不同时,可按水泥掺入量每增减1%进行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路床(槽)碾压宽度计算同设计路基宽度。 二、土边沟成型按沟长乘以截面积以m3计算。 三、路基盲沟按沟长以延长米计算。
四、弹软土基处理按实际处理面积乘以换土厚度以m3计算。 五、抛石挤淤工程量按实际抛石量计算。
六、砂底层铺筑垫层工程量按其底层、垫层长乘宽以m2计算。 七、粉喷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计算。
八、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其体积按设计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九、高压旋喷桩钻机按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以m计算,喷浆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计算。
十、沉管砂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道路基层--说 明
一、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二、集中搅拌的水稳混合料,由搅拌点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子目。 三、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按列公式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C1=Cd×Ld/Li
式中:C1——按设计配合比换算后的基本材料数量; Cd——定额中基本压实厚度的材料数量; Li——定额标明的材料百分率; Ld——设计配合比的材料百分率。
四、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五、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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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路基宽度计算。
二、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的顶层面积计算。 三、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道路面层--说 明
一、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所需的面层熟料按厂拌考虑,由加工厂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项目。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均按定点搅拌考虑。由搅拌点运至作业面的运费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四、采用预拌砼,定额人工按每m3混凝土定额含量扣减0.57工日,并扣除混凝土搅拌机台班。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均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带缘石的面层应扣除缘石面积。 二、伸缩缝按填缝厚(深)度乘以延长米以m2计算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刻槽,按路面面积计算。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说 明
一、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石(立缘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用量可按设计要求另计其用量,但人工不变。 二、本章水稳层套第二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花岗岩板、广场砖铺设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道路侧缘石、侧平石安装以实铺延长米计算。 三、人行道、侧缘石垫层按体积以m3计算。 四、砌筑树池以延长米计算。
桥涵工程分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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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册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共九章498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范围:
1. 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 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分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分册定额有关说明:
1.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 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可另行计算;
3. 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4. 本册定额预制构件均未包括场内、场外运输。发生时,小型构件场内运输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其它预制构件场内运输执行本册第八章有关项目。若发生场外运输,参照《江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有关规定执行。
四、未尽事宜见各章说明。
打桩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打木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项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甲、乙、丙三级,见下表.
砂夹层情况 土 壤 级 别 甲级土 砂层 连续 厚度 (m) 砂粒种类 卵石含量(%) 孔 隙 比 >0.8 >30 >0.03 <30 <7 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乙级土 <2 粉细砂 0.6~0.8 25~30 0.02~0.03 30~60 7~75 25以内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较易沉入的土 丙级土 >2 中粗砂 >15 <0.6 <0.02 >60 >15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较易沉入的土 含水 量(%) 压缩 系数 触探 值 天然 鉴 别 方 法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静力 动力 每10m纯平均触探 沉桩时间(分) 值 说明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