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土壤级别时,深度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桩长12m以内,为桩长的三分之一。 2、 桩长12m以外,为5m深度确定。
三、定额中土质类别均按甲级土考虑。如遇乙、丙级土时,按甲级土定额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土壤级别 乙 丙 人工 1.36 1.80 机械 1.43 2.04 四、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五、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有关项目计算。
六、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七、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八、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九、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 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 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 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 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十、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有关项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 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2. 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3. 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二、接桩中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 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 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 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钻孔灌注桩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二、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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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 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 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 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 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 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 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8. 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三、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四、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鉴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桩径(mm) 800 1000 1200 1500 2000 每米护筒重量155.06 184.87 285.93 345.09 554.6 (kg/m) 五、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除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七、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灌注桩如需工作平台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三、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计算。 四、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五、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按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泥浆制作、泥浆池建造和拆除工程量按成孔体积计算。
砌筑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砌筑工程。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二、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套用相关定额。 三、设计砂浆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和机拌和,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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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钢筋工程说明
一、因束道长度不等,故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
二、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费用,但未包括三通管费用,可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中钢绞线按φ15.24mm、束长在40m以内考虑,如规格不同或束长超过40m时,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 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 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 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 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 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0.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4. 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四、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 五、T型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t”为单位计算。 六、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 OVM锚:1.05 七、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现浇混凝土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二、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毛(片)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四、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桥台搭板执行第二分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其人工费、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六、采用泵送预拌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含量扣除人工工日0.7个,扣除混凝土搅拌机、机动翻斗车和起重机台班,扣除水0.2m3。非泵送预拌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定额含量扣除人工工日0.68个,扣除混凝土搅拌机台班,扣除水0.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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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以上时,应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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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混凝土工程-说 明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分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 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 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 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4.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二、预制构件中的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先按施工图纸计算出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规定,分别增加废品率及损耗率。 名称 制作废品率(%) 运输堆放损耗(%) 安装、打桩损耗(%) 各类预制构件 0.2 0.8 0.5 预制钢筋混凝土0.1 0.4 1.5 桩 立交箱涵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二、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行计算。
三、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排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四、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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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 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0.7系数。
安装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安装等项目。
二、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均可视不同的运输方法套用本分册定额。
三、本册定额场内运输均包括装车、船费用在内。
四、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套用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五、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六、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另计算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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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构件除安装柱式墩、台管节以m为计量单位外,其它以m为计量单
位,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装饰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项目。
二、本章定额中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不符时,可以调整。
三、镶贴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册定额计算,由于涂料种类繁多,如采用其他涂料时,可以调整换算。
五、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均未包括颜料费用,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应增加颜料费用。
六、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
七、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可按第九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
给水工程分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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