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应认真对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尚执行的要制定出计划时间表。
6.3、应按《高压线路继电保护装置的“四统一”设计的技术原则》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中关于二次回路、保护电压二次回路切换的有关要求,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认真检查二次回路,做好整组试验。在扩建和技改工程中都必须防止二次寄生回路的形成。
6.4、应选用具有良好抗干扰性能的,并符合电力行业的电磁兼容及相关的抗干扰技术标准的继电保护装置。
6.5、应重视继电保护装置与接地网的可靠连接。继续做好开关站至继电保护室敷设100平方毫米铜导线、以及在继电保护室内敷设接地铜排网的反事故措施,接地铜排网应一点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保护装置不能采用通过槽钢接地的接地方式。发电厂的元件继电保护室亦应尽快完成铜排接地网反事故措施。
6.6、静态型、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以及收发信机的厂接地电阻应符合GB/T2287-1989和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条件所规定不大于0.5欧姆的要求,上述设备的机箱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6.7、在实施抗干扰措施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的规定。既要保证抗干扰措施的效果,同时也要防止损坏设备。
6.8、对经长电缆跳闸的回路,要采取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防止出口继电器误动的措施,如不同用途的电缆分开布置、增加出
口继电器动作功率,或能过光纤跳闸通道传送跳闸信号等措施。关于变电站交流长电缆,应通过计算和实际测量充分考虑CT二次负载裕度,如不合格则将截面积增加为4平方厘米。
6.9、应注意校核继电保护通信设备(光纤、微波、载波)传输信号的可靠性和冗余度,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6. 10、应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远程修改微机保护的软件、整定值和配置文件。同时还应注意防止干扰经由微机保护的通讯接口侵入,导致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要求具有录波录波联网的单位坚决执行,并写入现场运行规程;在今后保护信息远传管理、综合自动化站管理方面,设计、基建及运行单位必须遵照执行《新疆电力公司综合自动化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导则》。
6.11、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6.12、新建和扩建工程宜选用具有多次级的电流互感器,优先选用贯穿(倒置)式电流互感器。
6.13、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而扩大事故,应注意做到: 1) 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熔断器时,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逐级配合。
2) 直流总输出回路装设熔断器,直流分路装设小空气开关时,必须确保熔断器与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3) 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小空气开关时,必须确保上、下级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4) 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小空气开关失灵而扩大事故,对运行中的熔断器和小空气开关定期检查,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熔断器和小空气开关投入运行。
6.14、宜使用具有切断直流负载能力的、不带热保护的小空气开关取代原有的直流熔断器,小空气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信的状态下)的1.5~2.0倍选用。
7、
运行与检修
7.1、进一步规范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制、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通过有秩序的工作和严格的技术监督,杜绝继电保护人员因人为责任造成的“误碰、误整定、误接线”的事故。
7.2、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定期检验的工艺流程和二次回路验收条例(大纲),保证继电保护安装、调试与检验的质量符合相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7.3、应加强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必须十分重视快速主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和消缺工作。应将备品备件的配备,以及母差等快速主保护因缺陷超时停役纳入技术监督的工作考核之中。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
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时间应不低于规定时间。
7.4、认真做好微机保护及保护信息管理机等设备软件版本的管理工作,特别注重计算机安全问题,防止因各类计算机病毒危及设备而造成微机保护不正确动作和误整定、误试验等。
7.5、应加强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的检验、管理与防病毒工作,防止因试验设备性能、特性不良而引起对保护装置的误整定、误试验,各单位将根据电科院编制《微机型试验装置的检验规范》定期进行试验装置的校验工作。高频调试设备要求在具备高频测试仪器检验资质的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定检周期为一年。
7.6、为防止线路架空地线间隙放电干扰高频通道运行,要求有高频保护线路的原有绝缘地线均应改为直接接地运行,同时也要重视接地点的维护检查,防止产生放电干扰。
7.7、继电保护专业要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7.8、要建立与完善阻波器,结合滤波器等高频通道加工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落实责任制消除检修管理的死区。
7.9、结合技术监督检查、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检查本单位继电保护接地系统和抗干扰措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7.10、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回路以及“和电流”等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7.11、线合变压器检修工作,应认真校验气体继电器的整定动作
情况。对大型变压器应配备经校验性能良好、整定正确的气体继电器作为备品,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7.12、所有的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种接线的正确性。主变各侧(尤其是低压侧)必须带负荷测向量无误,微机保护必须核对装置显示的差流处于技术指标范围内。才能正式投入纵差保护。
7.13、母线差动保护停用时,应避免母线倒闸操作。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应充分考虑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母线差动保护的检修时间。有稳定问题的母线,各级调度部门必须编制母差保护退出后的技术措施。
7.14、双母线中阻抗比率制动式母线差动保护在带负荷试验时,不宜采用一次系统来验证辅助变流器二次切换回路正确性。辅助变流器二次回路正确性检验宜在母线差动保护整组试验阶段完成。该原理母差保护应逐步更换为微机型母差保护。
7.15、新投产的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等保护应认真编写启动方案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做好事故预想,并采取防止保护不正确支作的有效措施。设备启动正常后应及时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确保电网故障能可靠切除。
7.16、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有无电压二次回路短路、电流二次回路开路和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