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复习资料 新版

2018-11-29 16:38

劳动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名词】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名词】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

【单选】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多选或简答】劳动法上的劳动必须具备的条件;①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②为基于契约关系。③为有偿的。④为职业的。⑤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多选】劳动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 【简答】简述劳动法的功能?

答:①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②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③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④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单选】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及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名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简答】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①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②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③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④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⑤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多选】劳动关系的种类:①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关系。②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③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单选】标准劳动关系是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并适用全部劳动基准和集体合同规定。 【多选】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劳动关系。

【多选】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仍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多选】与劳动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有:劳动行政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劳动团

体关系、处理劳动争议关系。

【简答】如何认定那些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

答:①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②是劳动关系消灭后的直接后果。③是劳动关系产生、变更、消灭而附带的。

第二节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单选】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起源于资本主义社会。 【单选】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是现代意义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单选】瑞士与1848年颁布了第一个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 【单选】新西兰1894年的最低工资法是世界上最低工资立法的开端。 【单选】社会保险成为劳动法的内容是从德国率先开始的。 【单选】新西兰1890年第一个开始对劳资纠纷实行强制仲裁。

【单选】劳动法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基本形式,她开始于原苏联。 【单选】苏维埃政权于1918年通过了第一部《苏俄劳动法典》。 【单选】中国产业工人是在19世纪中叶开始出现的。

【单选】1921年8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公开领导中国工人运动的总机关。

【单选】1922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八小时工作制案》。

【单选】我国第一个劳动立法《暂行工厂规则》标志着中国劳动法的产生。 【单选】1930年由江西省行政委员会制定的《赤色工会组织法》是最早的革命根据地的劳动法规。

【单选】1031年11月在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单选】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 【单选】2007年我国通过的三部重要法律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促进法》、2008年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简述】自有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答:内容:①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适用范围。②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③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④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⑤出现了社会保险法。⑥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特点:工厂立法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充实,但进程缓慢,不平衡,对劳动法的实施缺少必要保障,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简述】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立法呈现出的特点?

答:①劳资关系相对缓和。②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③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④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

【简述】新中国成立以后劳动法制建设经历的阶段? 答:①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②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③1957年---1976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④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

第三节 国际劳动立法概况

【单选】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 【单选】首倡国际劳动法的思想家,主要是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法国的大卫.李格兰。

【单选】系统地提出国际劳动立法主张的是大卫.李格兰。 【单选】瑞士是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

【单选】柏林会议是第一次由各国政府正式派代表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 【单选】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法国巴黎正式成立。 【单选】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动公约:《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标志着国际劳动立法的正式开始。

【单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产生的新的国际劳动立法机构是国际劳工组织。 【单选】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1919年10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法国社会党人阿尔培特.多玛被任命为首任国际劳工局长。 【单选】国际劳工组织是一个由各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不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

【多选】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组织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国际劳工局(常设机构)。 【单选】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是国际劳动立法最主要的来源。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的最主要形式。 【单选】2001年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第一个双边社会保障协议是中德《社会保险协议》。

【多选】核心劳动标准:结社自由权、集体谈判权、平等就业权、反对强迫劳动、禁止使用童工、男女同工同酬。 【简述】国际劳工立法的主要内容?

答:①关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②关于最低工资、工资保障的规定。③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④关于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的规定。⑤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规定等。

第四节 劳动法基本原则

【名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应符合的条件?

答:①必须贯穿劳动法律条文始终,体现劳动立法的核心和灵魂。②必须是执法的基本准则,具有劳动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③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④必须对劳动立法、守法和执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答:①宪法。②基本国情为依据。③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理论为依据。 【简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一下几项:(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同工同酬。(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4)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法律调解与“三方”对话相结合原则。

【简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的体现?

答:是劳动立法的宗旨。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环节中的具体权利。②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劳动义务。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名词】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答:联系;①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②劳动法律关系不仅反应劳动关系并且对劳动关系产生积极影响。③劳动法律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区别;①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②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而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③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④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⑤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果,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果。⑥劳动法律关系属于形式范畴,劳动关系属于内容范畴。 【多选】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以用人单位的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劳动法律关系。根据劳动法律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将劳动法律关系分为,国内劳动法律关系和涉外劳动法律关系。根据劳动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不同,可划分为典型劳动法律关系和非典型劳动法律关系。

【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答:从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来看具有以下特征:①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②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④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

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务。⑤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

【名词】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名词】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是劳动者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主体的前提条件。

【多选】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达到法定年龄,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简述】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答:①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②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不可分割性。③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运用要受到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④劳动者运用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已经参加某项劳动法律关系后,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

【名词】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法律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进行劳动保护,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 【多选】我国现阶段,制约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范围的主要因素有:职工编制定员、职工录用的基本条件、最低工资标准、社会责任、社会保险、工时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

【单选】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客体是劳动行为。

【名词】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多选】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的条件:劳动法律规范、法律事实。 【选择】劳动法律关系事实多种多样,按照他们的发生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第二节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选择】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等。 【名词】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机会的权利。

【选择】就业权是劳动基本权的核心,包括四个方面,就业自由、就业平等、就业促进、解雇限制。

第三节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简述】我国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答:依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我国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全面履行劳动义务。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③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⑤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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