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方法:①退休金随物价指数的上升而增加,美、日。②退休金随工资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法、德。③退休金随物价和工资增长而增加,英、瑞典。④在普通退休金之外加发与工资收入挂钩的退休金,加拿大、挪威、丹麦。
第三节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选择】1883年《德国劳工疾病保险法》是社会保险制度立法的开端。 【选择】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简述】医疗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答:医疗保险,是指把疾病保险中在医疗方面获得的服务和物质帮助。特点:①形式与其他保险形式之间的交叉性较大。②与上述第一点特征相联系,医疗保险具有一种补充保险的特点。③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整个社会公民。 【简述】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
答:①改革的任务和原则。②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④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⑤加强医疗服务管理。⑥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第四节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选择】最早的工伤保险立法是德国1884年颁布的《劳工伤害保险法》。 【选择】1957年卫生部制定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在我国将职业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畴。
【选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选择】各国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方式有:统一费率制、差别费率制、浮动费率制。
【选择】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差别费率制与浮动费率制。
【选择】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选择】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类型:工伤医疗期间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选择】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选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名词】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而受到的意外伤害。 【简述】工伤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答: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具有以下特点:①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②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③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④
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⑤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 【简述】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 答: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保证受伤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得到及时医治。②补偿损失,维持生活。③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保险待遇支付。④预防职业危害,减少职业伤害和疾病。
第五节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选择】1905年法国率先颁布了失业保险法。
【选择】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选择】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选择】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实行基金制,在基金来源上采取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方式。
【选择】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选择】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包括两大方面:用于失业救济,用于促进就业。 【选择】我国事业保险基金主要支出项目为,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抚恤金、补贴等。
【简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答: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事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简述、选择】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答:①重新就业的。②应征服兵役的。③移居境外的。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⑤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介绍工作或职业培训的等。
【简述、选择】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依法纳入失业保险的其他资金。 【简述】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答: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具有以下特点:①适用对象特定性。只适用于失业的劳动者。②享受保险待遇有一定期限。只在法定期限内享有。③待遇水平较低。④保险功能特殊性。
第六节 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选择】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
【选择】法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是98天) 【简述】生育保险的概念及意义?
答: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
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意义:①保障生育女职工和婴儿的身体健康,促进优生优育。②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③有助于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
第十章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一节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概述
【选择】劳动保障监察具有的属性,法定性、行政性、专门性。 【简述】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区别? 答:①主体不同。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使主体是依法设立的监察机构,具有专门性、唯一性等特点;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主体不是针对劳动执法专门设立的。②职权范围不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权范围是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不具有综合性。③法律效力不同。劳动保障监察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劳动监督检查基本不享有劳动行政处罚权。 【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原则?
答:①重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②合法原则。③公开原则。④公正原则。⑤高效便民原则。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⑦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原则。⑧监察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 【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 答:①劳动保障监察是加强和完善劳动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②劳动保障监察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③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二节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选择】劳动监察员实行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验证制度。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选择】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形式,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名词】地域管辖。是指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上的横向权限划分。
【选择】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专项检查、对举报和投诉的查处、应急预案制度、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选择】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 【选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立案之后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许可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一章 劳动法律责任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概述
【简述】劳动法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答:劳动法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机关及其他劳动法主体,
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构成要素:①法律责任主体是违法劳动法的单位和个人。②法律责任根据是法律责任主体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③法律责任的性质具有法律价值的否定性和事实内容的不利性。④法律责任形式表现为法律责任综合性特征等。
【选择】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劳动法律责任形式中处罚性最严的一种。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选择】劳动争议的特点:主体特定性、内容广泛性、经济利益性、社会性。 【名词】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力、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
【选择】劳动争议的分类:①劳动争议按照争议标的的不同,可分为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②按照争议主体不同可分为,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
【选择】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调解原则、三方原则。
【名词】三方原则,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中,应当由雇主、职工和政府主管部门三方的代表参加处理劳动争议。
【选择】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选择】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简述】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 答:①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②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③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诉讼。⑤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⑥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