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底线指标,包括防洪控制条件、水资源开发利用约束、水生态与水环境控制指标、河势稳定控制、岸线利用约束等。
对长江上游干支流水能资源密集区进行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区域的划分,合理开发利用河流的水能资源。
4) 制定流域总体规划构架
根据规划水平年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和要求,按照统筹发展的原则,协调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协调各行业、区域规划,提出流域开发、利用、配臵、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构架。主要包括防洪、河道与河口整治、治涝、供水、灌溉、水力发电、跨流域调水、岸线利用、航运、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利血防规划总体布局,包括控制性工程和主要非工程措施布局。
(2) 分工及要求
1) 长江委内各部门分工及要求 ① 长江委内各部门工作
在长江水资源保护局、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各自提出的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由长江设计院研究提出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目标及任务。
在长江水资源保护局、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各自提出的干流、主要支流水生态与水环境敏感点的基础上,由长江设计院研究提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的关系及水环境控制底线。
在长江水资源保护局、中科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各自提出的长江流域节点控制条件(从水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分析)的基础上,由长江设计院研究提出干流、重要支流、重要湖泊节点的重要控制条件(从防洪、供水与灌溉、水生态与环境等全方位分析)。
在长江水资源保护局提出的长江水功能分区的基础上,由长江设计院研究提出流域水利功能分区。
长江设计院研究提出流域防洪减灾规划构架、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构架、总体规划构架,并编写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总体规划篇章。
长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协同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研究提出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构架。
② 长江委内各部门提交的成果及要求
2008年1月上旬长江水资源保护局、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分别提出保护的目标和任务正式文稿;2008年1月底前长江设计院提出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目标和任务正式文稿。
2008年2月上旬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商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提出干流、主要支流水生态与水环境敏感点及控制底线正式文稿;2008年2月底前长江设计院商长江水资源保护局提出确定流域水环境控制底线的正式文稿。
2008年3月上旬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商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提出干流、重要支流、重要湖泊节点保障水生态与环境安全的控制条件正式文稿;2008年3月底前长江设计院提出干流、重要支流、重要湖泊节点的保障防洪、供水与灌溉、水生态与环境安全的控制条件正式文稿。
2008年4月上旬长江水资源保护局提出长江水功能分区正式文稿;2008年4月底前长江设计院提出流域水利功能分区正式文稿。
2008年6月底前长江设计院提出流域防洪减灾规划构架、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构架正式文稿;2008年6月底前长江水资源保护局商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提出水生态与环境保护构架正式文稿;2008年10月底前长江设计院提出总体规划构架正式文稿。
2008年12月底前长江设计院提出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总体规划篇章正式文稿。
2) 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及要求 ①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工作 a. 配合调研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配合调研。商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牵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战略研究、环保、水利等部门各派一名熟悉情况的人参加考察、座谈,建议准备座谈发言文稿。
b. 辖区对防洪减灾规划的要求和意见
以近年编制的《长江防洪规划报告》、《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为基础,按照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水平年,研究提出完善辖区防洪减灾的要求和意见。
c. 辖区对水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和意见
结合近年完成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按照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水平年,提出所辖区域对水资源综合利用包括供水、灌溉、引水、航运等的要求和意见。
d. 辖区对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意见
根据保护与开发并重的要求,提出所辖区域对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意见。
②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成果及要求
2008年3月底前提出《长江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洪减灾规划要求和意见》、《长江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要求和意见》、《长江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意见》。
流域总体规划分工与协作、进度控制及提交的最终成果见表5-3。
表5—3 流域总体规划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提出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目标和任务。 (2)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的关系,确定水环境控制底线及其值;提出重要控制节点的控制条件及其临界值 (3)提出流域水利功能分区 (4)研究提出长江防洪减灾规划构架 1)研究提出所辖区域不同水平年防洪减灾规划轮廓性意见 2)研究提出流域防洪减灾规划总体思路及轮廓布局 (5)研究提出长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构架 1)提出所辖区内不同水平年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轮廓性意见 2)研究提出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总体思路及轮廓布局 (6)研究提出长江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构架 1)提出所辖区内不同水平年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轮廓性意见 2)研究提出水土保持规划构架 3)研究提出水资源保护规划构架 (7)制定流域总体规划构架 长江设计院 (8)流域总体规划篇章编写 协调汇总 单位 承担 单位 配合 单位 完成时间 2008年1月 长江设计院 长江设计院、 长江水资源保护局、 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8年3月 2008年4月 2008年6月 2008年3月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8年6月 2008年6月 2008年3月 2008年6月 长江水资源保护局 长江水资源保护局、 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长江水土保持中心站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长江水土保持中心站 长江水资源保护局、 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长江设计院、 长江水资源保护局、 水工程生态研究所、 长江水土保持中心站 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长江设计院 长江设计院 2008年6月 2008年3月 2008年6月 2008年6月 2008年10月 2008年12月
5.1.7 水资源评价及配置
(1) 主要工作内容
1)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主要采用《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
2) 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和水资源配臵
2020年、2030年流域水资源供需分析和配臵直接采用《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
3) 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
按照全国统一制定的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技术大纲的要求,完成长江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
(2) 分工及要求
1) 长江委内各部门分工及要求 ① 长江委内各部门工作
长江委规计局组织编制《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具体分工见《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工作大纲》。
长江设计院编写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水资源评价及配臵篇章。 ② 长江委内各部门提交的成果及要求
2008年9月底提交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的水资源评价及配臵篇章。2008年10月底提交《长江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报告。 2) 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工及要求 ① 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
按照《全国地下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和《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技术大纲》的要求开展地下水专项规划工作,并参加成果协调。
② 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成果及要求
2007年12月底前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功能区划报告》,2008年3月底前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