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独立建设用地区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8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2.15%。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7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3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40%。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4.8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为4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47%。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13
(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14
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
5.1 耕地保护
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将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甚至不占耕地,保证规划期末太和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65公顷,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60公顷。
规划期内,积极开展耕地补充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增加耕地面积,将通过对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96公顷,整个规划期内,全镇耕地数量保持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
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稳产。彻底解除平原农田的洪涝灾害的威胁;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解决秋冬农田用水;扩建提水工程;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981公顷,由上一轮规划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优质园地和养殖水面,以及新调入的土壤肥力较好、远离污染区的耕地组成,其中上一轮基本农田范围内的优质园地16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3%,养殖水面12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6%,耕地952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9.91%。太和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镇域的西面。
5.3 管护措施
5.3.1 经济补偿
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改变种植业比较效益较低的弱势地位,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一是应当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基金,根据耕地开发和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农业生产贡献率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奖励给对耕地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和农民;二是应当完善区域性耕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挂
15
钩,使工业开发和农业生产能够平等地享受财政奖励,使保护耕地同样得到经济实惠。
5.3.2 政策引导
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重点是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特别是注重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使耕地占补平衡真正达到数量和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等的治理力度,建设环境友好的耕地生态系统。
5.3.3 公众参与
依托网络、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形势、耕地资源忧患意识、耕地保护成效、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生态成本纳入政绩评定体系之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5.3.4 监控监督
应加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使其违法成本远超出现行征(占)地相关税费及补偿安置费用的总和,使耕地红线真正成为一条高压线。
16
6 重要建设项目用地
县城太和镇是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以发展轻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工业为主,商贸、旅游服务业发达的城镇。在用地规划上,将重点放在商贸、居住、服务业等需求上,并结合县城与清远市市区相邻、且地处北江、滨江和正江交汇处这个特殊区位,具体为工业项目、交通项目、镇区发展用地等。
6.1 工业项目
规划期内,太和镇将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将新建或扩建以下重要工业项目:易玛男装生产厂、太和井塘综合用地、太和周田综合用地、清远双江颜料有限公司、清远市城田皮具有限公司、中旺食品有限公司、广业五金有限公司、清远天铱汽车五金有限公司、凯地电业设备有限公司、丽豪化工有限公司、康蒙化工有限公司、骏特电器有限公司和太和电路板厂。
其中易玛男装生产厂规划建于周田村,占地5公顷,不占用耕地;太和井塘综合用地规划建于井塘村,占地4公顷,不占用耕地;太和周田综合用地规划建于周田村,占地7公顷,占用耕地7公顷。
6.2 交通水利项目
规划期间,全镇重点交通项目主要有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清新县工业大道、清新西环路升级改造、汕湛高速、石场路、佛-广-从高速、湖西路、笔架南路、迳口桥、G107(北京至深圳)清新段、清西大道扩建工程、清西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工程、公路基层站场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并开展清远市城北汽车客运站和清新商贸货运站建设工程。
水利项目有飞水围达标加固工程、黄岗围加固工程、飞来湖防灾工程、泄洪湖、迳口灌区改造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清新县清西围达标加固工程和清新县县城防洪达标加固工程。
能源项目主要是110kV井塘变电站建设项目。
其中,清四一级公路扩建工程建于飞水村和万寿村,新增占地3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清新县工业大道建于乐园村、飞水村和万寿村,占地3公顷,占用耕地0.22公顷;飞水围达标加固工程建于飞水村和万寿村,占地3公顷,占用耕地0.16公顷;黄岗围加固工程建于井塘村、新洲村、白莲村和五星村,占地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