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飞来湖防灾工程建于黄坑村,占地164公顷,占用耕地60公顷;泄洪湖工程占地37公顷,占用耕地1公顷,规划建于飞水村、塔脚村、万星村。
6.3 旅游项目
为配合县创建“旅游强县”,太和镇在规划期内将新增五星旅游区建设项目,占地3公顷,占用耕地3公顷,在2011后在五星村展开建设工作。
6.4 社会事业和环保项目
规划期内太和镇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开展以下社会事业项目:县城生态公园和有线电视网络等民生工程;清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乡镇垃圾中转站、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太和镇创广东省卫生镇等环卫项目;县一中扩建、县二中(太和中学)完善教学设施、县三中迁建工程、县四中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县五中新建、县五小新建、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县六中新建和县职中创“国重”完善工程等文教项目。
为进一步创建和谐城镇和生态镇,太和镇规划期内将开展县城污水处理一厂、二厂建设以及滨江河流域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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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7.1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镇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2671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31.03%。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7.2 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结合清新县太和镇规划期内经济发展趋势,在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之外划定了对应的有条件建设区,全镇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230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2.67%。
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7.3 限制建设区
太和镇的限制建设区是指太和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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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林地、未利用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565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65.71%。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
(2)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7.4 禁止建设区
太和镇的禁止建设区是指太和镇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本区的面积为50公顷,占全镇面积的0.58%。
禁止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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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8.1 土地复垦
太和镇土地复垦项目主要有“三旧”改造的复垦项目和废弃特殊用地的复垦项目。
8.1.1 “三旧”改造
“三旧”改造是指对旧村庄、旧厂房和旧城镇这三类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理。“三旧”改造既可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同时又可以增加一定数量的耕地。对分散零星的居民点进行撤并整合。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挂钩工作,将现有的分散的村民住宅逐步向城镇集聚,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调整作为生态绿地或其他用地。撤消归并低效分散村级工业用地,以促进集约、高效用地。同时,对太和而言,中心城区三面临水,为保护县城安全,将堤围一定范围的农村居民点、工厂等进行复绿。
规划期内,太和镇将对2公顷的旧城镇进行改造,对51公顷的旧村庄进行改造,对21公顷的旧厂房进行改造,所有的三旧用地将进行复绿,共增加林地面积75公顷。
8.1.2 废弃特殊用地复垦
太和镇规划期内将对废弃特殊用地进行复垦,全镇将复垦废弃特殊用地0.25公顷,全部用作林地。
8.2 土地开发
规划期内,太和镇将采用各种技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提高全镇土地利用率。整个规划期将开发61公顷未利用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6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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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9.1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国土综合整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各区域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必须服从全区的总体利益,并建立在对区域有关生态和经济方面众多因素进行综合生态经济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各区域间的相互协作,对生态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布局,实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和长远化。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太和镇粮食稳产高产、产业兴旺发展的保证,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因此太和镇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尤为重视。但随着建设用地需求的不断加大,太和镇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导致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在土地利用结构中所占比重变小,而人工系统中居民点、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面积比重却不断上升,由此必将导致生活污水、工业三废等的排放量加大、噪音和辐射污染加强,土壤环境、水环境、景观空间关系和生物多样性等也随之变化。
如果这种情况不在适度范围内,生态系统的失衡将妨碍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发挥,可能带来严重的生态灾难。相反自然环境的恶化会反过来制约经济尤其是农业和旅游经济的发展,甚者更长期困扰人群健康,对人类生活生存造成威胁,造成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重损失的局面。因此,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下,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协调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效促进人地复合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经济生态双赢局面,最终促进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
太和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保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次规划将生态理念贯穿于规划修编与实施的始终,以制定出更为科学可行的“绿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规划将保证一定的生态用地保护规模,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的建设和生态源区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建设,确保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过程的有序、功能的高效以及生态系统的连通,确保实现区域发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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