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Ⅰ、Ⅱ类放射源应用单位和Ⅱ类射线装臵使用单位的安全防护上。为确保执法效果,省厅创新执法机制,结合辐射项目特点,在全国辐射系统中率先将一般工业项目环境执法经验引入到辐射环境管理领域,施行“三个一批”,即“挂牌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2011年全年共完成了223家重点放射源和射线装臵应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其中,对21家环保部委托监管的使用I类源的医院进行了检查;对武汉波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咸丰楚霸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人民医院等等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按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暂停了这些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效力;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江汉油田大宇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72家单位检查出的问题,当场出具了正式的检查意见书,明确提出了整改的内容和时限及具体要求,并要求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对湖北建星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挂牌督办,另对5家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通过执法检查,让违法企业体会到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提高了对守法的认识,既严厉打击了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4.注重发挥地市州辐射环境管理机构的作用
在放射源转让转移审查中,我们要求使用单位所在地环保局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切实做到属地管理;在安全防护上,武汉市进行了在线监控试点,对本市涉源单位86家的1618枚放射源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大幅度提高了日常监管效率;在规范核技术利用上,黄石对未办理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手续、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违法企业,以及位于环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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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区进行探伤作业的企业实施了专项行动,同时积极引导符合环保要求的探伤设备生产企业逐步进入园区发展。十堰市加强医院放射源管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个人健康档案、各类规章制度。宜昌、咸宁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辐射基本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引导社会公众对核与辐射技术应用活动有正确认识。
5.规范移动通信、电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针对中国联通湖北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公司长期未经批准违规建设通信基站问题,2011年2月份,我们分别向中国联通湖北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公司送达了《关于做好通信基站投诉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函》,要求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5月底,针对中国联通湖北公司在黄梅县违法建设基站问题展开立案调查,向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该公司拟对其作出20万元罚款并限期拆除该基站。此事促使中国电信湖北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公司迅速向我厅提交了整改方案,并承诺两年内补办完成已建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新建基站先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再进行建设。针对省电力公司在汉宜铁路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私自改变电力线路路径,未重新报批环评的问题,我们于2011年12月20日依法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
8.积极开展应急平台、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一是建设全省放射性废物库辐射剂量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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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放射性废物库建立了一套辐射剂量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放射源出入库、集中存放进行日常管理和实时监测。该系统于2010年立项并于当年完成建设,2011年10月通过环保部验收。二是在武汉市开展放射源在线监控管理工作试点。武汉市环保局对该市涉源单位放射源试行24小时在线监控,在线监控系统自2009年开建以来,已进行了三期建设,共建成42路在线视频,24台辐射计量在线测深仪,5台定位器,62枚放射源电子标签,总共涉及到约30家重点辐射单位,其中将两个重点的辐照单位和10多个I、II类放射源的单位都纳入到监控和电子巡检范围,大幅度提高了放射源日常监管执法的效率,为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奠定了基础。
(三)成功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1.初显身手,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
为应对3月11日发生的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省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李兵厅长亲自指导部署应急工作。辐射处、站克服时间急、人手少、条件有限等困难,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统筹调配多方资源,全面维护了监测平台,改建和新建了辐射环境连续监测自动站,配备了相关监测仪器设备,创建了新的数据传输通道,保证了自动站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强化了监测质量控制和数据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分析严密、数据结果准确。
在3月12日至5月22日的应急期间,处、站共投入应急人员25人,启用大型监测采样设备20台套,共采集气溶胶、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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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国控点水样和土壤样品60余个,分析监测数据9000余个,上报监测数据272批次,1170余个,向环保部、省委、省政府报送监测报告390多份,为我省应急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第四次全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会议上,省辐射站应急工作受到了环保部的表彰,被授予“全国核事故应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华南片区仅我们1家),我省4名辐射环境管理人员被授予“全国核事故应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妥善处理群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省核与辐射技术应用日益广泛,辐射环境问题成为了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之一,涉及辐射环境的信访投诉不断增多,群体事件时有发生。仅2011年,省厅直接组织调查处理的辐射环境群众投诉达160多件。先后出动人员500多人次,出动车辆200多台次。同时解答群众电话和网上辐射问题咨询100余件。 2011年11月,媒体反映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和中国电信湖北公司在武汉某小学楼顶违规建设基站,我厅迅速展开立案调查,明确要求对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未批先建行为和中国电信湖北公司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行为,予以处罚并限期拆除该基站。使有关移动通信运营商进一步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中国电信湖北公司将已建基站补办环评手续的整改时间由2年主动提前到半年之内全部完成。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我们本着对社会负责、对投诉人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及时介入,科学处臵,坚持用监测数据说话,耐心细致地和群众讲明道理,消除误解。对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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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项目,而投诉人诉求又比较难以满足,矛盾无法缓和时,我们还实行多方会谈的办法,组织建设单位、投诉人、基站场地租赁单位坐下来谈话沟通,达成理解,探索了政府、企业、公众、社会、舆论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3.开展辐射环境宣传
一是把信息公开、公众宣传列入日常工作中,并抓好落实。编印了发放工业领域、医疗领域核技术利用、输变电、通信基站辐射基本知识系列宣传读本。二是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多种方式的公众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科技宣传周等时机,积极开展辐射环境大型宣传活动,普及宣传核与辐射基本知识。应对日本核事故期间,我们及时通过多种媒体普及相关知识,发布相关数据,消除了公众疑虑,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制订舆情应对预案,建立工作机构和队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有效应对。
(四)强化基础建设,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1.认真开展国控网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一是按照国家辐射环境监测要求,我省按时保质完成了我省辐射自动监测站、水体、陆地、土壤、电磁辐射环境质量共5大类19个国控监测点的年度监测任务。二是编制完成了2010年度湖北省辐射环境质量年报和2010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项目成果汇编。三是按时编制了季报、年报等各类国控点监测报告报表,共整理上报监测数据900多个。四是同时还完成了19个饮用水源地省控点的全年监测任务,为全面、有效掌握我省辐射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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