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变。由于核电还是项较新的事物,加之宣传教育不足,公众普遍对核电缺乏正确的认识,妖魔化核电的影响,认为核电就是“洪水猛兽”,甚至有人盲目进行类比,到我厅表示反对咸宁核电建设。此外,国家也对核电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咸宁核电建设环评工作还未开展,但目前国家已暂缓审批新核电项目,正组织力量对全国核电安全进行全方位评估、论证和编制国家核安全规划,何时重开审批大门,让我省核电事业重新进入起步轨道还有待时日。还有,由于环保部下达的涉核省份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项目还未完成,我省目前应对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应急能力不足,该项目财政部已下达中央减排资金595万元,按照要求还需省级资金399万元进行配套建设。这些问题都显示出核电建设工作道路的艰难险阻。
三、以国家和我省环保会议精神统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的创新发展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是当前我国环保三大中心任务之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奋力开拓、注重效能,积极探索符合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道路。
(一)转变观念,深刻认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加速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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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必不可少,面对能源短缺和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基本省情和现实问题,核能作为目前唯一可大规模发展的替代能源,对于确保能源供应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任何技术的开发和利用,都不能明显增加公众的风险,核能与核技术的开发利用也必须以安全为基础和前提。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监管,并妥善处理处臵放射性废物,促进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既为当前和未来的能源供应增添保障,又使得生态环境安全免受放射性危害。
第二,核安全是最大的环保,是环保部门最重要的任务之一。环境质量改善是环境保护的永恒主题,也是环保工作和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社会公众有一个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环保工作的一条底线。但大家都知道,一起核事故带来的环境危害、生态灾难以及辐照伤害足以毁掉我们为改善环境质量所做的所有努力,造成长久、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是环保部门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最大的环保。对待核安全,我们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因噎废食。实际上,“核”并不可怕,按规律办事,核就是绵羊,可以为我所用;不按规律办事,它就是出笼猛虎,必会伤人。只有以科学的方式,谨慎的态度开展工作,核与辐射安全就能够得到确保。
第三,正确处理安全保障与核事业发展的关系,做到有备无患。安全保障是任何事业发展的基石,对核事业发展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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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如此。就核能与核技术而言利用而言,生产活动与安全问题总是如影随形、不可分割。要实现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树立“安全大于天”的思想,以压倒一切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安全是商品,商品就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就应有价值补偿,需要付出一定经济代价才能获得。在核安全方面,一定要舍得投入,把细节考虑得更多一些,把防御措施设计得更完善一些,把安全裕量打得更充足一些,想方设法提高安全水平,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做到有事没事,要当有事准备;一事多事,要当多事准备;小事大事,要当大事准备。只有这样,才能有备无患。
第四,大力倡导核安全文化,牢固树立新观念。首先,要认识到核与辐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机器的掌控能力,牵动着公众对国家安全的信心,事关社会稳定中大局。其次,要认识到核与辐射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河南杞县卡源事件、广东番禺 等许多事实证明,核与辐射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从这一意义上讲,环保部门严格的安全监管就是对被监管者最大的服务和支持。最后,必须坚持“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要把安全和质量臵于比经济性更为重要的位臵,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观念,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二)依法严格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1、要依法严格管理。一是以全面实行国家核技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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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统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行为。以后,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日常审批和管理事项将逐步规范到网上办理、在系统里完成。地方新、扩、改建核技术利用项目和设施以及放射源的转移是否符合审批事项前提条件,必须先在地方环保局系统上备案后才能报批,否则省厅不予受理。今年,各市州和县级环保部门以及相关企业都要安装这一系统并投入运行。二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州环保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委托下放一批审批管理权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重点试行将核与辐射项目审批前的部分技术审查前移到市、县一级,通过统一调配全省辐射专业人员与工作,既锻炼队伍,又解决目前人员少、任务重、管理成本高的问题。如220KV以下输变电建设项目,可直接交由地方环保部门先进行技术审查,看其是否有漏项,省厅依照地方环保部门技术审查意见直接审批。三是调动企业和公众积极性。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项目服务工作,通过我们的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既要让企业乐于接受监督,同时也促使企业自觉加强内部管理。要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合理引导公众参与辐射安全监督,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辐射本底值实时变化环境质量显示屏。
2、要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整合资源,
建立协调一致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增强核安全监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一是建立部门间联合联动机制。与公安、卫
生、海关、铁路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制度;与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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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与信访部门、建设单位等建立联合办信访制度,形成环保部门、相关建设单位、投诉人联合调查及会谈机制,保证公众正当的环境权益;与市政府应急办、财政、公
安、卫生、交通等部门联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职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建立环境咨询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已取得相应资质的核与辐射咨询单位技术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考核,联合质检部门对辐射环境监测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对考核或审核中不合格的单位不受理其报告或不予通过资质审查。三是破解制约环评有效性难题,在通讯和电力行业试行项目建设和试运行全过程技术监理制度。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在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接受环保监管员的技术监理,定时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度、环保目标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投资情况等,敦促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加强部分行业宏观管理,在核技术应用探伤作业领域探索园区化集中管理模式。目前,我省黄石市和洪湖市已在这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
3、要提高工作效能。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行政审批必须严格依照工作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主体、权限和要求进行审批,必要环节不得短路,确保技术民主,决策科学。要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继续实行大企业直通车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二是坚持环保为民,推进环保执法。各地环保部门站在执法一线,要始终心系群众,认真履职,以严格的监管执法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维护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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