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外聘人员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者,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请主任办批准转正,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成为正式员工,若不合格者,可提前辞退。
(二)在岗
1、凡在我景区各部门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视为在岗员工。
2、在岗人员中分为试岗、上岗、待岗三种类型,景区根据员工本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情况确定其在岗类型。 3、试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为试岗: (1)经考试合格,试用期内的员工; (2)试用期内的外聘人员; (3)见习期内的学校毕业生;
(4)试用期内的导游人员、环卫人员、司机及其他临时雇用人员。 4、上岗:试用期满,工作表现良好,与景区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 5、待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待岗:
(1)政治业务素质低下,主观努力不够,完不成本岗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经批评教育后无改进的; (2)违犯党纪国法和有关法规的; (3)严重违犯本景区规章制度的; (4)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8次以上的; (5)一月内旷工累计4天的;
(6)年内一次性请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 (7)年内一次性请病假在两个月以上的。
(三)待岗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待岗人员名单应在全景区员工大会上公布。
(四)被确定为待岗的员工,在待岗期间由综合科统一安排,时间为一个月。待岗期满后,由综合科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考查,达到上岗条件者,由综合科提出上岗意见,报请景区主办公会议批准后安排上岗,达不到上岗条件者,待岗期限可延长一个月,一个月后再不合格者,景区予以辞退。
(五)待岗期间不发工资、奖金及其他一切补助费,只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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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离职
1、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递交书面申请,景区部门主管及有专业技术的人员要求辞职必须提前15天向分管的领导递交书面申请。未经批准私自离职的,景区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包括相关押金及工资)。 2、经审批后,辞职者或被辞退者必须到综合科领取离职表格,由本人填写后在三天内到所在部门和相关部门办完一切离职手续(工装、配置物品的交回等),方可离岗。
3、员工办理完毕各项手续后,依据本部门提供的考勤到财务部门结清工资及其它费用。
4、员工在未办理离职手续前,必须坚守岗位,照常上班,否则按景区相关条款处理。
5、员工离开景区后与景区脱离一切关系,与景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相应解除。
三、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以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提高市场预测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厨师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方法,从而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景区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二)培训方法
1、由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景区内部业务骨干介绍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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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员工到优秀景区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三)培训形式
1、长期脱产培训,主要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管理人员。 2、长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3、业余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并承认其取得的学历,证书。
(四)培训档案
1、人事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及时记录在案。
2、取得培训证书人员的考核成绩应与工资晋升、提拔任用相结合,对于取得优异成绩者景区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结合实际对员工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六)本景区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岗位培训,培训结束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四、保 安 值 班 制 度
(一)景区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景区人、财、物的安全。其中白天的重点是人的安全,晚上重点是物的安全。
(二)白天搞好上下班交接,轮流就餐,不准替岗,夜间要确保值班人数,不准私自回家住宿。
(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喝酒,不准搞娱乐活动,要认真办好上级交办的事务,处理好当班发生的一切公务,并随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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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安全,搞好防范。夜间值班要有适当的巡逻,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五)凡值班期间工作出现失误的,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无故不值班的按旷工论处,连续三次不值班的人员自动辞退。
五、会 议 与 学 习 制 度
(一)会议制度
1、主任办公会议将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有主任、副主任等部门负责人,如有必要,可扩大为全体成员,主任助理负责记录会议。会议内容为决定景区大政方针,财务收支,人事任免及调配、奖罚等由景区高层领导研究解决的事务。
2、周例会:每周原则召开一次(一般为星期一上午),参加人员有主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的批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主任办公会议已决定的有关事项,研究决定全景区工作思路、指导思想、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事项,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一般为星期一下午)。参加人员为本部门全体人员。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主持并记录,会议内容为研究安排本部门工作,传达景区周例会会议精神,听取每个同志的工作汇报,工作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协调本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学习政治业务知识。
4、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批示和全景区工作思路,听取各部门全年的工作整体计划,表彰和总结全年工作,通报全景区的重大事宜。
5、严格控制开会时间和数量,无明确议题无实质性内容的会坚决不开,能在平时工作中解决的问题尽可能不拿到会议上研究。
6、各部门要注意抓好会议各项决议的落实,综合科要加大催办、督办、查办工作力度,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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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制度
1、各部门每周必须举办一次学习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2、政治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省、市、县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景区的各项指示和规章制度。
3、业务学习为景区知识、旅游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工作技能等。 4、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讲究实效。 5、利用旅游淡季,运营科负责组织全景区的业务学习。
(三)会议与学习纪律
1、开会与学习要认真做好签到记录,不得交头接耳或做小动作,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关闭手机。
2、开会与学习时凡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5元,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元,超过30分钟以上的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凡以下事情需报告景区主要领导:
(一)区级以上部门领导前来景区检查指导工作。 (二)上级有关部门和区四大班子通知的会议或事情。 (三)涉及全局的政治荣誉和整体工作的事情。 (四)各部门的非生产性开支。
(五)建设工程的指标、款数、进度、质量等所涉及的其他问题。 (六)影响社会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七)景区内发生重大的事件和突发性事故,各部门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等。 (八)外商来访及洽谈项目的。 (九)其它需要请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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