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集锦(精)(5)

2018-12-08 19:36

答:甲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甲定金的性质为立约定金,当以定金的交付作为订立主合同之担保,若其后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则依定金罚则处理。

134.甲为一县城家电经销个体户,欲从某大型彩电生产商乙处进货1000台彩电,乙出产的彩电很畅销。乙于6月1日告知甲:“进货可以,必须先交定金。”甲允诺,双方于当天签订彩电购销合同,约定:“甲须在8月1日前汇定金10万元至乙账户,否则合同不成立。”后甲于7月1日将10万元汇入。

? 试问:甲乙的购销合同何时成立?

答:购销合同于7月1日成立。甲定金的性质为成约定金,其性质为以定金的交付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不交付定金,主合同即不成立或不生效。

135.甲为一县城家电经销个体户,欲从某大型彩电生产商乙处进货1000台彩电,乙出产的彩电很畅销。乙于6月1日告知甲:“进货可以,必须先交定金。”甲允诺,双方于当天签订彩电购销合同,约定:“甲须在8月1日前汇定金10万元至乙账户,否则合同不成立。”8月1日过后,甲未汇款。9月1日,甲请求乙发货800台,乙随后发货,甲接受。

? 试问:甲乙的购销合同是否成立?

答:购销合同于9月1日成立,成约定金情形下,虽未交付定金,但是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主合同照样成立或生效。

136.甲欲从乙处购买货物一批,货款1000万元。若交易成功,双方均获利不菲。但乙唯恐甲订约之后另到别处购买,甲则唯恐乙订约之后另向他人出售。于是双方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甲付乙定金200万元,若甲将来解约,乙有权没收200万元;若乙将来解约,双倍返还定金400万元。”

? 试问:甲乙之间的定金属于何种类型?

答:甲乙之间定金的性质属于解约定金,即双方约定在定金交付之后,双方均享有单方面合同解除权,但解除权的行使以承担定金罚则作为代价。常用于双方互不信任的情形。

137.甲乙口头约定一项购销合同,约定甲先交定金10万元,1个月之后乙向甲供货,甲付货款100万元。当时无其他任何第三人在场。甲交定金给乙时,让乙写了一张定金收据。一个月后,甲要求乙供货,乙声称双方无任何合同关系。甲诉至法院,法官要求甲就购销合同举证,甲无证可举,但出示了定金收据。

? 试问:此收据能否起到证明双方订有购销合同的事实?

答:可以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因为此定金的性质为证约定金,即并非独立类型的定金,而是定金合同兼具的证据功能。

138.甲水泥销售公司与乙水泥厂订立一项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10万元,乙于6月1日之前送水泥1000吨给甲。后乙于6月1日交付水泥800吨,并言明往后无货可交了。

? 试问:乙应当返还给甲多少定金?

答:乙应当返还14万定金。根据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乙有200吨的水泥未履行,故要赔付定金4万元。加上原有定金共返还14万。

139.甲水泥销售公司与乙水泥厂订立一项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10万元,乙于6月1日之前送水泥1000吨给甲。后乙于6月2日送到。甲以乙违约为由,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

? 试问:甲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

答:需分情况讨论。若乙的迟延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则甲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若乙的行为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则不支持。

140.甲农产品公司与乙农户订立一农产品购销合同,约定乙于秋收之后交付甲大豆1万斤,总价款2万元。合同订立之后,甲支付预付款2000元,以助乙购买种子、化肥、农药。乙于秋收之后,将其所收获的大豆全部以2.5元/斤的价格卖给了丙公司。

? 试问:就乙所收受的2000元,乙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乙所收受的2000元的性质为预付款,对于收受预付款的收受方违约的,应返还收受款及利息。 141.乙酒店生意火爆,甲急于宴客,打电话给乙订当晚包厢一个。乙告知甲:“须前来交付订金300元。”甲

赶赴交付。

? 试问:若甲当晚未去就餐,订金如何处理?

答:若订金的交付方甲未去而构成违约,其订金应被订金收受方没收。

? 试问:若甲当晚带客人准时前往,乙经理告知甲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给甲保留包厢,订金如何处理? 答:若订金收受方乙未预留房间而构成违约,则应返还订金。

142.甲在乙电脑租赁部租赁电脑一台,乙告知甲:“依本部规定,您必须交6000元现金,才能提走电脑。租赁期满之后若返还电脑且无损坏,6000元归还给您;若不返还电脑或者有损坏,在6000元内相应扣除,余额退还给您。”

? 试问:该6000元的性质为何?

答:该6000元的性质为保证金(即押金)。其目的在于担保标的物的返还。

143.甲乙订立一项承揽合同,约定:“甲订做皮鞋一双,价格500元;甲交付订金50元整。若将来甲不支付价款,50元没收;若乙不能依约交付皮鞋,双倍返还订金100元。”后乙未能做成该双皮鞋,甲要求乙返还100元,乙称只还50元,诉至法院。 ? 试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本案中,双方订立合同虽用的是“订金”,但根据合同内容可知,该笔现金具有定金的性质,应适用定金罚则,甲可要求乙返还100元。

九、合同的转让

144.甲委托一画师为其画像,先支付了酬金。甲乙约定,将甲享有的让画师为其画像的权利转让给乙。

? 试问:甲乙的债权让与是否可以成立? 答:甲乙的债权让与不成立。专为特定债权人设定利益的债权不能让与。

145.甲长期雇用乙在家做保姆,双方形成不定期雇佣关系。现甲考虑到其友丙身体不佳无人照顾,便与丙商定将甲对乙的雇佣债权转让给丙。

? 试问:甲丙之间的雇佣债权让与是否可以成立?

答:甲丙之间的债权让与不成立。基于个人人身信任关系而生的债权不可让与。

146.甲担任乙公司经理多年,聘任合同中约定甲从乙公司离职之后十年之内不得从事乙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乙公司对甲享有请求其不得与之竞业的权利。

? 试问:乙公司可否将这一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答:不可以将这一债权转让。对于像竞争禁止权等某些不作为债权不可转让。 CAUTION:债权让与的有效要件及不可让与债权的类型: 有效要件:

①需存在有效债权 ②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③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让与合意。 不可让与债权的类型:

①基于合同的性质不得让与:a.专为特定债权人设定利益的债权b.基于个人人身信任关系而生的债权c.某些不作为债权d. 某些从债权不得单独转让。如保证债权。 ②基于有效的特别约定不得让与。

③于法律规定不得让与。如经适房的让与受到法律限制。

147.甲乙于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5月1日向乙交付货款,乙11月1日向甲给付货物。5月1日甲依约交付了货款。7月1日,甲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9月1日,甲将债权让与一事通知了乙。11月1日,乙向丙给付了货物。

? 试问:债权于何时转移给丙享有?

答:债权于7月1日转移给丙所有,因为中国实行的是意思主义,即双方达成合意债权让与即完成。 148.甲乙于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5月1日向乙交付货款,乙11月1日向甲给付货物。5月1日甲

依约交付了货款。7月1日,甲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9月1日,甲将债权让与一事通知了乙。11月1日,乙向丙给付了货物。

? 试问:债权让与于何时对乙生效?

答:债权让与9月1日对乙生效。债权虽在7月1日由甲转移给了丙,但未通知乙之前,债权让与不对乙生效。 149.甲乙于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5月1日向乙交付货款,乙11月1日向甲给付货物,丁为甲提供保证。5月1日甲依约交付了货款。7月1日,甲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9月1日,甲将债权让与一事通知了乙。11月1日,乙向丙给付了货物。

? 试问:甲对丁的保证债权是否转移归丙享有?

答:若丁的保证债权专属于甲所有则不可以转移给丙享有;若非专属于甲所有则可归丙所有。 150.甲乙于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5月1日向乙交付货款,乙11月1日向甲给付货物,丁为甲提供保证。5月1日甲依约交付了货款。7月1日,甲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9月1日,甲将债权让与一事通知了乙。11月1日,乙向甲给付了货物。

? 试问:丙是否还能请求乙给付货物?

答:并可以向乙请求给付货物,因为此时丙是乙的债权人。 ? 试问:甲乙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

答:债权让与后,甲已脱离了合同关系,其地位已由丙取代。此时甲接受乙的货物将构成不当得利。 151.甲乙于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5月1日向乙交付货款,乙11月1日向甲给付货物。5月1日甲依约交付了货款。7月1日,甲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9月1日,甲将债权让与一事通知了乙。11月1日,丙向乙要求提货,乙称甲5月1日所交货款中有1/10为假币。

? 试问:乙对丙的抗辩权能否成立?

答:乙对丙的抗辩权成立。在债权让与中,债务人可以援用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对抗受让人。

152.甲乙于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5月1日向乙交付货款,乙11月1日向甲给付货物。5月1日甲依约交付了货款。7月1日,甲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9月1日,甲将债权让与一事通知了乙。11月1日,丙向乙要求提货,乙提出只能付给丙2/3的货物,因为甲原来曾欠乙一批货物一直未曾交付,数量为目前这笔货物的1/3。

? 试问:乙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

答:乙的主张可以成立。首先在债权让与中,债务人可以援用对债权人的法定抵销权对抗受让人。其次,债权让与不可对债务人有丝毫不利。

153.甲乙系好友,甲素来好酒,但囊中羞涩,欠酒铺丙的酒钱300元,屡屡遭丙嘲弄。乙听说之后,冲丙说道:“我兄弟甲的酒钱我双倍付你,以后闭上你的鸟嘴!”丙连忙点头称是。

? 试问:乙出于何种原因承担甲之债务,是否影响该债务承担法律关系?

答:不影响。债务承担具有无因性。

154.青年亭长刘邦嗜食狗肉,奈何薪俸微薄,日久积欠沛县屠狗专业户樊哙狗肉款15铢。衙吏萧何怜之,告邦曰:“籹为吾县衙看门30日,狗肉债归吾,如何?”邦喜极,然诺连连。萧何遂与樊哙立契云:“今后每月自萧何月俸之中支出2铢,用以偿还刘邦狗肉债,付清为止。”后邦看门仅3日,即因思念新婚妻子吕雉,径回丰县老家消遥。萧何气急,遂不偿肉钱。樊哙大怒质问,萧何辩曰:“前番刘邦依约看门,责吾偿债有理;此番竖子失信,故吾爽约无罪!”

? 试问:萧何的辩解是否成立?

答:萧何的辩解不成立,债务承担不受原因行为之效力影响。

155.甲欠乙债务10万元,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由甲丙二人就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通知了乙。

? 试问:乙是否可以要求丙负担全部债务的清偿?

答:乙可以要求丙承担全部的债务,因为甲丙二人就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试问:丙的地位类似于何种法律关系参与者?

答:丙的地位类似为连带保证责任中的保证人。

156.郭靖、黄蓉下塌悦来客栈,正准备点菜吃饭,老板告知已经有人代他们订下了一桌酒菜,全是黄蓉喜爱的菜。二人大快朵颐之后准备结帐,老板又告知已经有人代结。该人早已去向不明,但闻或远或近处有笛声悠悠入耳来??

? 试问:郭靖黄蓉与客栈之间的酒菜债之关系是否消灭? 答:酒菜债之关系以消灭。当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的,只需通知债务人。

157.甲欠乙债务10万元,甲丙3月1日订立债务承担协议,甲于4月1日通知乙,乙不置可否。丙5月1日向乙交付10万元,乙接受。

? 试问:债务承担是否有效?

答:债务承担有效。

? 试问:债务承担自何时生效?

答:债务承担自5月1日起生效。乙接受丙的10万元是以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

158.甲欠乙债务10万元,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乙同意。后乙要求丙履行,丙拒绝,提出:“甲欠乙的债务已经经过诉讼时效,故我可以拒绝履行。”后经法院查证丙言属实。

? 试问: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丙的主张?

答:需分情况讨论:

①若丙明知甲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则法院不应支持丙的主张。

②若丙不知甲债务未过诉讼时效,且一般人都不可明知,则法院可支持丙的主张。 ③若丙不知甲债务未过诉讼时效,但一般人都可以明知,则法院不应支持丙的主张。

159.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吨,乙付款100万元。履行前,甲丙订立合同,甲的地位由丙替代,征求乙的意见时,乙表示同意。

? 试问: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答:甲丙之间的合同的性质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且为意定的概括承受,即双务合同一方将其债权债务通过协议一并转移给第三人,并经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

160.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吨,乙付款100万元。履行前,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

? 试问:原甲乙的合同应当如何履行?

答:对外丙丁具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对内,丙丁可按份分担债务。

161.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吨,乙付款100万元。履行前,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丙丁约定,对甲的债务承担分配原则为,丙承担70%,丁承担30%。后甲请求丙支付100万元,丙称“最多支付70万元。”

? 试问:丙的主张是否有理?

答:丙的主张没有道理。丙丁约定的债务承担分配原则只具有内部效力,对外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162.甲乙两公司订有买卖合同,甲交货10吨,乙付款100万元。履行前,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甲丙丁约定,对甲的债务承担分配原则为,丙承担70%,丁承担30%。后甲请求丙支付100万元,丙称“最多支付70万元。”

? 试问:丙的主张是否有理?

答:丙的主张有道理。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丙丁已约定了债务分担方式。故应按约定分担债务。 十、合同的解除

163.甲乙在合同中约定,若甲在履行中出现A、B、C、D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乙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甲在履行中出现了D种情形,乙即通知甲解除合同,通知于当日到达甲处。

? 试问:若甲无异议,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解除?

答:甲乙之间的合同解除。

? 试问:若甲持异议,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解除?

答:此时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不确定,需要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定。

? 试问:若因甲持异议,乙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甲乙之间合同关系解除,法院判决乙胜诉,则甲乙合同关系是否解除?

答:此时甲乙合同关系解除。

? 试问:若因甲持异议,乙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甲乙之间合同关系解除,法院判决乙胜诉,则甲乙合同关

系何时解除? 答:甲乙的合同关系于乙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甲时解除。

164.甲乙订立棉花购销合同,约定甲收购乙农场秋后收获的全部棉花。不料,乙农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灾,致使棉花减产小半。

? 试问:甲能否解除合同?

答:甲不可以解除合同。虽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但却没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不可解除合同。 165.甲乙订立棉花购销合同,约定甲收购乙农场秋后收获的全部棉花。不料,乙农场遭遇百年一遇的洪灾,棉苗全部被冲走,无力履行合同。

? 试问:合同解除权属于谁?

答:因不可抗力发生的合同解除权由双方享有。

166.甲乙于7月订立买卖合同,标的是甲祖传的一件宋代钧窑瓷瓶,约定甲于9月1日交货。8月8日,甲约乙看瓶,并当乙之面将瓷瓶捐献给了市博物馆。

? 试问:乙能否解除合同?

答:乙可以解除合同。甲于合同履行前将花瓶赠与博物馆,此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非违约方享有法定解除权。

167.甲钢厂与乙钢铁贸易公司约定,甲在6月1日之前向乙交付钢材50吨,货到付款。过了6月2日,甲仍未交付。

? 试问:乙此时可否解除合同?

答:乙此时不可解除合同,应对甲进行催告,催告后甲仍不履行合同,乙可以解除合同。

168.乙钢铁贸易公司约定,甲在6月1日之前向乙交付钢材50吨,货到付款。过了6月2日,甲仍未交付。乙于6月3日催告甲:“贵方务必于6月25日之前将货送到,否则我方无法履行与另一公司的合同。”过了6月25日,甲仍未送到。

? 试问:乙此时可否解除合同?

答:乙此时可以解除合同。

169.司与加拿大一公司订立一批圣诞礼品买卖合同,约定中方务必于11月20日之前将货物运至温哥华港。履约过程中中方交货迟延,至温港时间是12月26日。

? 试问:加方可否解除合同?

答:加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此合同中对日期要求严格,中方的迟延履行导致另一方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故可以解除合同。

170.甲钢厂与乙钢铁贸易公司约定,甲在6月1日之前向乙交付钢材50吨,货到付款。甲于6月1日交付钢材48吨,声明余下部分不能交付。

? 试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答:乙不可解除合同,甲交付48吨钢材的部分履行行为没有构成根本违约,故不可以解除合同。 171.甲钢厂与乙钢铁贸易公司约定,甲在6月1日之前向乙交付钢材50吨,货到付款。甲于6月1日交付钢材50公斤,声明余下部分不能交付。

? 试问:乙可否解除合同?

答:乙可以解除合同。甲只交付50公斤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 CAUTION:合同解除的类型及发生事由: ①协议解除 ②约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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