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 1997年至2000年间,施乐高级管理人士领取了500多万美元的业绩补贴,并通过出售所持股票获取了3 000多万美元的利润。舆论对施乐目前经营管理的总体评价是:摊子大,资金周转不灵;机构庞大,财务松弛;市场敏感差,反应迟钝;销售系统及付款程序混乱;管理模式僵化,缺乏新鲜活力注入。 与此同时,此前为施乐提供会计服务的毕马威国际会计公司也陷入窘境, SEC和司法机构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它。毕马威与施乐的密切关系至少可以追溯至30年以前,施乐曾是毕马威最大、最有声望的客户之一。根据毕马威提交给监管机构的文件,在1997至2000年期间,施乐向毕马威支付的费用共计6 200万美元,但50%以上是税务和咨询费用,而不是审计费用。毕马威参与施乐的从审计到税务计划的所有项目。90年代末期,毕马威帮助施乐设计了旨在降低实际税率的计划。 (一)案例资料
2003年1月29日,SEC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庭对毕马威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其在为施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为了保住这个重要客户,默许其发表虚假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这是继安达信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第二次对主要会计公司提出指控。指控对象除毕马威公司至少4个高级合伙人外,还有几位涉及施乐会计欺诈案的个人,其中包括该公司1名前审计师和两名现雇员。SEC声称,“每一年,这些合伙人都对公众谎称他们的审计是按照公认审计原则来进行的,施乐的财务报告是按照公认会计准则来制作的,而且很好的体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SEC在起诉书中称,通过调查发现,毕马威在欧洲、巴西、加拿大、日本甚至纽约的合伙人都曾多次就施乐的会计处理方式提出警告,但毕马威高层置若罔闻,甚至撤换了对此有异议的审计师。SEC认为,贪婪是毕马威纵容施乐不当行为的根本原因,因为它不想失去这个重要客户。 (二)案例评析
一、施乐财务欺诈动机
通过对施乐案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施乐及毕马威联合进行财务欺诈的主要动机是出于利益驱动,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迎合市场的盈利预期,促使公司股价保持良好走势。施乐的会计操纵手段主要有: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来调节账面利润、违规,提前或延后确认利润、为了提高流动性而进行交易安排等,这些手段的一个直接目的就是要达到或超过证券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盈利目标。通过这些会计操纵手段虚增和平滑了公司的盈余数字,达到并超过了市场的预期,使得公司股价一直保持较好走势。
早在2001年3月,施乐高级管理人员曾经讨论“通过怎样的途径,使用会计手法来达到公司引导华尔街做出的预期收益目标。”当毕马威拒绝通过施乐当年的年度报告时,施乐当时的主席保罗·阿莱尔威胁说,“毕马威拒绝审计通过施乐年度报告可能导致施乐发生债务违约,并将本来就有经营困难的施乐推向破产法庭”。 一、施乐财务欺诈动机
2.使企业高级管理者保全职位并获取高额报酬。施乐之所以要利用会计操纵手段来使公司业绩达到公司内部盈利目标和市场预期,主要还是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管理层的切身利益,包括报酬和职位。正是依赖于公司经营业绩的酬金以及与股价直接相关的股票收入,促使公司管理层不惜使用违法的会计处理来谋取高额的回报。除了报酬之外,职位的保全也是动机之一。因为市场竞争使得没有创造出色业绩的管理层面临被辞退的风险,而会计利润又是评价管理层业绩的重要指标,管理层有动机为了保全职位去操纵会计利润。 一、施乐财务欺诈动机
3.中介机构为保住重要客户并从中取得巨额服务费收入。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为施乐提供会计服务的毕马威未能独善其身。在1997年至2000年间,毕马威从施乐取得了约2 600万美元审计服务费,另外还有3 600万美元的非审计服务收入。为了保住这个重要的大客户,在2000年期间毕马成两次屈服于施乐的违规,在职业规范与操守面前失去了本色。 二、施乐案造成的社会影响——诚信危机
虽然施乐事件没有在全球金融市场掀起轩然大波,但由于施乐财务黑洞曝光仅与世界通信公司爆出会计丑闻相隔三天,在经受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后,导致各界对美国公司的“信任度”大减,投资者的信心遭遇自从大萧条以来最大的危机。施乐案消息传出当天,公司股价就暴跌了25%。华尔街前卫基金的创始人博格尔指出,这是诚信的问题,诚信即指披露的会计数字如实反映现实,公司诚实经营,华尔街公正运行,投资者不被蒙蔽,没有诚信,资本市场根本无法运行。 会计丑闻爆发后,投资者也日渐对作为经济警察的会计师事务所缺乏信任。全球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德勤的首席执行官詹姆斯·科普兰曾在上海发表感叹:“这段时间全球资本市场,尤其是美国,可能给人感觉十分脆弱,缺少安全感”。 二、施乐案造成的社会影响——诚信危机 美国证监会一名成员表示:“这(施乐案)又是一桩丑陋的事情,我无法想象在世界电信之后,这件事将会给华尔街造成多大的损害。另外,对于国际上的大量投资资金,他们将更加怀疑美国公司的可靠性。”
SEC在对毕马威的起诉书中说:“被告毕马威没有按照证券法以及审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担负起为股东和公众监督上市公司的责任。他们没能站出来制止施乐的不当行为,相反还参与其中,向公众保证施乐的财务方法符合职业审计标准。” SEC主席哈维·皮特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也表示:“不能再对这个问题视而不见了。恢复公众信心是我们的头号任务。”“我们需要的是有助于证交会监督执法的更严厉法规,这就是我们希望参议院通过的议案。我想要的是最严厉、最实用的执法途径。” 四、从施乐案中应吸取的教训
与施乐案相关的各方包括施乐高级管理人员、会计人员、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和证券分析人员,正是他们的默契配合,使施乐长达5年的会计欺诈行为得以得逞,而这一切的发生是有其必然规律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以下几个教训: (一)股票股权激励与高级管理人员欺诈
对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大大减轻委托代理成本,施乐实行股票期权激励,正是出于这一目的。股票期权是公司给予持有者的一种在特定时间内可以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主要授予对象是以首席执行官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将公司高管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价紧密联系,一度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现在却被证明可能会产生严重的问题。股价受企业经营业绩指标(主要是利润)的影响,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高管人员为了获得高额的股票期权行权回报,在企业实际经营业绩欠佳时,就会寻找机会,利用手中掌握的大量信息,按照其需要影响股价。特别是如果管理层的利益仅与短期业绩紧密联系,那么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他们优先考虑最能影响短期业绩的财务数据-利润。目前我国已有不少企业也对企业高管人员实行股权激励,我们既不能因为美国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对这一激励机制全盘否定,又必须对它的潜在后果有所警惕,必须拿出一套有效的、确保该制度发挥其应有作用的保障措施。 (二)证券分析师所扮演的角色
虽然企业高管人员可以通过会计欺诈手段操纵利润,但仅仅依靠他们自身的力量尚不足以影响公司股价,证券分析师所起的作用就显得尤为关键。在美国上市公司中,经常存在各种形式的高管人员与证券分析师的座谈会、研讨会、见面会等等。与其说施乐高管人员进行会计欺诈是为了迎合华尔街的预期,倒不如说华尔街的这种预期就是在施乐高管人员的授意甚至要求下炮制出来的。《华尔街日报》在审查了一系列大型公司的内部文件后认为,“分析师所赢得的投资银行业务同其薪酬之间的挂钩关系,比任何人声称的都更为直接。”施乐欺诈案就“完美”地体现了分析师与高管人员之间的“默契”。 (三)独立董事及其受托责任
在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里,独立董事是监督机制的基石,并要求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必须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但令人不解的是,施乐案中并不复杂的会计手法却没有被独立董
事识破、至少独立董事没有做出应有的反应。我们甚至发现,在美国一系列的会计舞弊案中,没有一例舞弊案是由独立董事发现的。被人们寄予厚望的独立董事们是否尽到了其“关注”和“诚信”的受托责任?施乐的独立董事中有多位社会名流,甚至包括前任联邦调查局局长,如果连这样的阵容都形同虚设,独立董事制度是否还有生命力?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是否还有意义?
但从目前来看,独立董事制度本身还是有生命力的,因为到目前为止,美国和英国都没有撇开该制度另起炉灶的迹象,反而不断对其完善和加强。但必须明确的是,这种制度不是万能的。独立董事制度具有外部、非执行和独立三大特点,其关键又在于真正独立。独立董事一旦丧失了独立性、甚至与公司高管人员或大股东沆瀣一气,该制度就彻底失去了作用。所以,独立董事制度还必须与公司治理中的其他机制共同发挥作用。首先,绝不能因为独立董事“比较容易”独立,就过于相信他们,以至缺乏适当的监督和牵制,“倾向于独立”和“独立”是两个完全不同概念。其次,独立董事也可能从其担任的职务中获得非金钱收益,这是很难察觉的。 (四)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的反应及其独立性
美国会计丑闻爆发后,投资者已经日渐对会计师事务所缺乏信任。可以说,担任外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已经成为会计舞弊案中的重点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和证据判断,毕马威很可能在对施乐公司的审计中未尽到应尽的职责,而这又很可能与其独立性受到损害有关。 从前文对施乐欺诈手法的详细分析可以看出,毕马威对其中相当多手法的内容和性质应当有清醒的认识。然而,经济的景气循环或波动很可能导致判断风险的参照系的变化,使之失去对风险的合理把握。相比之下,独立性问题处于下面一个层次。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应当、也可以由专业机构来规定或由政府来规范,但归根结底体现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过程中,其对独立性的遵循程度,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对风险的判断。在我国的会计舞弊案中,注册会计师同样也是众矢之的,其独立性和在执业过程对风险的判断和把握必须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加以研究解决。
(三)讨论思考题
1.施乐公司进行会计欺诈的动机和手段是什么? 2.施乐公司会计欺诈案造成了什么样的社会影响? 3.施乐案有关各方在诚信问题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4.施乐案对我国开展的会计诚信教育有何启示意义?
5.某公司财务部门年末时发现,该年度业务招待费超过规定的开支标准。于是,会计人员按照领导的意图,搞来一些假发票,准备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列入管理费用的其他项目。试问: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为什么?
【参考答案】这种做法违背了客观公正和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而该公司的会计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领导的意图实施会计舞弊。
【案例8】坚持准则——黎明股份案例分析 (一)案例资料 (二)案例评析
一、黎明股份为什么要造假? 二、黎明股份为什么能够造假? (一)案例资料 word
据查,为了粉饰经营业绩,黎明股份1999年主要通过以下做假方法,把亏损3 348万元粉饰为盈利5 231万元:
1.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拟购销业务。如该公司的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 7812万元,虚增利润2 902万元;
2.虚开增值税发票、产品销售发票。如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虚拟了两个销售对象——沈阳红尊公司和宜昌盛泰服饰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 269万元,虚增利润1 039万元;
3.利用出口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和利润,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通过虚拟外销业务,分别虚增收入和利润500多万元。
以上造假,黎明股份都是由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系列造出假购销合同、假货物入库单、假出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原始凭证,然后假账真做地进行账务处理,并编制报表。 (二)案例评析
一、黎明股份为什么要造假?
黎明股份造假的动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其一是为了谋取上市资格,其二或更主要的是其原董事长为了个人的政治利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包装上市。根据资料,1999年1月28日黎明上市时,资产评估的结果是,资产总值3.633亿元,净资产1.662亿元。投入的净资产按72. 20%的比例折为国家股,数量是12 000万股。按当时的发行价格计算,相当于6亿多的价值。
它们真值那么多钱吗?让我们看看其资产组成及其盈利能力。集团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中的两个企业:黎明高级服装厂、黎明毛纺厂是主要生产经营企业。从年报中投资者可以看到,这两家企业带来的利润仅各几百万元。如年报较真实的2000年,两家企业分别带来利润为848万元和320万元。而其他几家企业的实际投资额不到2 000万元。在以后产生的盈利中,除沈阳黎富服装有限公司给上市公司带来利润外( 2000年公司年报显示,黎富服装带来的利润几乎占整个公司利润的68% ),其余的几乎没见收益。这不带来收益的资产应该值多少钱呢? 由此可见,其资产评估的结果:资产总值3.633亿元,净资产1.662亿元,显然有资产不实之嫌。 (二)案例评析
2.王某头上的光环。以上注入上市公司的这几家公司中,除少数注册资本金较低的企业是由别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外,其余法定代表人都是由原公司董事长王某担当。
黎明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某曾是红极一时的新闻人物,头上光环环绕——曾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女杰”称号,多次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还曾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些荣誉从何而来?通过黎明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如此一个小型集体企业,发展速度如此之快,收购了多家破产国有企业,解决了1万多人的就业,王得到那么多荣誉也就很自然了。但是荣誉也可以让一个人膨胀,王根本听不进不同意见,独断专行,造成很多决策失误。反过来,经营失败也迫使她为了保持荣誉铤而走险——造假。 (二)案例评析
3.经营失败。黎明上市,也许初衷是好的——为了做大做强企业或者是为了解决经营中资金不足(摊子铺得太大,资金就会捉襟见肘)的问题,但事实上,黎明的经营是很失败的——无论上市前还是上市后。
上市之前 ,一方面企业快速扩张过程中由于投资分散,造成核心产业比重下降,主业不清,竞争力下降;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扩张速度太快,从事行业分散,管理能力也就跟不上了 ,另外,企业所进行的收购也大多未达到目的。
上市之后,公司以5.26元每股发行了7 000万流通股,共募集资金3.56亿元。这些资金都干了什么?各种投资不见结果,上市当年预计利润较高,而实际又出现投资失误、经营失败,因此年终决算时发现距目标差距过大,为维持公司的良好形象和王个人的政治声誉,大量造假也就变得自然而然了。 (二)案例评析
二、黎明股份为什么能够造假?
黎明股份存在严重的法人治理缺陷,是它能够制造出如此“完美”的造假大案的根本原因。 上市后的黎明根本没能真正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仍然延续原来靠能人当家的旧的管理模式。黎明股份的最大股东是国有股,却没有来自国有资产管理局方面的董事代表,5名董事全部来自企业内部。王一度同时兼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企业大小事宜一律由她说了算,企业财务全是她一支笔,企业会计账务直接对她一人负责,别的董事无权介入。 据报道,除王外,几名董事仅在开董事会时,才能在会议桌上看到年报、中报及相关资料,这时也只能根据董事长意见签字了事,没有什么发言权。一些高级管理人员曾提出不同意见,反遭她责骂、奚落,善于吹吹拍拍的人却受到重用。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会被滥用。光环笼罩下的王根本听不进不同意见,独断专行,造成很多决策失误,亲自“导演”了财务重大造假事件,使企业上市后即步向坟墓。
(二)案例评析 三、注册会计师责任何在?如何规避审计风险? 事件发生后,为黎明上市和年报、中报做审计的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项目签字人、所长胡某为自己叫屈。他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对此事担负审计责任,即根据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核对账目,而不能担负会计责任,即根据提供的资料发现资料之外的问题。他强调,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核实公司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的问题。 尽管胡某称:“为了黎明的年报,所里每次都花1个多月的时间,派用十多个人,出来的文件资料就有小一人高。他们会计师事务所对黎明一点假都没做。”但仍难逃其咎-——尽管黎明股份做假具有“均衡性”、“完整性”、“多样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做假手段近乎完美的程度。但再高明的做假手法,总会露出一些破绽。
显然,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出现了较大的失误,其影响是深远的。 四、黎明股份事件的启示
1.遵循法规、坚持准则、完善治理结构刻不容缓
黎明股份公司治理的缺陷是其会计造假滋生的土壤,所以完善治理结构刻不容缓。只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各事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才能保证决策高效,权力不被滥用。
2.坚持可持续发展,集中精力搞主业
黎明经营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发展过度,“小马拉大车”,同时在发展过程中,非主业过于膨胀,核心竞争力不足。这种现象在其他企业的发展中也屡见不鲜,值得注意。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利润、市场份额、竞争优势、核心能力等因素中,对企业影响最深远的是核心竞争能力,即企业面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的能力。企业核心能力是企业的一项竞争优势资源和企业发展的长期支撑力。企业只有具有核心竞争能力,才能具有持久的竞争优势。否则,只能“昙花一现”。企业一时的成功并不表明企业已经拥有了核心能力。企业应该根据其所拥有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做出是否采取多元化经营的策略。从这个角度说,企业必须首先有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核心产品,围绕核心产品、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再考虑是否应该多元化经营。没有根植于核心能力的企业多元化经营,又不能在外部扩张战略中培植新的核心能力,最终结果可能把原来的竞争优势也丧失了。
(三)讨论思考题
1.黎明股份会计造假动机何在?
2.怎样认识会计造假与经营失败的关系?
3.在黎明股份事件中注册会计师有何责任?如何规避审计风险? 4.本案例对证券市场监管有何意义?
5.2002年11月19日,朱镕基同志在第16届世界会计师大会闭幕式上的演讲时指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会计师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极为重要。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请结合多年来国内外出现的会计造假事件,谈谈你对这段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