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 文本
“两横”:①三岔-沅古坪-高桥镇-龙潭河-零溪镇-张常高速公路,三级公路标准;②规划建设张家界与成渝地区联系的张(家界)-花(垣)高速公路;
“五小纵”:①索溪峪-溪口-黄龙洞-赵家岗-洞溪,三级公路;②枫香港-三家馆-利福塔,三级公路;③国太桥-通津铺-市场河,二级公路;④桑植县城-凉水口镇-苦竹坪镇-五道水镇,二级公路;⑤瑞塔铺镇-芙蓉桥-官地坪-长潭坪,三级公路。
(2)提升现有主要公路等级
①提升S305公路为一级公路;②改造提升S228公路技术等级,其中永定城区至桑植段提升为一级公路,永定城区至沅陵道提升为二级公路;③提升S306公路为二级公路;④提升S230公路为二级公路。
2、轨道交通
(1)将西溪坪火车站改建为货运站,将客运站迁至官黎坪.。
(2)预留张黔铁路沿线用地,线路用地以绿化形式控制,并协调与焦柳客货运站统一调配布置。
(3)沿张清线预留武(陵源)-永(定)轻轨线用地,线路用地以绿化形式控制。 3、机场
机场规划远期规划用地 352公顷,并将跑道长度增至3600米,可供E类飞机起降,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口岸机场设施标准、与国际旅游城市相匹配的高标准机场。 第二十五条 市域交通枢纽规划
市域交通枢纽布局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市域中心城市永定城区为核心,作为全市域的物流中心、客运主枢纽和湘西地区的旅游集散中心,与湘西地区及省内主要城市形成紧密的交通联系;
第二层次以桑植县城、慈利县城和武陵源索溪峪镇为3个次中心,其中桑植县城、慈利县城作为各县市域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满足各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索溪峪镇作为市域重要的旅游集散次中心;
第三层次为各主要城镇客运站点,作为市域站场布局的基础,形成高效、多层次的市域客货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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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二十六条 市域空间管制
确定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廊道、大型基础设施廊道、山体保护区、山林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地震断裂带等7类要素为空间管制内容。
1. 武陵源风景区、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娄江风景区、天门山-茅岩河风景区、五雷山风景区、云朝山风景区和九溪城风景区等景区和自然保护区禁止发展工业,限制城市建设。
2. 中心城区外河流两侧200米划定为核心廊道,两侧1200米则控制为缓冲廊道,市区保证50-100米绿化带。核心廊道禁止工业项目,限制城市建设,缓冲廊道以保护为主,同时兼备适量的旅游服务与城市建设。
3. 保护道路、铁路和各种市政工程管线设施用地,严格按照相关条例管理。 4. 市域海拔800米以上高山、坡度25度以上坡地划为山体保护区,严格限制城市建设和人类活动,加强生态复建工作。
5. 对省、市、区、县各级文保单位明确保护范围和级别,提出保护手段和要求,进行切实的保护。
6. 保护海拔小于800米,坡度低于25度且植被状况良好的山地,禁止安排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控制村镇建设规模,强化生态林场的物种结构。
7. 在市域20条地震断裂带经过地区,对城市开发的强度进行适当控制;明确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地区,对各种建设活动进行限制。
第九节 市域给水工程规划
第二十七条 给水工程规划
1、市域水资源量
张家界市域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25.6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2.79亿立方米,两者之间的重复水量为8.72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29.7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035立方米;耕地亩平水资源9744立方米。
2、需水量预测
根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人口发展预测,全市域2030年总人口为172万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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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62.6万人,城镇人口109.4万人。全市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量规划期末为1.23亿/年。城镇发展用水需求预测见附表三。
3、农村地区用水预测 (1)农村生活用水
取农村人均生活用水指标取250升/日。年农村生活用水量为0.4亿立方米。 (2)农业生产用水
根据市水利发展规划,2030年有效灌溉面积发展63.4公顷,灌区水利用系数达到0.6,灌溉亩均毛定额为483方/亩,农业生产用水量预测为7.66亿立方米。
4、水资源平衡分析
根据对农业地区和城镇地区的耗水量预测,规划期末市域主要用水需求总量为9.29亿立方米,只为市域水资源总量129.73亿立方米的7.2%,现状可利用水库总容量21.0241亿立方米立方米的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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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遗产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八条 遗产保护总目标
以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宗旨,体现《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确立的“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原则,努力实现世界自然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多渠道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十九条 遗产保护分区
根据《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30)》,规划将遗产保护及风景保育分区分为核心区特级保护区、核心区一级保护区、缓冲区、建设区。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特级保护区)为自然保护核心区。包含了峰林地貌发育最集中最典型的十里画廊、神堂湾地区,以及黑枞脑保存完好的原始次生林。这是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暨世界自然遗产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应该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峰林景观、溶洞景观以及主要生物栖息地,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在其中能够观赏到核心区特级保护区中的景观。
缓冲区(二级保护区),相当于原农副业基地。其中部分已经进行了开发建设。 建设区(三级保护区),其范围与建设区同。
外围控制区。为保证风景区的水、土、空气、生态与视域的要求,在风景区周围及主要交通旅游道的沿线,需要按照地理条件划出一定的范围并加以相应的控制。 第三十条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禁止以下活动:
1、修建包括步行游道和观光游览设施在内的一切人为活动; 2、任何人为改变自然原貌的活动; 3、采集生物标本;
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管制以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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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管理机构特别批准,允许每天不超过10人次的科研考察人员进入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开展与遗产保护有关的科研活动;
2、进入核心区特级保护区的科研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疫,杜绝带进外来物种和病虫害;
3、已经建设的游道和通讯设施,穿越其中的电线等人工设施必须在近期内全部封闭、废弃或者拆除;
必须封闭的步行游道包括十里画廊—茶盘塔的次级游览步道、高才洞—观光电梯上站的次级游览步道、黄花溪—团圆台的次级游览步道等。
4、核心区特级保护区内应该开展长期的监测工作,允许在经过严格论证后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
第三十一条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禁止以下活动:
1、任何有损石英砂岩峰林景观真实性和完整性、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建设和商业活动;
2、引入外来植物和非地带性动物;
3、开采及工程破坏、任何改变溪流自然形态的人为工程; 4、使用混凝土结构修建硬质路面的步行游道; 5、建设过夜接待设施;
6、对水质和水量有影响的一切活动; 核心区一级保护区严格管制以下活动:
1、游客数量和规模控制在环境容量允许范围之内;
2、管理用房、服务部和景区厕所等必须符合本规划规定的选址、数量和规模; 3、现状过夜接待设施必须分期全部拆除,现状水库的配套建筑仅保留管理及发电用房;
4、现有公路维护和改造开挖山体;
5、严格控制造成视觉干扰的人工构筑物、管线等; 6、严格控制和精心设计易造成体验干扰的商业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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