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电子版
第一章比赛
第一节 器材与设备
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对称的长方形,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 1.1 面积
比赛场区为18米×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的无障碍区。 比赛场区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从地面量起至少高7米,其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比赛场区边线外的无障碍区宽应5米,端线外的无障碍区宽应6.5米。比赛场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高12.5米。 1.2 比赛场地的地面
1.2.1 场地的地面必须平坦、水平、划一。场地的地面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队员的隐患。不得在湿滑或粗糙的地面上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场地的地面只能是木制或合成物质的。任何地面都必须事先经国际排联验准。 1.2.2 室内比赛场区的地面必须为浅色。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场地界线为白色。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分别为另外不同的颜色。 1.2.3 室外场地为了排水,每米可以有5毫米的坡度。禁止用任何坚硬的物体作为场地界线。 1.3 场地上的画线
1.3.1 所有的线宽5厘米。其颜色应该是与地面以及其他画线不同的浅色。 1.3.2 界线
两条边线和两条端线划定了比赛场区。边线和端线都包括在比赛场区的面积之内。 1.3.3 中线
中线在网下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中线的宽度须平均分配,其中心线将比赛场区分为长9米、宽9米的两个相等场区。 1.3.4 进攻线
每个场区各画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标出了前场区。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时,进攻线是被无限延长的,在每条进攻线两端向无障碍区各画5段长15厘米、宽5厘米、间隔20厘米的虚线,虚线总长1.75米。“教练员限制线”由一组长15厘米、间隔20厘米的虚线组成,虚线自进攻区的延长线至底线延长线,距边线1.75米并平行于边线。限制线限定了教练员的活动区域。 1.4 区与区域 1.4.1 前场区
中线中心线与进攻线之间为前场区。
前场区被认为是向边线外延长的,直至无障碍区的边沿。 1.4.2 发球区
发球区宽9米,位置在端线后。
端线后两条边线的延长线各画一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的区域为发球区,短线的宽度包括在发球区之内。 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1.4.3 换人区
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1.4.4 自由防守队员替换区
自由防守队员替换区是无障碍区的一部分,在替补席一侧的进攻线延长线和底线延长线之间。 1.4.5 准备活动区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的无障碍区外的球队席远端角落,各画有3米×3米的准备活动区。 1.4.6 判罚区
判罚区位于控制区内各端线的延长线后,放有两把椅子。其长宽各1米,线为红色,宽5厘米。 1.5 温度
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50°F)。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的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77°F),最低不得低于16℃(61°F)。 1.6 照明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场地的照明度,在距离场地地面1米的高度进行测量,应为1000-1500勒克斯。
2 球网与网柱
2.1 球网高度
2.1.1 球网架设在中线上空,高度为男子2.43米,女子2.24米。
2.1.2 球网的高度应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边线上空)的高度必须相等,并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2.2 构造
球网为黑色,宽1米,长9.5~10米(每边标志带外25~50厘米),网眼直径10厘米。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可根据赛事市场开发协议中的广告需求调整网眼大小,在竞赛规程中具体说明。
球网上沿的全长缝有7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带。帆布带的两端留有孔,用绳索系在网柱上使网上沿拉紧。 用一根柔韧的绳索穿过帆布带,拉紧球网上沿固定在网柱上。
球网下沿的全长缝有另外一条构造与球网上沿相同的5厘米宽帆布带,用绳索系在网柱上使网下沿拉紧。 2.3 标志带
两条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为标志带,分别系在球网的两端,垂直于边线。 标志带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 2.4 标志杆
标志杆是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米,直径10毫米,由玻璃纤维或类似的材料制成。 两根标志杆分别设置在标志带外沿球网的不同侧面。
标志杆高出球网80厘米。高出部分每10厘米应涂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最好为红白相间。 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视为过网区的边界。 2.5 网柱
2.5.1 两根网柱分别架设在两条边线外0.5~1米处,高2.55米,最好可以调节高度。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网柱应架设在边线外1米处,其外部必须进行柔软包裹。 2.5.2 网柱应为光滑的圆形,并无拉链。一切危险设施和障碍物都必须清除。 2.6 附加设备
一切附加设备都必须符合国际排联的规定。
3 球
3.1 标准
球是圆形的,由柔软皮革或合成革制成外壳,内装橡胶或类似材料制成的球胆。 颜色:可以是一色的浅色或是彩色。
正式国际比赛使用的合成革和彩色球必须符合FIVB标准。 圆周:65~67厘米。 重量:260~280克。
气压:0.30~0.325千克/平方厘米((294.3-318.82百帕)。 3.2 统一性
在一次比赛中所用的球,其特性,包括圆周、重量、气压、牌号及颜色等,都必须是统一标准的。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国家联赛和锦标赛所有的球必须是国际排联批准的,或经过FIVB特许。 3.3 5球制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应采用5球制。设6名捡球员,无障碍区的4个角各1人,第1、2裁判员后面各1人。
第二节 比赛参加者
4 比赛队
4.1 队的组成
4.1.1 一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另加:-----1名教练员,最多两名助理教练员;-----1名理疗师和1名医生。
只有登记在记录表上的运动队成员才可以进入比赛控制区,参加赛前的正式准备活动和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的成年比赛:
一场比赛记录表中最多可登记14名运动员上场参赛。
经主教练指定,最多5名官员(包括主教练)可以坐在球队席上,这5人必须登记在记录表和0-2 (bis) 表上。
不允许领队和随队记者坐在球队席或球队席后面的控制区。
在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中,理疗师和医生是球队的组成人员,而且赛前须通过国际排联注册。但是,在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成年比赛中,如果理疗师和医生不属于坐在球队席的5名官员时,则必须坐在比赛控制区内的隔离板附近,在裁判员示意允许其处理场上运动员突发伤病时才能进入场地。理疗师(即使未坐在球队席)可以协助球队进行热身活动,直至正式准备活动开始。 各类比赛的竞赛规程将体现在各自比赛技术手册之中。
4.1.2 除自由防守队员外的1名队员担任队长,队长在记录表上被注明。
4.1.3 只有登记在记录表上的队员才可以进入场地和参加比赛。教练员和队长在记分表上签字以后,已登记在记录表(和电子记录表)上的队员名单不得更改。 4.2 队的位置
4.2.1 比赛时,替补队员应坐在他们场地一侧的球队席上或在准备活动区内。教练员和其他成员也应坐在球队席上,但可暂时离开。
球队席设在记录台的两侧,无障碍区之外。
4.2.2 在比赛中只有队的成员才允许坐在球队席上,并参加赛前的准备活动。 4.2.3 替补队员可以做无球的准备活动如下: 4.2.3.1 比赛中,在准备活动区内;
4.2.3.2 暂停或技术暂停时,在他们场区之后的无障碍区。
4.2.4 两局比赛之间,队员可以在各自无障碍区用球做准备活动。在第2、3局之间的长局间(如使用),球员可以在本方场地用球做准备活动。 4.3 装备
队员的装备包括上衣、短裤、袜子(比赛服)和运动鞋。
4.3.1 全队上衣、短裤和袜子的颜色、式样必须统一(自由防守队员除外),比赛服必须整洁。 4.3.2 运动鞋必须柔软轻便,鞋底为没有后跟的胶底或合成革。 4.3.3 队员上衣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20。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成年比赛中,如遇赛期较长、赛程分散且允许报名人数较多的比赛,队员号码1---20容纳不下时可以向后顺延增加。
4.3.3.1 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
4.3.3.2 胸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背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至少2厘米宽。 4.3.4 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 4.3.5 禁止穿着不符合规则规定号码的服装或与同队其他队员不同颜色的服装(自由防守队员除外)。 4.4 服装的更换
第1裁判员可以允许1名或多名运动员: 4.4.1 赤脚比赛;
4.4.2 局间或换人后更换浸湿或损坏的服装,但必须是相同的颜色、式样和号码;
4.4.3 天气较冷穿训练服比赛时,全队服装颜色、式样必须相同(自由防守队员除外),号码符合规则4.3.3规定。
4.5 禁止佩戴的物品
4.5.1 禁止佩戴可能对运动员造成伤害及加力的物品。 4.5.2 队员可以戴眼镜和隐形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4.5.3 可以使用加压护具(带护垫的损伤防护器具)进行保护和支撑。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的成年比赛中,此类护具应与比赛服颜色一致。 黑、白或其他中间色调被允许使用。
5 队的领导
队长和教练员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自由防守队员不能担任队长和场上队长。 5.1 队长
5.1.1 比赛前: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抽签。
5.1.2 比赛中:队长担任场上队长。当队长不在场上时,教练员或队长应指定除自由防守队员以外的另一名队员担任场上队长代其行使职权,直至该队员下场或队长返回场上,或至该局结束。 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和裁判员讲话:
5.1.2.1 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转达本队成员提出的问题或请求。如果他对解释不满意,可以选择抗议并立即向第1裁判员声明,保留其在比赛结束时将正式抗议写在记录表上的权利。 5.1.2.2 请求允许: a) 更换全部或部分服装; b) 核对双方队员的位置; c) 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
5.1.2.3 在教练员缺席的情况下请求暂停或换人。 5.1.3 比赛结束时,队长:
5.1.3.1 感谢裁判员,并在记录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5.1.3.2 如果他曾向第1裁判员提出过声明,进一步确认后可将对裁判员的解释或执行规则的正式抗议记录在记录表上。 5.2 教练员
5.2.1 教练员应自始至终在比赛场区之外进行指挥,他与第2裁判员联系填写位置表、请求暂停或换人。 5.2.2 比赛前:教练员在记录表上登记和检查队员姓名、号码并签字。 5.2.3 比赛中,教练员:
5.2.3.1 每局开始前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给第2裁判员或记录员。 5.2.3.2 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但可以暂时离开。 5.2.3.3 请求暂停或换人。
5.2.3.4 与队的其他成员一样,可以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教练员进行指导时,可以在球队席前自进攻线延长线至准备活动区域之间的无障碍区内站立或行走,但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国际排联、世界和正式比赛,教练员自始至终应在教练员限制线后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