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税金3400元;用已收到的全部款项23400元购入某煤炭公司居民用煤炭150吨,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该批煤炭已验收入库。
(3)5月15日,从中国境内某国有机械制造厂购入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一套,机械制造厂开具给该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价款400000元,税额68000元,款项已付,供货方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已于5月15日交付使用。
(4)5月18日,日常修理本单位机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注明修理费2500元税额425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5)5月19日,收到某公司退货一批,该批货物系2008年2月份售出,因不符合购货方要求,双方协商未果,本月予以退回,货物已验收入库,根据收到的符合税法规定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全部款项35100元已退,该批货物的成本为20000元。
(6)5月20日,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开具经主管国税局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面注明收购价款100000元
(7)5月21日,销售本企业使用过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值150000元,累计折旧为120000元,售价26000元;售出使用过的在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中列明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一台,原值60000元,累计折旧16000元,售价62400元。上述业务分别开具普通发票各一张。(如果涉及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增值税,则单独计缴,不并入本月的正常业务中)
(8)5月21日,经主管国税局检查,发现上月份购进的甲材料用于单位基建工程,企业仅以账面金额10000元(不含税价格)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另有5000元的乙材料购入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相应税金850元已于上月抵扣。税务机关要求该外商投资企业在本月调账并于5月31日前补交税款入库。(不考虑滞纳金、罚款) (9)5月26日,销售产成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累计注明不含税价款800000元,自设商店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产品一批,零售价为70200元,货款全部收讫。 (10)5月31日,为迎接六一儿童节,单位决定把外购的一批价值10000元的商品及自产的一批成本20000元的产成品用于分配给员工作集体福利。(两批货物的适用增值税率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
本题分数(20)
一、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甲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付账款 117000 2.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原材料——煤炭 20707.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92.04 贷:银行存款 23400
现行居民用煤炭的增值税率为13%,故本题要进行价税分离,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23400/1.13×13%=2692.04
3.5月15日凭相关单据作如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 4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注意:此业务若为2009年的业务,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借:管理费用 2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5 贷:银行存款 2925
机器设备的日常修理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进项税。另据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日常维修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5.借:银行存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 同时,转回相关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 此处负数表示红字冲减。
6.收购免税农产品,允许按13%抵扣进项税,农业特产税是进项税的计税基数,故不需要剔除。100000×13%=13000
借:原材料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7.销售小汽车的业务售价26000未超过原值,未超过原值150000,故不需要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
累计折旧 12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 (2)借:银行存款 26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000 (3)借:营业外支出 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00
销售旧设备的售价62400已经超过了原值60000,故应该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 (4)借:固定资产清理 44000 累计折旧 16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 60000 (4)借:银行存款 62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2400
(5)借:固定资产清理 (62400/1.04×4%) 24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400 (6)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400 贷:银行存款 (2400×50%) 1200 营业外收入 1200
(7)借:固定资产清理 (62400—44000—2400) 16000 贷:营业外收入 16000 8.(1)借:在建工程 17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 (2)借:原材料 85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50 (3)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5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50 (4)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50 贷:银行存款 2550 9.借:银行存款 1006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70200/1.17) 8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00000×17%+70200/1.17×17%) 146200 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零售价应该作为含税价值处理,要进行价税分离。
10.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分配给员工作福利的,要视同销售,计征销项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37440 贷:库存商品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2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0000×17%) 1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1×17%) 37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 二、当期应纳税增值税税额
1.本月销项税额=(2)3400—(5)5100+(9)146200+(10)3740=148240(元) 2.本月进项税额=(1)17000+(2)2692.04+(4)425+(6)13000—(10)1700=31417.04(元) 3.本月应纳增值税=148240—31417.04—上期留抵2000=114822.96(元) 月末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4822.96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4822.96
27、某粮食加工厂是集体企业 ,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购粮食为原料,生产并加工各种面
食。流转税以月为一纳税期, 企业 2009年2月(年终决算前)委托某注册 税务 师对该 企业 2008年度有关纳税情况进行审查。 要求:
(1)根据所给资料顺序扼要指出各经济业务存在的问题及企业所得税纳税项目调整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账务调整;
(2)计算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各项税费(列出计算过程、;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单位:元)。 1.2008年度有关核算资料:
(1)加工并销售面包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346000元,款项均已收妥。 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4048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8820
(2)加工并销售面包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的注明的收入为5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71698.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301.89
(3)加工并销售切面给消费者,取得现金收入100000元。 借:现金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9
应交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1
(4)全年销售收入为900000元,销售成本为56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结转正确,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0000元。
(5)“ 管理费用”账户全年借方发生额50000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30000元;办公费为10000元,其中含2008年6月份购入一台复印机3000元,其他费用为7000元。 (6)“销售费用”账户全年借方发生额为30000元,其中业务招待费为10000元;
(7)“财务费用”账户全年发生额40000元,其中包括为建仓库发生借款利息支出5000元,该项工程尚未完工;银行逾期罚息支出2000元。
(8)“营业外收入”账户全年贷方发生额60000元,其中30000元为销售面包向对方收取的送货费用。
(9)“营业外支出”账户全年借方发生额为20000元,其中4000元为职工子女入托赞助支出;5000元为对受灾地区的直接捐款。 2.其他相关资料及说明:
(1)该企业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2)企业已于2008预缴本年度所得税30000元。
(3)该企业规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
本题分数(20)
一、存在的问题
1、销售面包收取的送货费用,应计入收入,计征销项税 借:营业外收入 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5641.03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4358.97
2、销售面包给小规模纳税人,进行价税分解按照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借:主营业务收入 44347.68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44347.68 3、销售切面适用的税率为13%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25.48)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3025.48)
共调增销项税45681.17共调减主营业务收入15681.17,调减营业外收入30000,同时调减应纳税所得45681.17 4、购入的复印机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调减管理费用3000, 借:固定资产 3000 贷:管理费用 3000 计提折旧
3000×(1-5%)/5/12×6=285 借:管理费用 285 贷:累计折旧 285
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00-285=2715 二、补税
1、应补缴的增值税=4358.97+44347.68-3025.48=45681.17 应补的城建税=45681.17×7%=3197.68 应补的教育费附加=45681.17×3%=1370.44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197.68+1370.44=4568.12
2、业务招待费的最高扣除限额=(900000-15681.17×0.5%=4421.59 业务招待费扣除额=40000×60%=24000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40000-4421.59=35578.41
3、财务费用中用于在建工程的不能做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
4、营业外支出中,职工子女入托赞助支出和为对受灾地区的直接捐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0=9000
会计利润=900000-560000-10000-50000-30000-40000+60000-20000=250000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50000-15681.17+2715-4568.12+35578.41+5000+9000=282044.15 应纳税额=282044.15×25%=70511.04
本年应补交所得税=70511.04-30000=40511.04